趙天麟於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會議一、併案審查行政院函請審議「溫室氣體減量法草案」及本院委員徐少萍等21人擬具「溫室氣體減量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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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言紀錄

  1. 趙委員天麟

    主席、各位同仁。不論是行政院版的溫室氣體減量法,或徐委員所提版本,我們均非常尊重,也認為這確實是一個值得追求的方向,但我們認為時間點不宜,其原因有幾個。

  2. 首先,上次的討論是四年前,四年前到現在已經過相當時間及時局變化。誠如剛剛請願案所提,除了法案名稱、法案內容外,從排碳到溫室氣體減量、氣候變遷的調適,都必須是一個與時俱進的全新變化,但我們目前仍停留在四年前所討論的框架與規模,實不合時宜。

  3. 其次,不管是四年前的討論或現在,並未與社會大眾進行溝通,即使我們現在開始進行大體討論、詢答,甚至是逐條討論,均應先經過公聽會程序,如此才能讓支持與反對雙方中,不論是支持者的層次或反對者的面向,均能充分獲得討論。這是一個極其重要的法案,所以我們不希望社會上出現包括反核人士,社運朋友所質疑的情況,也就是怎麼會沒來由地討論溫室氣體減量法呢?這會不會就是針對核四公投所製造的衝突與對立,以模糊焦點?這應該是個具有崇高理想的法案,卻被拿來作為核四公投的反制,我相信這絕非社會所樂見!

  4. 先前高雄市曾制訂高雄市事業氣候變遷調適費徵收自治條例,但該條例並未得到環保署的支持。該條例提到,可以讓市政府透過基金,針對排碳或氣候變遷來收取調適費以建立濕地及調適環境,可是這樣與時俱進的作法不見於溫減法中。

  5. 再者,本席等提出空污法第十二條條文修正草案,因為我們看不到環保署、經濟部,甚至行政院對於高屏地區嚴重的空污問題有何積極作為。

  6. 由此可知,過去行政院對這類問題並不積極應對,現在卻突然提出溫室氣體減量法來討論!這讓我擔心,在未獲得社會共識前,未舉行公聽會前就貿然討論,絕對會淪為核四公投反制的對峙。

  7. 有鑑於此,本席認為應暫時緩議,先不審查。謝謝。

文字取自立法院公報,由 LYAPI 對齊至影片片段。講者無法確定的句子不列為趙天麟本人的發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