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還沒有生效的憲訴法有可能3位大法官就開庭了,這3位就可以決定國家的一切,我們就是要避免這個狀況發生,所以我們才會就憲訴法要這樣要求」
主張憲訴法修正設定大法官最低評議人數門檻,是為避免少數幾位大法官(例如3位)決定國家一切,並以韓國、美國、德國等國都有最低人數要求為理由。
吳宗憲・中國國民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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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句與證據
審核與修改紀錄AI 審核通過
另一個 AI 對照原句與發言原文獨立檢查:原句已表明修法目的在避免少數大法官決定一切,前後對話亦有韓國、美國、德國最低人數的論述,歸類符合以修改憲訴法回應判決的範圍。
內容與 AI 最初整理的版本相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