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張在尚未修憲前,由國會與總統共同建立總統到立法院作國情報告的憲政慣例,以彌補總統有權無責的憲政設計不足。

親民黨林正二・親民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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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句與證據

審核與修改紀錄AI 審核修正後發布

另一個 AI 對照原句與發言原文獨立檢查:原主張未交代所指的憲政慣例,依前後發言補明總統到立法院作國情報告,才能呈現其具體主張。

  1. 原始版本主張在沒有修憲之前,總統有權無責的憲政難題須由國會及總統共同解決,創造新的憲政慣例以彌補憲政設計的不足
  2. AI 審核・發布主張在尚未修憲前,由國會與總統共同建立總統到立法院作國情報告的憲政慣例,以彌補總統有權無責的憲政設計不足。理由:原主張未交代所指的憲政慣例,依前後發言補明總統到立法院作國情報告,才能呈現其具體主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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