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工智慧基本法裡面當然有人工智慧的定義,現在產業創新條例沒有定義,所以這是一個需要考量的部分。」
認為產業創新條例修正新增人工智慧項目卻沒有定義人工智慧,而人工智慧基本法草案才有定義,這是需要考量的問題。
鄭天財Sra Kacaw・中國國民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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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句與證據
審核與修改紀錄AI 審核通過
另一個 AI 對照原句與發言原文獨立檢查:原句明確對比產創條例缺乏定義而基本法草案有定義並指出需考量,主張忠實反映原意且屬於立法時程與協調問題。
內容與 AI 最初整理的版本相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