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這段發言整理出的主張
核電廠的安全監管與核災應變應如何確保?主張台電應改以每12個月為週期進行45至60天例行歲修,並公開機組安全概率「爰提案要求台電公司應改以每12個月為一個週期,進行45天到60天的例行歲修,並公開機組的安全概率」發言紀錄
- 許委員忠信
(17時3分)主席、各位同仁。本院台灣團結聯盟黨團,有鑑於核電廠接續發生核安事件,尤其是近來核二廠發生反應爐基座之七根螺栓無預警斷裂事件,更凸顯台電公司未能確切掌握核電廠機組機件老化質變問題,進而增加核災事故發生的可能性,爰提案要求台電公司應改以每12個月為一個週期,進行45天到60天的例行歲修,並公開機組的安全概率,排除黑箱作業,以俾國人充分了解核安資訊,維護生命財產安全。是否有當,敬請公決。
文字取自立法院公報,依公報上的講者標籤切出許忠信本人的發言。這段發言沒有對應的影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