認為立法院不能成立具有調查、調閱權以監督檢調的監督小組,因為立法委員職權行使法沒有任何一條授權這樣做,這是踩憲法和法律的紅線、指揮檢察官辦案

民主進步黨羅致政・民主進步黨

這則主張還沒有分到任何意見群組

原句與證據

「看遍所有立法委員職權行使法,裡面沒有任何一條是可以成立監督小組,可以有調查、可以有調閱,更重要的是要監督檢調的監督小組,這完全是踩了憲法的紅線、法律的紅線,難道我們要指揮檢察官辦案嗎?」

司法及法制委員會第19次會議邀請法務部部長、法務部調查局局長、國家安全局局長、國家安全會議秘書長、內政部部長、內政部警政…公報 ↗完整上下文 →
審核與修改紀錄AI 審核通過

另一個 AI 對照原句與發言原文獨立檢查:原句明確主張職權行使法無授權成立具調查調閱權的監督小組,屬於調查權界限的具體意見。

內容與 AI 最初整理的版本相同。

這則整理有錯?回報給我們
哪裡有問題
不需要留下任何個人資料。主張只是輔助閱讀,一切以原句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