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院職權行使法第十五條之二第一項提到內容僅限於國家安全方針,所以並不會就委員想要發問的事情,可以要求總統一定要對發問的事情逐一作答。」
認為依立法院職權行使法第十五條之二第一項,國情報告內容僅限於國家安全方針,不能要求總統對委員想要發問的事情逐一作答
李貴敏・中國國民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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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句與證據
審核與修改紀錄AI 審核通過
另一個 AI 對照原句與發言原文獨立檢查:原句明確說明國情報告內容與問答方式的限制,主張忠實反映原意且屬於國情報告形式之討論。
內容與 AI 最初整理的版本相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