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張立法院對於所有須行使同意權的對象,包括監察委員、大法官、考試委員、NCC委員等,都應改成記名表決。

民主進步黨柯建銘・民主進步黨

這則主張還沒有分到任何意見群組

原句與證據

審核與修改紀錄AI 審核通過

另一個 AI 對照原句與發言原文獨立檢查:原句明確表示已提案修法將所有人事同意權改為記名,與主張內容相符且屬於人事同意權程序範疇。

內容與 AI 最初整理的版本相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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