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這段發言整理出的主張
是否應興建新的核電機組?主張核四若有事故,須能釐清各分包商的責任歸屬,原能會應督促臺電「萬一有什麼問題,我們要找得到誰負責什麼,而不是到時候互推責任」發言紀錄
- 黃委員偉哲
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請問主委,上週五江院長在院內承諾8公里的緊急避難圈。
- 主席
請原能會蔡主任委員說明。
- 蔡主任委員春鴻
主席、各位委員。這叫做緊急應變計畫區。
- 黃委員偉哲
緊急應變計畫區重新設置與配套的規劃,大概在何時可以完成?
- 蔡主任委員春鴻
我先澄清一下,你講的是核一、核二、核三或核四?
- 黃委員偉哲
你們原先從5公里變更為8公里,這是核一、核二、核三?還是核四?
- 蔡主任委員春鴻
這兩個稍微不太一樣。
- 黃委員偉哲
不一樣的地方在哪裡?
- 蔡主任委員春鴻
行政的時間不太一樣。
- 黃委員偉哲
一個是既有的電廠,一個是還沒有發電的電廠,就這麼簡單。
- 蔡主任委員春鴻
沒錯。我的意思是說,時間點不太一樣,核一、核二、核三因為8公里緊急避難圈這件事已經公告了,臺電也依法要重新再做規劃,這個規劃的結果、報告,據我了解,是去年1月送進來,我們正在審查,審查的過程中……
- 黃委員偉哲
去年1月送進來,現在3月了。
- 蔡主任委員春鴻
審查的過程中,因為發現有很多規劃還不完整,而且要與地方溝通。
- 黃委員偉哲
所以就公文來、公文去?
- 蔡主任委員春鴻
也不是,詳細的細節請我們處長解釋。
- 主席
請原能會核能技術處徐處長說明。
- 徐處長明德
主席、各位委員。台電公司的報告送進來之後,我們找了專家學者與會內的單位……
- 黃委員偉哲
去年1月就送進來,中間又碰到……
- 徐處長明德
我們大概提了五、六次的審查意見,它已經改版改到第六版了。
- 黃委員偉哲
改到第六版?
- 徐處長明德
對,改到第六版是在今年的1月再送進來,我們現在正在審查。
- 黃委員偉哲
改到第六版之後,去年1月再送進來?
- 徐處長明德
今年1月。
- 黃委員偉哲
今年1月送進來?
- 徐處長明德
今年1月改到第六版。
- 黃委員偉哲
我覺得其實某種程度我們應該這樣要求,不是要求你們,當然是要求臺電,你們認為不妥善或不完備的地方,你們就希望他改,對不對?還沒改完……
- 蔡主任委員春鴻
跟地方先溝通。
- 黃委員偉哲
跟地方溝通也是應該由他們做的吧?但是,重點是你們要負責把關,而不是負責催件,或者說,你們不是為了院長的承諾,或者因為大家已經有了8公里的應變計畫區,而弄了這麼久還沒好,所以你們乾脆草率通過,這樣的話,責任在你們耶!是吧?再請教主委,核四呢?
- 蔡主任委員春鴻
核四的部分,有關重新分析緊急計畫區範圍的部分,臺電的報告已經送進來了……我剛剛講的是核一、核二、核三。
- 黃委員偉哲
處長,剛才主委在講,你都沒有在聽,主委說我問的是核一、核二、核三或核四?我說先問既有的電廠。
- 徐處長明德
核一、核二、核三的緊急應變計畫區在100年10月27日公告。
- 黃委員偉哲
公告?
- 徐處長明德
因為已經審查完了,所以在100年10月27日公告。
- 黃委員偉哲
相關的配套呢?
- 徐處長明德
對,公告之後,後面就有一些配套作業。
- 黃委員偉哲
你們要不要follow?還是由誰follow?
- 徐處長明德
這個我們就在審查,台電公司的民眾防護行動分析及規劃報告在去年12月底送過來,今天上午其實就召開第一次的審查會議。
- 黃委員偉哲
估計這個期程大概什麼時候會落實?
- 徐處長明德
大概今年6月底可以完成審查。
- 黃委員偉哲
就是說相關的配套在6月底可以完成審查?
