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這段發言整理出的主張
核能在能源組合中應扮演什麼角色?主張核電廠緊急應變人員就定位除內控外還要有外控機制「本席希望除了內控之外,還要有一個外控的機制」發言紀錄
- 黃委員偉哲
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簡單請教幾個問題,第一,請問台電總經理,根據核子損害賠償法的規定,核子設施經營者對每一事故所負之賠償責任,最高限額是多少,你知道嗎?
- 主席
請台電公司李總經理答復。
- 李總經理漢申
主席、各位委員。42億元。
- 黃委員偉哲
42億元。如果依照江院長的劃定,把宜蘭和桃園排除在外,北市、新北市和基隆市總計有多少人?大概有六百多萬人,就算700萬人好了。700萬人平分42億元,1個人賠多少?600元。發生了核子事故,核子損害賠償的上限是42億元,這是上限喔,不是下限!如果不要算那麼多,假設必須撤退、疏散的人數是100萬人,以上限42億元來計算,每人能獲得的賠償是4,200元。本席不知道這部分是怎麼設想的,這樣夠周全嗎?請問原能會,你可以告訴本席當初這42億元是怎麼算出來的嗎?
- 主席
請原能會周副主任委員答復。
- 周副主任委員源卿
主席、各位委員。這是很早以前計算出來的,所以我也不是很清楚。
- 黃委員偉哲
你也不知道?
- 周副主任委員源卿
對,其實我們現在正在修法,我們原能會提出來的上限是150億元。
- 黃委員偉哲
150億元。
- 周副主任委員源卿
這150億元是參加……
- 黃委員偉哲
依據何在?
- 周副主任委員源卿
現在國際上有一個核損害補充賠償公約,如果每個國家投保150億元,就有資格參加那個公約,所以我們是以……
- 黃委員偉哲
我們現在還沒有資格參加這個公約?
- 周副主任委員源卿
對。
- 黃委員偉哲
要等到你們修法完成,把上限從42億元拉高至150億元之後,才能參加那個公約?
- 周副主任委員源卿
要參加那個公約還需要外交上的努力。
- 黃委員偉哲
對,還需要外交上的努力。參加那個公約有什麼好處?除了讓你去開會之外……
- 周副主任委員源卿
實際上,那就像聯保一樣。
- 黃委員偉哲
聯保?
- 周副主任委員源卿
對,就互相聯保,他有一定的規定。
- 黃委員偉哲
依據你的瞭解,這個公約對日本福島核災有產生什麼聯保的功能嗎?
- 周副主任委員源卿
日本在福島核災之前並未參加這個公約,所以他也想加入。
- 黃委員偉哲
好。如果加入聯保,最高可以拿到多少?
- 周副主任委員源卿
這個數字我就不清楚了。
- 黃委員偉哲
你應該要去瞭解,我們才能判斷參加公約(如果可以參加的話)對我們的好處是什麼、對我們的壞處是什麼、值不值得參加。話說回來,我們的核電廠被認為是世界上最危險的核電廠之一,人家要不要讓我們參加都還不知道。
- 周副主任委員源卿
這個數字,我現在不記得了。
- 黃委員偉哲
你可以提供書面資料給本席,包括那個公約的規則。
- 周副主任委員源卿
好,我們會再提供給委員。
- 黃委員偉哲
我們是為了參加那個公約而把數額提高嗎?
- 周副主任委員源卿
至少要提高到150億元,但是在大院,大家對上限的看法並不一樣。
- 黃委員偉哲
依照江院長所講的,不包含桃園和宜蘭,就有六百多萬人,近700萬人,如果真的發生核災事故,造成的損失是有憑有據、可以拿出來申請的項目,例如車子、農作物或其他損失,以100萬人來計算,每人可獲得4,200元。若上限提高至150億元,每人獲得15,000元,如此而已,這樣夠不夠?也許不夠。既然這個公約具有聯保的性質,我們要先算出可以從這個公約拿到多少錢,這樣才能瞭解是否應該加入。本席之所以問這個問題,就是要告訴你,相較於這樣的損害,我們能付得起的是杯水車薪。以福島核災為例,現在有人說日本已經花了2兆日圓,也有人提出其他數字,無論如何,後續都還得再繼續花下去。所以對於這個問題,還是一句話:「我們到底有沒有辦法準備周全?」
江院長一再提到「斷然處置」,請問李總經理,台電哪一種人必須留守,對核能設施進行斷然處置,包括引進海水,或是在尚未引進海水之前,處理相關機組?是哪些人要留下來?是哪些位置的人?
- 李總經理漢申
基本上是值班的人員。
- 黃委員偉哲
值班人員?
- 李總經理漢申
對,值班調度的人員。除此之外,我們還有一批緊急應變人員,他們要負責啟動一些臨時性設備,如臨時發電機、抽水機,以及把閥打開、釋放氣體,這些人員統統要就定位。
- 黃委員偉哲
救災搶險是另外一回事,核電廠本身的核能設備……
- 李總經理漢申
那是在核能電廠裡面。另外,我們還有一個技術服務中心,它等於是控制室以外的另一個控制場所。
- 黃委員偉哲
備援的控制場所?
- 李總經理漢申
對,這個備援的控制場所就是用來支援這些工作所需要的人力和技術。
- 黃委員偉哲
第二線大概有多少人?
- 李總經理漢申
加起來總共有上百人。
- 黃委員偉哲
在核電廠裡面的人和備援人員總共有上百人?
- 李總經理漢申
是。
- 黃委員偉哲
我們的疑問是,因為這上百人平時要工作,也要休假,若發生緊急事故,他們都能夠就定位嗎?
- 李總經理漢申
我們都有演練、測試過,以確定每個步驟需要多少時間,假設原能會給我們的時間是1個小時,我們實際演練之後,若每個班需要的時間點不同,我們都能掌握……
- 黃委員偉哲
做修正?
- 李總經理漢申
對,目前大概是四十幾分鐘。不到50分鐘,我們大概就可以把該到定點的同事和該做的工作確定下來。
- 黃委員偉哲
如果有人因為種種原因,不願意就定位或到班,有無刑責問題?其實這並不可恥,只是有點可悲。負責這項工作的人有無觸犯公共危險相關刑責?還是只有道德的約束或罰款而已?就像水災來襲一樣,若河水氾濫、暴漲,留守人員應該要去關水門,結果他放假或怕危險不敢去。對於類似的情形,你會怎麼做?
- 李總經理漢申
一般而言,該到的搶修人員就要到,目前發生事故之後,台電人員都會直接到現場去工作,還沒有發生指派他的工作……
- 黃委員偉哲
開小差的?
- 李總經理漢申
對,沒有。
- 黃委員偉哲
沒有?
- 李總經理漢申
是。
- 黃委員偉哲
總經理這樣講,本席就相信你。但本席希望除了內控之外,還要有一個外控的機制。外控機制是要確保這些人能夠在那個位置上工作。
- 李總經理漢申
是。
- 黃委員偉哲
好,謝謝副主委和總經理。
文字取自立法院公報,由 LYAPI 對齊至影片片段。講者無法確定的句子不列為黃偉哲本人的發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