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這段發言整理出的主張
q_labor-hours-overtime質疑衛福部嘉義醫院未給加班費並讓醫護人員超時工作,且未經勞資會議同意即要求女性勞工自晚間10點工作至隔天清晨及假日出勤,亦未加給工資。「衛福部的嘉義醫院不僅沒有給加班費,還讓醫護人員超時工作,而且沒有經過勞資會議同意就直接要求女性勞工逕自從晚上10點工作到隔天清晨以及假日出勤,還沒有加給工資、沒有給加班費。」q_labor-hours-coverage質疑為什麼住院醫師不能納入勞基法保障,認為衛福部訂定的住院醫師工時指引對住院醫師過於苛刻。「為什麼住院醫師不能納入勞基法保障?為什麼你們訂的指引會如此的苛刻住院醫師?」發言紀錄
- 林委員淑芬
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今天雖然是要解凍預算,但是在解凍預算之前,衛福部仍然有很多的政策不明朗,所以本席還是要就教於部長,第一個就是「血汗醫院」,醫改會公布了過去一年的血汗醫院名單,而且是由公家醫院帶頭違法,它整理了101年到102年違反勞基法的名單,其中台大醫院的北護分院違法超時工作;衛福部的嘉義醫院不僅沒有給加班費,還讓醫護人員超時工作,而且沒有經過勞資會議同意就直接要求女性勞工逕自從晚上10點工作到隔天清晨以及假日出勤,還沒有加給工資、沒有給加班費。衛福部還不只一件,還有台東醫院和豐原醫院,衛福部的醫院帶頭變成血汗醫院,你有何感想?
- 主席
請衛福部邱部長說明。
- 邱部長文達
主席、各位委員。我想勞委會查核的結果也公布了,在一公布之後我們也做了很多的檢討,特別對嘉義、台東和豐原做了很多的改進措施,是不是請執行長來說明改進的情形?
- 林委員淑芬
改進的措施請給我書面報告,本席要你在這裡回答我,明年如果再有任何一件署立醫院被人家公告違反勞基法、違反勞動法的相關規定、違反所有勞動權益保障的任何法律,你們是不是要有人來負責?明年如果還有這樣的情形要不要有人負責?我第一次的質詢給你們機會,你說你們已經有改革和改進方案,沒關係,我們就聽你的改革和改進方案,但是明年此時如果還有人沒做好,違反法令,要不要有人負責?部長願不願意為這樣的承諾負責?
- 邱部長文達
我想最重要的還是院長,院長對這個法律的觀念……
- 林委員淑芬
院長是你管的。
- 邱部長文達
我知道。
- 林委員淑芬
他說他要改,你就要監督他確實的執行,依照法令給人家好的勞動條件的保障,要不然你就要負責。你會叫誰負責?可不可以承諾?
- 邱部長文達
是,這個我們一定會負責。
- 林委員淑芬
明年任何一家署立醫院都不能再有這種情形,可以哦?
- 邱部長文達
我們會努力朝這個方向。
- 林委員淑芬
我知道明年的部長不一定是你,但是這些人都還在,這些技術人員都在。我要再問部長,監察院剛糾正你們有關住院醫師未納入勞基法而且沒有積極處理工時予以限制的問題,針對你們一再的延宕提出糾正,你可不可以具體的告訴本席,你們什麼時候要將住院醫師納入勞基法的保障?
- 邱部長文達
我要特別再提一次,以護理來講,護理在民國86年就提出來了,為什麼要經過那麼多年?因為那時候的人力還不夠,一直到明年103年1月才會把最後的3個項目納入,當時也是從七、八萬人一直到現在的十四萬多人,所以同樣的,勞基法我們現在是先用……
- 林委員淑芬
我問的是住院醫師,您就鎖定在這一塊,什麼時候給住院醫師勞保?
- 邱部長文達
不是勞保,勞保是另外一回事。
- 林委員淑芬
將他們納入勞基法的保障。
- 邱部長文達
我們現在已經在階段性的進行。
- 林委員淑芬
沒有,我不要聽你說階段性,你們現在有「住院醫師勞動權益保障參考指引」,對不對?
