孔文吉於內政委員會會議一、邀請內政部部長李鴻源率同警政署署長王卓鈞、消防署署長葉吉堂就「全國警察及消防人力配置及勤休制度之檢討與…

中國國民黨中國國民黨・山地原住民選舉區

發言紀錄

  1. 孔委員文吉

    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首先,宜蘭縣警察局局長有沒有列席?

  2. 主席

    請內政部警政署王署長說明。

  3. 王署長卓鈞

    主席、各位委員。委員,今天只有中央警政署有派員列席內政委員會。

  4. 孔委員文吉

    前天在宜蘭縣南澳鄉有一位原住民李平,早上9點騎摩托車去南澳加油站加油,因為他摩托車旁邊放一個袋子,剛好有兩位員警來巡邏,所以就問他袋子裡面是什麼,原住民很老實的回答員警,袋子裡面是裝槍,然後員警連問都不問,就直接把他帶回南澳分駐所。後來本席的助理前去關心,警員卻二話不說,又把他帶到蘇澳分局,所以助理就帶著他的家人到蘇澳分局舉白布條抗議,分局長就跟我的助理說,這樣違反了集會遊行法,其實當時就只有幾個人舉白布條,就只是象徵性抗議而已,結果就直接給他做筆錄了,像這樣的情況,就是一個原住民年輕人去加油,結果就直接盤問他,而且他也沒有做什麼事情,然後就直接製作筆錄了,這是侵犯原住民的狩獵權,部長對於這樣的事情有什麼看法?我不是要請署長來說明。

  5. 王署長卓鈞

    委員講的狀況,部長怎麼可能了解是什麼樣的狀況!

  6. 孔委員文吉

    我現在是請部長說明,而且也把過程描述了,我要請部長回答可以嗎?我有請你回答嗎?

  7. 主席

    請內政部李部長說明。

  8. 李部長鴻源

    主席、各位委員。第一,具體的案子我並不清楚,不過我會來了解,但是原住民常常碰到的問題……

  9. 孔委員文吉

    這有無違反原住民的狩獵權?只是一般人去加油,也沒有做什麼事情,結果就直接被帶到警察局,也找來檢察官問案、製作筆錄,這樣可以嗎?

  10. 第二個問題,今年立法院1月15日通過了刑事訴訟法第三十一條的修正案,就是原住民在偵查中若沒有選任律師,檢方及警方應該通知依法設立的法律扶助機構指派律師到場為其辯護,所以若原住民碰到類似的狀況,就有所謂文化辯護權,當時在蘇澳分局的時候,檢察官就直接製作筆錄,而警員也完全不了解立法院所通過的這個修正案,事實上,這是司法及法制委員會審查通過的,是鄭天財委員、林正二委員及本席等原住民立委所提出的修正案,目的是要幫原住民找法律扶助機構來指派辯護律師,所以你們警察機關是否知道這個部分已經修正通過了?當時我的助理就有跟蘇澳分局表示這個修正案已經通過了,要是原住民碰到這樣的情況,就可以找辯護律師,但後來他們還是直接問案、製作筆錄,這已嚴重違反原住民的司法權,基本上,這是人權的保障,是立法院才修正通過的法案,結果你們警察機關完全都不了解。總之,這已違反原住民的狩獵權,另外也侵犯、違反了司法人身保護權,部長,本席方才已經說得很清楚,原住民有提出文化辯護的權利。

  11. 李部長鴻源

    我們會通知所有的警察局要注意到這個事情。

  12. 孔委員文吉

    前天在南澳鄉發生的這個例子,感覺就像一般人只是去加油站加油,沒有做什麼事情,結果突然就被叫到警察局,竟然還製作筆錄,事實上也沒有做什麼事情,只是查獲袋子裡面有槍枝,而且他也只是準備要到山上去查看陷阱,中華民國有任何一位公民,包括原住民在內,可以無故的、沒有犯下任何不當的行為,然後就可以被叫到警察局去製作筆錄嗎?再加上立法院已經通過這樣的修法,可是警察機關卻完全不了解。

