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依照立法院職權行使法的相關規定,也是憲法上所賦予立法院有議決相關重要事項的一個職權,但是NCC卻一手遮天,不給查」
立法院的調查權、調閱權應如何設計?
認為交通委員會調閱專案小組調閱鏡電視資料有立法院職權行使法依據,批評NCC拒絕提供
林思銘・中國國民黨・AI 整理、以原句驗證・AI 審核通過
原句與證據
審核與修改紀錄
AI 審核通過另一個 AI 對照原句與發言原文獨立檢查:原句明確表示調閱專案小組調閱資料有職權行使法依據,並批評NCC拒絕提供,主張與原句一致。
內容與 AI 最初整理的版本相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