- 邱部長文達
對。
- 林委員淑芬
你們訂出的這個指引有三個方案,其實三個方案只有一個方案叫丙方案,因為你所有方案的條件都一樣,只有一個條件不一樣,那就是住院醫師每日正常工作時間不得超過12小時,連同延長工作時間不得超過24或是28或是32小時,三個方案只有這個要件不一樣,對不對?
- 邱部長文達
對。
- 林委員淑芬
一天不能超過32小時,其實大家都會選丙方案,這個指引有法律效力嗎?醫療院所不遵守該指引會怎麼樣?不會怎麼樣,它不會違法,因為這不是法。不遵守指引有沒有懲處?有沒有行政罰?
- 邱部長文達
我想最重要的已經都列入評鑑,所以這個會有一個基礎……
- 林委員淑芬
沒有,你沒有列入評鑑。
- 邱部長文達
我們會把它列入。
- 林委員淑芬
你什麼時候要納入評鑑?你說得具體一點,不要似是而非,模稜兩可。
- 主席
請衛福部醫事司李司長說明。
- 李司長偉強
主席、各位委員。今年5月16日公告這個作業指引之後,今年和明年都已經納入試評,104年會正式評鑑,今年已經開始評鑑了。
- 林委員淑芬
司長,這三個方案有什麼不一樣?
- 李司長偉強
您剛才分析的非常清楚,這三個方案……
- 林委員淑芬
都一樣,只是工時不一樣。
- 李司長偉強
對其他勞動保障權益是沒有差,都一樣有保障,但工時之所以會有三個方案是因為我們要同時藉由這個評鑑來蒐集各個醫院不同層級、不同科別能達到的情況……
- 林委員淑芬
好,那我問你一個極端的情況,依照你們三個方案,一日連同延長工作時間最高可以到32小時。
- 李司長偉強
不止一日,應該是跨日。
- 林委員淑芬
對,跨日32小時,一個禮拜的班我可不可以這樣排?第1天排30小時,然後休10小時,第2次再排30小時再休10小時,第3次排28小時,因為不能超過一週88小時,所以再讓他休10小時,這樣一個禮拜剛好排滿滿的,30休10、30休10、28休10,照你的指引來看並不違規,對不對?
- 李司長偉強
不過照委員這樣算起來好像只有6天,還有1天。
- 林委員淑芬
沒關係,就讓他休息,這樣子不違規,我的排班不違法,對不對?
- 李司長偉強
7天一定要有1天休息。
- 林委員淑芬
對啊!所以我就排7天休1天,可以排30小時上班,休息10小時;30小時上班,休息10小時;28小時上班,休息10小時,這樣就符合你的指引了,對不對?
- 李司長偉強
我們當初訂這個時間是當病人有特別狀況需要處理的時候……
- 林委員淑芬
特別狀況當然多得很,你去問住院醫師,他們的狀況多得很,本席要問你,如果每週這樣排班或是只有排一週,你覺得這個醫師的體力可不可以負荷30、10,30、10,28、10?這有符合你的指引,司長覺得這樣子他可以負荷嗎?
- 李司長偉強
我想這樣並不適當。
- 林委員淑芬
可是照你的指引是合法的啊!你的指引對於他勞動條件的保障就是訂成這個樣子,我才排30小時而已,照你的指引是可以排32小時的,那我改排32、10,32、10,32、10,你覺得一週88小時說得過去嗎?你知道勞基法規定的法定工時是多少嗎?
- 李司長偉強
2週84小時。
- 林委員淑芬
2週84小時,你的指引是1週就88小時。勞基法規定1個月加班不得超過幾小時?
