孔文吉於交通委員會會議審查本院民進黨黨團擬具「廣播電視法第五條及第五條之三條文修正草案」案、「衛星廣播電視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

中國國民黨中國國民黨・山地原住民選舉區

發言紀錄

  1. 孔委員文吉

    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請問主委,明天要審NCC被提名人資格,對不對?

  2. 主席

    請通傳會石主任委員說明。

  3. 石主任委員世豪

    主席、各位委員。對。

  4. 孔委員文吉

    我在此先提醒主委,上次我們在委員會花了很多時間審過了,因為有些被提名人的資料準備得很少,可能你要善盡告知的義務,讓他們將資料準備充分,包括履歷、著作、背景等等。請問主委,目前是提名兩位嗎?

  5. 石主任委員世豪

    是。

  6. 孔委員文吉

    這兩位被提名人必須符合3個條件,當然查察這是行政院要負責的,但是我覺得主委也應該稍微加強查一下。第一,不要有雙重國籍;第二,財產申報;第三,不能經營傳播事業,被提名人不能跟傳播事業有關。只要滿足這三個條件,過關應該是沒有問題的。

  7. 石主任委員世豪

    委員所說的都是法律所要求的,我相信被提名人都會處理他們的國籍問題,也會依法辦理財產申報。

  8. 孔委員文吉

    你覺得被提名人汪用和女士有沒有在經營傳播事業?

  9. 石主任委員世豪

    就目前我得到的資料來看,她並沒有直接經營傳播事業。

  10. 孔委員文吉

    我希望她沒有經營傳播事業,我們都是用放大鏡來檢視。

  11. 今天我非常敬佩民進黨團提出這三個法修正案,這是民進黨團的觀點,就像我們今天在教育及文化委員會審議非核家園推動法,問題是出在行政院版還沒有出來。你們在報告中提到,目前行政院版要參考世界各國有關跨媒體所有權管制的議題去做研究,事實上,我在上次委員會就有提出來,在這時候NCC就應該開始去蒐集、研擬所謂的跨媒體所有權集中的議題,世界各國包括美國、英國等等都有這個例子。你們希望能夠在第8屆第3會期結束前提出,我認為應該在第3會期開始前就要提出了。

  12. 石主任委員世豪

    我們會儘早、加速提出,誠如委員所提到的,政府的提案確實在程序上面還需要加把勁。

  13. 孔委員文吉

    我覺得這件事不難辦到,如果你們要在第8屆第3會期結束前提出,等於是在下會期結束前提出版本。

  14. 石主任委員世豪

    我們會儘量往前提出。

  15. 孔委員文吉

    你們應該拿出負責任和有效率的精神,應該在第8屆第3會期開始前就提出來,我相信NCC對於這個議題應該也有研究。現在民進黨團版本提出的垂直占有率是十分之一。

  16. 石主任委員世豪

    他們指的是系統業者對於關係企業可以控制的頻道數目,從原本的四分之一,要更嚴格管制到十分之一。

  17. 孔委員文吉

    你覺得哪個數據是比較合理的比率?

  18. 石主任委員世豪

    其實這項規定在原本廣電三法修正案當中,有線廣播電視法部分條文修正案,在行政院提案的規範內容有一模一樣的規定,目前葉宜津委員所主持的政黨協商版本已經納入了。

  19. 孔委員文吉

    是納入什麼?

  20. 石主任委員世豪

    有關系統垂直整合的頻道數目要從四分之一,更嚴格改到十分之一。

  21. 孔委員文吉

    這是頻道數目部分。請問主委有沒有計算過市場的占有率?

  22. 石主任委員世豪

    就這個版本而言,我們並沒有看到。他所提的絕大多數是指在單一事業裡面的持股比率,倒是很明確的提出是10%。

  23. 孔委員文吉

    你們有沒有算過市場的占有率?

  24. 石主任委員世豪

    在我們的研究來看,我們會朝這個方向去思考,因為在比較法治上面,像德國就很明確從這個角度去立法。以目前國內的相關規定來看,在這方面的環節比較需要補強。

  25. 孔委員文吉

    德國是多少?

