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院舉行聽證、要求官員與民間人士到場,應有什麼規範?

質疑第五十九條之五讓國會多數認定聽證虛偽陳述,經院會決議後官員或人民都須受懲處

民主進步黨林宜瑾・民主進步黨・AI 整理、以原句驗證・AI 審核修正後發布

原句與證據

審核與修改紀錄

AI 審核修正後發布另一個 AI 對照原句與發言原文獨立檢查:主張忠於原句,但內容是聽證會上虛偽陳述由多數認定並懲處官員與人民,屬聽證應有規範的問題,而非審議程序。

  1. 原始版本質疑第五十九條之五讓國會多數認定聽證虛偽陳述,經院會決議後官員或人民都須受懲處(這次修法的審議程序是否充分?)
  2. AI 審核・發布質疑第五十九條之五讓國會多數認定聽證虛偽陳述,經院會決議後官員或人民都須受懲處理由:主張忠於原句,但內容是聽證會上虛偽陳述由多數認定並懲處官員與人民,屬聽證應有規範的問題,而非審議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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