- 李司長偉強
46小時。
- 林委員淑芬
平均一天一點幾小時,給你加班多一點,一天用3小時來算,2週14天增加42小時,84加42等於126,除以2平均一週是63小時,血汗勞工把所有的班都加在前兩週,加班加遍了也沒有像醫師一個禮拜88小時的上限。
- 李司長偉強
醫師的工作和一般勞工的性質應該有很大的不同。
- 林委員淑芬
醫師的工作和勞工不一樣,醫師為什麼不能這樣子?為什麼住院醫師不能納入勞基法保障?為什麼你們訂的指引會如此的苛刻住院醫師?監察院講得清楚,這不是我講的,這是監察院講的,真正的重點是醫師人力缺口,是不是這個問題?
- 李司長偉強
其實我們上禮拜才開過這個會議,如果完全按照勞基法計算,要差30%的人力。
- 林委員淑芬
人力缺口是讓勞動條件惡化的主要原因,對不對?
- 李司長偉強
住院醫師的主要角色在於訓練,他本身不是勞工的一部分,我們也正在積極尋找不同方案,包括增加新的醫師或其他專科護理人員等。
- 林委員淑芬
你講得很好,要增加新的醫師。對於一年1,300個醫學院訓練的醫師,有沒有可能再增加、擴大醫學院的招生名額?正本清源是來自於這裡。
- 李司長偉強
我們其實一直在討論這個問題,有些不同意見。
- 林委員淑芬
有沒有可能?要不要做?
- 李司長偉強
可能性是存在的,不過這牽涉到師資、相關設備及時間等。
- 林委員淑芬
這都是推託、怠忽職責的理由。扣掉牙醫的話,台灣平均一個醫師服務多少台灣人?
- 李司長偉強
現在是每10萬民眾有17位醫師。
- 林委員淑芬
平均多少人?
- 李司長偉強
每10萬人口有17位。
- 林委員淑芬
你知道英國是多少人?瑞典是多少人?不要講他們了,連中國、日本都比我們有更多的醫師供給,你為什麼不增加醫師供給量?
- 李司長偉強
中國大陸一年訓練將近50幾萬醫師。
- 林委員淑芬
我們為什麼不能增加?更荒謬的是你承認台灣醫師人力有缺口,如果按照勞動條件的保障,缺口是30%,但你現在又要開放一個國際醫療,瓦解台灣的公共醫療體系,使人力缺口的問題雪上加霜,這個政策不是自相矛盾嗎?你們說醫事人力已經多到可以輸出了,多到可以從事非真正疾病需求的醫療體系上,結果你們現在看看真正醫師體系的外科荒、婦產醫師荒。
- 李司長偉強
全台灣有4萬多醫生,我們剛才討論的是大概5,000位左右的住院醫師,他們屬於受訓醫師,性質跟將來會真正服務的主治醫師有點差別。
- 林委員淑芬
我告訴你,你們就是這樣,把主治醫師跟住院醫師一刀切下去,表示這是兩塊不同的領域,住院醫師就是活該,就要先在這裡過勞死;沒有死的,來日就可以媳婦熬成婆,變成主治醫師,然後就會好一點。
- 李司長偉強
不是這樣。
- 林委員淑芬
如果照平均來看,我們一個醫師服務的人口量也比外國多了40%到50%。
- 李司長偉強
台灣最近10年整個醫師增加的數目,在全世界來說,大概排名前二。
- 林委員淑芬
台灣醫師增加的比率都不在真正的醫療上面,如果你說增加到醫美去、增加到非疾病醫療去,這個我們是看得到,但我們也看到外科荒、婦產科醫師荒,連小兒科都快要鬧醫師荒,結果人民都慌了。這件事情非同小可,住院醫師何時納入勞動法令的保障、納入勞基法的規範?因為你們答應了監察院,我就問你們這個問題就好了。
- 李司長偉強
我們正在跟勞委會一起討論這個問題,積極討論各種不同的方案。
- 林委員淑芬
勞委會全面支持,所以剩下衛福部,到底何時要納入?給我們一個確切的時程。
- 李司長偉強
我們為了保障病人權益不受任何影響,一定會在保障病人權益的情況下儘快做這件事情。
- 林委員淑芬
不要拿病人出來,你們就從醫學院的學生擴招名額,到住院醫師要有充足人力,再到主治醫師也要有充足人力。你不要說主治醫師不缺,其實主治醫師在各個科都還缺,你不要說充足了。
- 李司長偉強
醫學院訓練學生最快要6年才能畢業。
- 林委員淑芬
對,但你們現在不做,哪來6年後有充分的供給?現在就要開始做。
- 主席
這個議題今天早上有好多位委員都提到過,部裡也聽到委員的急切,不管是監察院還是勞委會,現在最重要的就是現場各方面的權益都要注重,這部分有委員提出臨時提案,我們等一下再一併討論。
接下來登記發言的李委員貴敏、許委員添財、林委員德福、蔣委員乃辛、廖委員國棟、羅委員淑蕾、李委員桐豪、盧委員嘉辰及楊委員麗環均不在場。
-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 連署人
田秋堇 楊 曜
- 主席
請問各位,對本案有無異議?
