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席提醒台電,你要更改這個使用用途,應該依土地法相關規定重新召開說明會,如果民眾要求土地歸還,就要土地歸還」
要求台電若要變更核四廠址的使用用途,應依土地法相關規定重新召開說明會、徵詢公眾意見,民眾要求歸還土地時就應歸還。
陳椒華・時代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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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句與證據
審核與修改紀錄AI 審核通過
另一個 AI 對照原句與發言原文獨立檢查:原句明確要求變更核四廠址用途須依法重新召開說明會並依民眾要求歸還土地,廠址轉用屬於核四題範圍,且主張具具體做法並忠於原意。
內容與 AI 最初整理的版本相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