核電廠的安全監管與核災應變應如何確保?

認為核四若發生事故時大台北地區水源的應變措施需另做思考

民主進步黨黃偉哲・民主進步黨・AI 整理、以原句驗證・AI 審核修正後發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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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句與證據

審核與修改紀錄

AI 審核修正後發布另一個 AI 對照原句與發言原文獨立檢查:主張談的是核四事故時大台北水源應變能否確保用水無虞,屬於安全監管與核災應變,而非是否興建新機組。

  1. 原始版本認為核四若發生事故時大台北地區水源的應變措施需另做思考(是否應興建新的核電機組?)
  2. AI 審核・退回認為核四若發生事故時大台北地區水源的應變措施需另做思考(是否應興建新的核電機組?)理由:原句只說水源應變措施要另做思考,內容籠統且屬核災應變事項,未對是否興建新機組表達具體主張。
  3. AI 審核・發布認為核四若發生事故時大台北地區水源的應變措施需另做思考理由:主張談的是核四事故時大台北水源應變能否確保用水無虞,屬於安全監管與核災應變,而非是否興建新機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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