- 林委員淑芬
(在席位上)「在路發展」的「路」要改成大陸的「陸」。
- 主席
那就直接寫成「在大陸發展」,所以是「邀請在大陸設立醫院之台灣醫院服務業者分享在大陸發展心得與未來台灣醫療產業立足大陸契機」,請問各位,有無異議?(無)無異議,修正通過。
進行第五案。
-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 主席
針對本案,剛才也多所討論。林委員,倒數第三行是不是少了一個「月」字?應該是「應於一個月內提出」。
請林委員淑芬發言。
- 林委員淑芬
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倒數第四行是「應於一個月內提出住院醫師適用勞動基準法的具體時程及對醫師人力缺口影響的具體量化報告」,就是原文少了一個「月」字,另外再增加「具體時程」。
- 主席
具體時程的部分可能沒有那麼快。
- 林委員淑芬
他們要研議一個具體時程的規劃。
- 主席
是研議的時程還是實施的時程?
- 林委員淑芬
要研議一個具體實施的時程,預計目標是幾年,或是幾年內要做什麼,譬如三年內要完成等等。
- 主席
請衛福部醫事處李司長說明。
- 李司長偉強
主席、各位委員。目前這個案子正在委託國衛院研議,期程是在年底12月。這是一個很好的題目,可是我們已經在研議當中。
- 林委員淑芬
你們的期程在12月,是指什麼期程?我說的是納入勞基法的期程,你們的研議是預計12月納入勞基法嗎?
- 李司長偉強
不是,是說我們這整個評估,包括委員今天寫的……
- 林委員淑芬
我們不是這個意思,我是說一個月內要提出研議住院醫師納入勞基法的具體時程約略會是什麼時候,譬如說一年準備,兩年完成建制,三年全部納保。
- 主席
請衛福部林次長說明。
- 林次長奏延
主席、各位委員。可否給3個月讓我們研議?因為我們的委託計畫在年底會完成。
- 林委員淑芬
再3個月是沒關係,但我要你們委託出來納入勞基法管制的具體時程。
- 林次長奏延
我們在年底會提出時程。
- 林委員淑芬
好,改成3個月內提出住院醫師適用勞動基準法施行的具體時程及對醫師人力缺口影響的具體量化報告。因為你們答應監察院了,而監察院也說你們一再延宕,如果沒有具體時程,則仍然是延宕,所以要提出納入勞基法施行的具體時程。
- 主席
既然已經委託研究,研究會有什麼結果,我想也是要尊重研究單位,最重要是對於監察院糾正的案由部分也要做一個衡平,該負責任的衛福部也脫不了關係。現在將剛才林委員所修正的部分再宣讀一次:「爰要求衛生福利部應於3個月內提出住院醫師適用勞動基準法實施的具體時程及對醫師人力缺口影響具體量化報告。」其餘部分都相同。請問各位,有無異議?(無)無異議,修正通過。
- 本日會議報告及詢答完畢,現作如下決定
所有登記發言委員除不在場者外,其餘都已發言完畢,詢答結束。委員潘維剛、林淑芬、鄭汝芬所提書面意見,列入紀錄,刊登公報,並請相關機關於兩週內以書面答復本會及本會委員與質詢委員。
本日會議委員所提質詢未及答復部分,含委員質詢中要求提供之相關資料,亦請相關機關於兩週內以書面答復本會、本會委員及質詢委員。
- 潘委員維剛書面意見
