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席在此提出嚴正譴責並主張制定藐視國會罪,可對行政官員科以刑責或罰款」
主張制定藐視國會罪,可對拒絕備詢、藐視國會的行政官員科以刑責或罰款,並要求儘速修法通過相關懲戒條款。
游毓蘭・中國國民黨
原句與證據
審核與修改紀錄AI 審核通過
另一個 AI 對照原句與發言原文獨立檢查:原句明確主張制定藐視國會罪並儘速修法,處罰對象與方式均有對應原文,歸類亦符合範圍。
內容與 AI 最初整理的版本相同。
游毓蘭・中國國民黨
另一個 AI 對照原句與發言原文獨立檢查:原句明確主張制定藐視國會罪並儘速修法,處罰對象與方式均有對應原文,歸類亦符合範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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