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當然立法院的委員不能用修法的方式,或是用這種不存在的公投議題來凌駕司法院的權限嘛!這件事情非常嚴重喔!如果未來國民黨委員用公投法的修正來否決憲判,這就是違反憲法第七十八條司法院解釋憲法的權力,也違反了大法官已經做成釋字第185號司法院解釋憲法的統一權限,任何違背解釋的判例當然失其效力,但是任何人都要尊重憲法法庭的憲判。」
認為立法院委員不能用修法或不存在的公投議題等方式否決國會擴權法案的憲法法庭判決來凌駕司法院的權限,否則違反憲法第七十八條及釋字第一八五號,應尊重憲法法庭的憲判
吳思瑤・民主進步黨
原句與證據
審核與修改紀錄AI 審核通過
另一個 AI 對照原句與發言原文獨立檢查:原句明確主張不得以修法或公投否決憲判並應尊重憲判,內容與歸類均與原文相符。
內容與 AI 最初整理的版本相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