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歐珀於教育及文化委員會會議審查陳委員節如等47人擬具「核子反應器設施管制法增訂第六條之一條文草案」案

民主進步黨民主進步黨・宜蘭縣選舉區

從這段發言整理出的主張

核能在能源組合中應扮演什麼角色?主張原能會不應以技術管制為由,抗拒在核子反應器設施管制法中納入公投條款「原子能委員會不應再以技術管制作為等說詞,抗拒在核管法中納入公投條款」核能在能源組合中應扮演什麼角色?主張原能會應擴大公民在核電政策中的參與角色「原能會應先自行研商,如何擴大公民在核電政策中的參與角色」

發言紀錄

  1. 陳委員歐珀書面意見

  2. 本院陳委員歐珀,針對核子反應器設施管制法增訂第六條之條文草案,特向行政院原子能委員會提出書面質詢。

  3. 1.現行原子能相關法律,充斥「專家權威」,在多元民主的台灣,核能電廠之使用,其影響的是台灣全體人民生存的權利,原子能委員會不應再以技術管制作為等說詞,抗拒在核管法中納入公投條款。

  4. 2.民間反核聲浪高漲,原能會始終拿不出有效的數據、方案說服人民,實有負報告中所載原能會之主要任務。

  5. 3.原子能委員會未來就核能電廠相關之作為應讓公民有充份參與的空間,在修法完成之前,原能會應先自行研商,如何擴大公民在核電政策中的參與角色,勿讓公民之聲音,淪為核電政策中的擺飾花瓶。

文字取自立法院公報,由 LYAPI 對齊至影片片段。講者無法確定的句子不列為陳歐珀本人的發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