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並規定審查期間不得少於二個月,且需舉行公聽會,以提升審查品質與密度。」
主張人事同意權的審查期間不得少於二個月,且需舉行公聽會,以提升審查品質與密度
徐永明・時代力量
這則主張還沒有分到任何意見群組
原句與證據
審核與修改紀錄AI 審核通過
另一個 AI 對照原句與發言原文獨立檢查:原句明確說明提案要求審查期間與公聽會,與主張內容一致且屬於人事同意權程序。
內容與 AI 最初整理的版本相同。
徐永明・時代力量
這則主張還沒有分到任何意見群組
另一個 AI 對照原句與發言原文獨立檢查:原句明確說明提案要求審查期間與公聽會,與主張內容一致且屬於人事同意權程序。
內容與 AI 最初整理的版本相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