- 徐處長明德
核一、核二、核三相關的配套,因為這個報告我們要審查,審查完之後,還要交付台電公司去設置,還要再花一點時間,我們預計整個配套作業在今年年底可以完成。
- 黃委員偉哲
那我們是不是可以講核一、核二、核三的緊急應變計畫區已經公告了,但是相關的配套最後的塵埃落定在今年6月底可以審查完竣,然後他們可以去執行,包括將來要演習等等;核四的部分是今年1月經過第六版。
- 蔡主任委員春鴻
但是這只是計畫的範圍的部分,現在還沒定案、還沒公告。
- 黃委員偉哲
你看光是緊急應變的部分就這麼複雜了,更不用提到核電設施的本體。
再請教主委,有很多反核團體或民眾,甚至包括許多台北市民眾的憂慮,就是憂慮翡翠水庫的上游水源距離核四只有8公里,在核四的建廠過程中,或是在將來的地質分析上,對於水源會不會造成影響?你覺得呢?
- 蔡主任委員春鴻
細節部分請李處長說明。
- 主席
請原能會輻射防護處李處長說明。
- 李處長若燦
主席、各位委員。報告委員,翡翠水庫的確很靠近電廠,但是我們在準備一套水源的應變措施。
- 黃委員偉哲
水源的應變措施?就是說萬一有狀況,整個大台北地區的水源的應變措施?
- 李處長若燦
對。
- 黃委員偉哲
這部分如何確保用水無虞?當然,一旦有緊急事故,水是不可能像我們正常的使用法,一定是有配給或消防車運送,可是即便這些水的來源也必須是乾淨的,沒有受過核汙染的。
- 蔡主任委員春鴻
委員剛才講的這是確定水源已受汙染,當然第一步是要先就水源是不是受到汙染進行分析、檢驗,這個整套都是要做的。
- 黃委員偉哲
所以我們覺得這部分也要另做思考。
另外,大家擔心的是有關核四統包、分包的問題,就是責任歸屬的問題。到目前為止,就你所了解,或是就原能會過去的經驗,有哪些國家的核電廠在建廠的過程中,採用這麼零碎的分包?
- 蔡主任委員春鴻
就我的了解,不見得每個國家都採用統包,都有各種不同的做法。
- 黃委員偉哲
不見得每個國家都採用統包?願聞其詳。
- 主席
請原能會核能管制處陳處長說明。
- 陳處長宜彬
主席、各位委員。基本上,日本全部都採用統包,因為它沒有大包商的制度,但是其他大部分國家都是採用分包。但是採用分包的話,就要有一個很強而有力的顧問公司去幫助整合。
- 黃委員偉哲
我們現在呢?
- 陳處長宜彬
我們過去的顧問公司不是很好,最後與台電公司解約,解約之後,變成由台電公司自己扮演這個角色。
- 黃委員偉哲
原能會在這個過程中,需不需要、有沒有,或者過去已經有沒有扮演這個監督的角色?
- 蔡主任委員春鴻
監督這一塊?
- 黃委員偉哲
在設置的過程中。
- 蔡主任委員春鴻
這樣講好了,我們在法規中,針對統包、分包並沒有那麼明確的規範,但是對於相關的無論是資格或品保的程序等等,都有相關的規定,我們就透過這些規定來管制。
- 黃委員偉哲
你們有做管制?
- 蔡主任委員春鴻
當然有。
- 黃委員偉哲
這有兩個問題,第一個問題,如果一切都平順,我們當然要看他的運轉當初有沒有符合認證的規定。
- 蔡主任委員春鴻
有沒有符合原來設計的相關規範。
- 黃委員偉哲
第二個,萬一有什麼問題,我們要找得到誰負責什麼,而不是到時候互推責任,這個包推給那個包,這個公司推給那個公司。
- 蔡主任委員春鴻
我想這種商務的責任等等的問題,臺電自己應該比較了解。
- 黃委員偉哲
所以你們要負責督促臺電。
- 蔡主任委員春鴻
是。
- 黃委員偉哲
如果萬一運轉不順或出現什麼意外的狀況。
- 蔡主任委員春鴻
我舉一個例子,我們去核能電廠看到很多電纜,有一個支架在上面,在核四的一號機和二號機,我們都發現包商的資格、品保有問題,我們就會把它抓出來,就是類似這樣的情形。
- 黃委員偉哲
但是你們把包商抓出來,包商會不會說不是我做的,是底下小包做的;然後做支架的說不是我支架的問題,是施工的問題。
文字取自立法院公報,由 LYAPI 對齊至影片片段。講者無法確定的句子不列為黃偉哲本人的發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