我國衛生福利制度在近幾年來發生巨大的轉折,例如健保制度的收支平衡、健保資源的分配問題或是專科醫師不足的問題,這些問題都涉及到人民最基本的生存權問題,但是問題發生已久卻遲遲沒有大幅的改善,本席認為衛生福利部從衛生署制度順利改制,即是本院期盼新的制度有新的作法而能夠早日健全我國醫療制度,本席期盼衛生福利部能夠儘速提出上述議題的改善方法。
本席認為如果不儘速的改善相關醫療制度所面臨的問題,將會使得我國的醫療體系面臨嚴峻的挑戰,例如以現在的專科醫師分配比例而言,婦產科及外科都沒有醫師願意前往任職,而皮膚科醫師卻是爆量的增加,使得民眾就醫的權利,無論是等待時間以及在地就醫等權利都受到嚴重的影響,甚至可能發生延誤就醫的情況,而醫師荒的問題從之前的衛生署討論到現在的衛生福利部都還沒有解決的方案,實在令人擔心台灣醫界未來的發展。並且關於健保總額的運用方面,應該是由醫院向健保局核實申報,而據報導指出,目前國內醫界正在討論如何分配健保費的議題,甚至無法達成共識的狀況,這種討論如何分配的情況,衛生福利部應該要向外界解釋何以會有這種討論的議題,這會使得國人對於健保費調高的經費運用上產生疑慮,並且質疑健保制度,將來關於健保費的相關議題必定受到更嚴重的反對,衛生福利部應該要注意此點。
本席認為衛生福利部要解決國內相關醫療衛生問題,當然必須有一定的經費方能加以運作,因此對於今日的預算解凍案,本席認為應該儘速的加以動支,但是也請衛生福利部注意執行預算的效果,目前已經進入十月,距離年底只剩一季卻有相當的預算尚待執行,切勿為了消化預算而執行預算,還是必須達到編列預算預定的效果,才能讓民眾感覺政府的施政績效,讓衛生福利政策更受到支持。
- 林委員淑芬書面意見
血汗醫院
一、醫改會公佈過去一年血汗醫院名單,公家醫院帶頭違法!
醫改會整理101-102年違反勞基法醫療院所名單,於今年8月公佈,赫然發現衛生福利部醫院、台大、榮總等公立醫院帶頭剝削醫護人員。違反勞基法的項目以「延長工作時間未依規定加給工資」為大宗。其中台大醫院北護分院是違法超時工作;衛福部嘉義醫院不僅未給加班費,還讓醫護人員超時工作,甚至是未經勞資會議同意,讓女性勞工從自晚上十點工作至隔天清晨,以及假日出勤醫護人員的工資未加倍給付。
表一、血汗醫院名單
101~102年血汗醫療院所名單(各地勞工局公告違反勞基法名單)
縣市 事業單位名稱 縣市 事業單位名稱
臺北市 楊志賢(即長虹診所)
臺大醫院北護分院 嘉義市 戴德森醫療財團法人
衛福部(衛生署)嘉義醫院
臺中榮總醫院嘉義分院
新北市 恩主公醫院
耕莘醫院
仁愛醫院
沈惠萍(詠靜護理之家) 高雄市 李宜明(常美牙醫診所)
林偉敦(佳音牙醫診所)
溫有諒醫院
長春醫院
桃園縣 林口長庚紀念醫院 花蓮縣 門諾醫院
新竹縣 佑康產後護理之家 臺東縣 馬偕紀念醫院臺東分院
衛福部(衛生署)臺東醫院
臺東榮民醫院
臺中市 衛福部(衛生署)豐原醫院
謝仁慈(協和醫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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