  26. 石主任委員世豪

    德國的規定是30%的全國電視節目的收視率不可以再持有或併購其他的電視頻道。如果是超過25%及還不到30%的話,就可以加計其他媒體的實質影響力,這部分明確規定在他們的廣電邦際協定當中。

  27. 孔委員文吉

    但是我看到特別是過去這一、兩年臺灣的媒體生態,可以證明的是,媒體所有權集中會影響言論的報導。所謂的媒體所有權集中就是報老闆可以影響所屬員工、記者、編輯等的報導言論,這點我們從旺中或自由時報的例子就可以看得出來,所以老闆決定言論,這也就是現在我們要訂定跨媒體所有權集中的原因,在臺灣這是一個很不幸的發展,老闆可以操縱、影響言論,如果某位編輯或記者沒有澄清老闆的立場,可能隨時都要走人。

  28. 石主任委員世豪

    臺灣在報人辦報的時代,對於新聞專業的要求是比較澈底的,自從辦報的風格改變之後,確實如同委員所說的,現在報業的色彩跟以往報人辦報時期很不相同。

  29. 孔委員文吉

    非常不相同。所以,我覺得這是臺灣媒體很不幸的發展。現在更不幸的是,金融業、保險業都想跨進來經營媒體,臺灣過去沒有這樣的情況。所以我們是針對這個部分,就是老板決定言論、金融業及保險業也想經營媒體,此外,還有市場占有率的部分,這些可能都可以做為院版將來的參考。

  30. 石主任委員世豪

    委員方才提的有幾個方向,第一,所有權的擁有者會控制媒體所呈現的內容及言論的方向,這一點就我粗淺的研究,17世紀以來就是如此,西方的報業也是如此,委員方才提到第二個面向,如果報老板去控制言論,且其報紙在整個報業市場的占有率又很高的話,這時才會第二階段進到影響到所謂的言論,因為如果該報發行的範圍很小,報老板要操控言論的話,其實影響並不大,但如果報紙閱報率很高的話,對於我們意見多元的影響就會比較大。

  31. 孔委員文吉

    另外,關於原住民電視台,目前面臨了3個問題,第一個問題是原住民文化事業基金會成立了,但是原住民電視台還是在公視基金會及公廣集團之下,如此一來就沒有辦法獨立自主,也沒有辦法專業經營,依據相關法律的規定,這部分應該要回到原文會才是,但是受限於公視基金會董事會的不健全,所以這個問題沒有辦法解決,其實這個問題已經爭論很久,而且朝野兩黨幾乎已有共識了,即原民台應該回到原住民文化事業基金會。

  32. 第二個問題,關於原民台收訊的問題,上次內政委員會有討論過,你們的處長也做了一些說明,即關於收訊的問題,因為其發射的衛星已經換了,所以要購置數位機上盒,這部分原本是由原民會來編列預算,但目前這部分是被凍結的。

  33. 第三個問題就是NCC的問題,也就是說原民台頻道核發的部分,因為該台目前還沒有數位頻道,而我覺得NCC是負責公共、廣電、頻譜資源分配的,但是為何公廣集團沒有給他們這樣一個頻道的核准設立呢?因此,NCC應該要發揮一個頻道資源公平分配的責任,不能說這是公視基金會、原民台、原民會的問題,跟NCC完全無關。

  34. 石主任委員世豪

    跟本會有關的是一、衛星廣播事業執照的發放及換發,二、如果委員所提的是地表無線電波,則會涉及電視台設立時所需要頻率的指配以及在完成事業設立之後執照的核發問題,如果是進入到公視製播頻道內部的規劃,那這一點確實本會介入是有困難的,因為公視基金會會根據公視法的規定,也是要獨立自己運作的,所以本會就其內部治理的部分是不便介入的,換言之,對於其使用無線電波頻率以及執照的部分,才是本會的管理事項。

  35. 孔委員文吉

    沒錯,但是現在原民台已經提出申請了,但你們的理由是說,除非更改名稱,即不能用同一名稱來提出申請。

  36. 石主任委員世豪

    我們委員會議已經正式決議,第一個就是確認原文基金會有經營頻道的主體適格,因為在原住民族基本法、原住民族教育法及原文會設置條例裡面都很清楚的表示,這是要經營原民專屬頻道,所以當然有經營頻道的主體適格。第二個就是,因為同名頻道尚在其他單位(指的是公視基金會)經營之中,即同名頻道已有他人經營,若以同名頻道申請會有障礙,因為同一個名稱不會有兩張執照,所以這是涉及技術的問題。第三個就是,如果原民台的經營主體變更的話,我們一定全力協助,讓其無縫接軌,更希望公視要完全根據公視法的精神,讓所有的民眾,尤其是原住民族可以在部落完整的收視所有公視應該有的頻道,以上這些我們都有很明確的決議。

  37. 孔委員文吉

    主委也很清楚問題的所在。

  38. 石主任委員世豪

    是的。

  39. 孔委員文吉

    不要讓原民台收不到訊號,到時沒有頻道可用。

  40. 石主任委員世豪

    確實我們應該跟所有相關單位去合作,然後朝這個方向去努力。

  41. 孔委員文吉

    好的。謝謝。

文字取自立法院公報,由 LYAPI 對齊至影片片段。講者無法確定的句子不列為孔文吉本人的發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