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佳龍於運動彩券發行條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交黨團協商─

民主進步黨民主進步黨・台中市第6選舉區

發言紀錄

  1. 林委員佳龍

    (17時31分)主席、各位同仁。本院委員林佳龍、顏清標、林世嘉、陳超明等24人,基於平衡國家發展、促進社會團結,並為提高我國承擔核能災害風險之能力,順利解決本院每年支付高額租金違法使用學校用地等問題,爰設置本院「遷建規劃暨監督委員會」,負責本院新院址之選擇、新院區之規劃與設計、遷建預算之編列,以及興建之監督等事宜。是否有當,請公決。

文字取自立法院公報,由 LYAPI 對齊至影片片段。講者無法確定的句子不列為林佳龍本人的發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