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言紀錄
- 鄭委員天財
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請教研考會宋副主委,原住民族文化園區在行政院所提原住民族委員會組織法版本中是寫為機構?
- 主席
請行政院研考會宋副主任委員說明。
- 宋副主任委員餘俠
主席,各位委員。是。
- 鄭委員天財
從行政院所提原住民族委員會組織法版本,我們不禁要問,原住民族還能相信政府嗎?
從蘭嶼的核廢料談起,當初要蓋的時候,原本說是要蓋罐頭工廠,結果後來蓋的卻是核廢料儲存廠。我們國家的元首在91年時也曾特別宣誓,要在一年之內把核廢料從蘭嶼遷出,但是到現在過了好幾個年頭,都還沒有實現。89年5月20日之後,政府開始推動原住民族自治法,但條文從104條變成15條,後來又再變成83條,下一次不知道會變成幾條。當時為了這104條條文,原住民族委員會分別在北、中、南、東、花、蘭嶼等原住民地區總共辦了六個場次的說明會,談論原住民族自治有多好。但過了沒幾年,卻變成只有15條,原民會去作了說明,讓原住民有無限想像的空間,結果卻什麼都沒有,到了八十三條時,也是到各地去開說明會,現在還不知道是什麼樣的版本,12年了,什麼都沒有!這讓原住民要怎麼樣去相信政府呢?
100年6月14日,立法院黨團的協商結論,這是由立法院王院長主持,參加者有各黨團的召集人,還有本委員會偉大的呂召集委員,以及當時的執行長林益世,現在已經是行政院秘書長了,當時的協商結論是原住民族委員會設文化發展局,然而你們送來的卻變成了「機構」,這就像是罐頭工廠變成核廢料貯存場一樣嘛!你們要讓原住民怎麼樣去相信政府呢?
- 宋副主任委員餘俠
從孫主委剛才的報告中,其實我們可以看到原住民族文化發展業務的重要性,當然是不可言喻的,而我們也非常重視。誠如鄭委員的指教,有關去年的附帶決議,我們就有考慮到如何讓文化發展的組織發揮其功能,也依照當時附帶決議的建議,於去年7月亦有組織評鑑,我們發現在這樣組織中的用人、經費……
- 鄭委員天財
本席談的是「局」與「機構」,兩者是不同的。依照中央行政機關組織基準法,局是機關,何況還有上述的協商結論,而且立法院是正式行文給行政院。局是機關,而機構是機構,就像罐頭工廠是罐頭工廠,貯存場是貯存場一樣。原住民族自治就是原住民族自治,這是不會變成別種方式的,因此你們要讓原住民怎麼樣去相信政府呢?
- 宋副主任委員餘俠
基準法的第三條,於99年修訂時,也明確訂定機關及機構的定義。機構是機關依組織法將其部分權限及執掌劃出,以達到設定目的的組織,因此機構也是機關的一環。
- 鄭委員天財
局是不是機關?
- 宋副主任委員餘俠
按照基準法,署局都稱機關,名稱以外的……
- 鄭委員天財
機構就不會用局嗎?
- 宋副主任委員餘俠
是的,謝謝鄭委員的指教。
- 鄭委員天財
下次逐條審查時,本席特別請委員同仁要注意,這畢竟是立法院通過的黨團結論,而且也正式行文給行政院,加上委員們也都有提案,因此請委員同仁要予以尊重。
剛才王署長在有關海洋委員會的報告中,你提到有23個部會的業務移至這裡,但本席在你的報告中,完全看不出是哪些業務移過來呢!
其次,內政部已經將處務規程都送過來了,海洋委員會是新的機關,可是你們連處務規程都沒有送過來,當然就會非常不清楚,光從條文中的職掌是看不出來的。未來海洋委員會到底要做什麼,研考會及人事行政總局還給你們147個編制,你們設了5個處,其中的海域安全處不就是海巡署的業務,為什麼還要設一個海域安全處呢?本席認為這是嚴重擴編。然後還有海洋資源處,本席真的不清楚這個處要做什麼,因為沒有送處務規程過來,這與漁業署及相關部會又有什麼關係,我們也完全不清楚。因此本席建議,下午暫時不審海洋委員會,你們要送相關的處務規程過來,還有23個部會移過來的業務有多大,以及未來真的能夠執行嗎?本席以上所提到的都是一個個問號。未來的海洋委員會與內政部是有什麼樣的關係?
- 主席
請海巡署王署長說明。
- 王署長進旺
主席、各位委員。海洋事務分散在23個部會,將來海洋委員會只是統合協調,業務是沒有移撥的。
- 鄭委員天財
沒有移撥,但為什麼增加那麼多人?
- 王署長進旺
就像現在的經建會、國科會,他們只是聯繫、協調的單位,至於執行單位,下設海巡署,所以有一個三級機關。剛才鄭委員提到的海域安全處,因為海洋委員會要有一個處來統合……
- 鄭委員天財
這與內政部有什麼關係?
- 王署長進旺
如果是內政部的話,就是地域司,其下有一國土規劃……
- 鄭委員天財
你可能還不知道,因為這個法還沒有通過,雖然曾經送到行政院過。內政部是有在研擬,事實上也有草案了,這就是國土計畫法。國土有沒有包括海洋?國土當然也包括海洋,所以這都是內政部的職掌,該草案就有提到,包括陸域、海岸、海域都是國土,如果是這樣的話,那你還能管什麼呢?難道下次你還要再弄一個海洋法嗎?
- 王署長進旺
不是,海洋委員會是委員會,是統合協調的一個機關。
- 鄭委員天財
本席知道,我已經擔任公務人員30年了,也當過部會的副首長,你不要再教我了。
- 王署長進旺
是。
- 鄭委員天財
你一直說統合,事實上你也有提到辦理,如果要嚴格回歸至中央行政機關組織基準法的規定,其實就只有統合而已,可是你卻又提到辦理,所以你不要再強辯了。
- 王署長進旺
沒有,依第二條規定,本會掌理下列事項都是用統合規劃、推動、協調及審議。其次,人數也不多,只有147個……
- 鄭委員天財
你們要統合內政部,可是國土計畫法、土海法等也是他們訂的……
文字取自立法院公報,由 LYAPI 對齊至影片片段。講者無法確定的句子不列為鄭天財Sra Kacaw本人的發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