  13. 這讓我又想到一個月前台東縣延平鄉關山分局的事情,當時我們原住民要施放狼煙,而且剛從原住民族人的傳統領域走下山,結果警察就在那裡埋伏了,然後全部把他們收押、訊問、製作筆錄,後來在延平鄉紅葉村幾十位原住民在那裡召開施放狼煙記者會,因為這已是藐視原住民的狩獵權,我要告訴部長的是,最近原住民族基本法還有野生動物保育法都規定了在一定的時間、季節、區域、數量、種類等,是可以讓原住民上山打獵,林務局也據此定了一個辦法,就是原住民基於傳統需要可以上山狩獵的一個辦法,所以林務局對此是比較寬容的、比較有彈性的,但是警政署對於這部分的法令可說是完全不了解,即完全不了解立法院到底修了什麼法是跟原住民人身權益保護有關的,所以可否要求警政署在這方面,看看要怎麼樣保障原住民司法人權及狩獵權?

  14. 李委員鴻源

    第一,我會請警政署把方才所有指教的法令做一通盤的檢視,然後就會通知第一線執法的警局、分局,要注意到這些原住民族的權益,這一部分我們會馬上做到。

  15. 孔委員文吉

    我在這裡要求警政機關對於現在立法院通過的法案中有關保障原住民人權的部分,而且不只是保障原住民人權,司法及法制委員會還有通過幾項修正案,包括刑事訴訟法在內,都是希望你們依照程序來辦案,不要侵犯到原住民的司法人權,總之,本席是語重心長的來談這個問題。

  16. 還有,上次針對本席隨便被誣告一事,請警政署對南部高雄的那幾個分局提出調查報告,請問你們提出來了嗎?有沒有來跟我報告呢?

  17. 李部長鴻源

    這個我並不清楚。

  18. 孔委員文吉

    本席要求在這個會期以前來跟本席說明一下。

  19. 王署長卓鈞

    他們有報上來,但刑事局審核後認為有問題,所以又退了回去,要求他們加強後再送過來,因為對於責任問題必須追究。

  20. 孔委員文吉

    這是關於選舉的案件,我就是針對高雄市甲仙分局及旗山分局,因為當時真的是無緣無故,甚至還唆使證人指控我,所以這部分我還是要等報告出來。

  21. 之前部長宣布關於國家公園的政策,本席是認同部長的主張,就是國家公園應該適度收取一些費用,像太魯閣、玉山、雪霸等國家公園,都有很多觀光客前去參觀,請教部長,從以前到現在我們的國家公園都沒有收費嗎?

  22. 李部長鴻源

    到現在為止都沒有收費。

  23. 孔委員文吉

    本席也希望可以收取一點費用,就像現在教育及文化委員會也在談故宮的問題,即應適度提高其收費,因為相較於大陸或是其他的國家,他們的入場券、門票都收得非常高,不像我們故宮的收費算是滿便宜的,所以國家公園的部分是有必要來收取一點費用,然後這些費用多少也要回饋給地方,不管是秀林鄉公所或是泰安鄉公所、大同鄉公所,總之,應該回饋給地方,讓他們可以自行管理,因為到時留下來很多的垃圾,都必須由鄉公所清潔隊來清理,你覺得對不對?

  24. 李部長鴻源

    對,沒錯。

  25. 孔委員文吉

    那第二個,本席也不認為台灣有這個條件還要再設國家公園,就像當時大家講澎湖要設國家公園,本席也不是很贊同。以前還說蘭嶼要爭取設立國家公園,蘭嶼是存放核能廢料的最終處置場,你說那邊要設國家公園,簡直是荒唐,太離譜了,所以本席當時也反對蘭嶼要設國家公園,台灣哪有條件再多加一座國家公園,只要把現有的國家公園做好,然後適度的收取一些費用,所以本席是支持部長上一次的主張及看法。

文字取自立法院公報,由 LYAPI 對齊至影片片段。講者無法確定的句子不列為孔文吉本人的發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