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昆澤於司法及法制委員會會議一、繼續併案審查

民主進步黨民主進步黨・高雄市第5選舉區

發言紀錄

  1. 李委員昆澤書面質詢

  2. 監聽醜聞

  3. 特偵組上週六(28)早上開記者會,信誓旦旦表示絕對沒有監聽立法院的總機,但當天晚上,黃世銘總長就出面道歉,表示確實有監聽立法院總機。監聽國會,這在民主國家是完全無法想像的事情,沒想到卻活生生發生在號稱民主國家的台灣,而且相關人員一再掩飾,一定要等到外界揭發,特偵組才願意吐實,就像前幾天在我們的追問下,總長才承認見了總統兩次而非一次,才承認連林秀濤檢察官也一起監聽,甚至連她未成年的女兒都監聽。這中間倒底想要掩蓋什麼?黃總長難道不用說清楚嗎?不用負任何責任嗎?

  4. 今天(30)早上的記者會,特偵組特別強調監聽立法院總機只有1個月,而不是4個月,監聽立法院是何其嚴重的事情,監聽時間就算只有1個月,難道就可以嗎?難道就合法嗎?時間長短不是重點,重點是怎麼可以隨意監聽國會的電話?

  5. 過去這段時間國內政局發生這麼多事,包括國民黨黨主席改選、立法院召開臨時會處理服貿協議、核四公投等重大議題,本席不得不懷疑,特偵組監聽國會是為了做政治偵防,淪為馬總統的政治打手,這場由檢察總長親自參與指揮的竊聽風暴,總長實在沒有資格繼續擔任總長的職務。

  6. 2010年底,日本的檢察總長因為下屬涉嫌竄改湮滅證據而被迫下台,曾勇夫部長在只有間接證據的狀況下就被迫下台,而黃世銘總長違法違憲監聽事證明確,更是親身參與指揮案件的偵辦,嚴重程度更勝過曾勇夫部長,辭職下台負責是總長唯一的選擇!

  7. 特偵組說事前不知道0972這支電話是立法院的節費電話,但我們只要打一通電話試試看就會知道這是立法院的總機,職司犯罪偵查的特偵組,裡面的檢察官各個歷練豐富,難道連最基本的查證都做不到嗎?辦案可以如此草率、粗糙嗎?

  8. 就算真如特偵組所言,監聽過程中沒有錄到任何內容,那特偵組不會覺得有異嗎?不會進一步查證嗎?怎麼還會繼續監聽錄音下去呢?如果連集全國檢察官菁英的特偵組都是這樣辦案的話,難怪,根據民調,有高達72.8%的民眾不信任檢察官能公平處理案件。

  9. 但根據電信業者及專家的說法,使用節費電話,受話方來電顯示雖然不會出現原始登記的號碼,但絕對可以進行監聽,節費電話只是為了讓該支電話撥打行動電話時能節省費率,與能否監聽毫無關係,

  10. 節費電話下的各個分機,所有撥出與撥進的內容都會被側錄,所以絕對不可能是空白的。調查局長王福林在本院備詢時,明確表示要監聽節費電話,在技術上完全可行,更何況調查局正是本案監聽的執行機關。

  11. 本席合理懷疑特偵組沒有錄到內容,意思是說沒有錄到柯總召案件的內容,但其他本來不在監聽範圍的通話內容其實都被錄了下來,特偵組的說法是技巧性地掩飾非法監聽的事實。

  12. 法務部說要成立專案小組,調查特偵組是否違法監聽一案,可是法務部羅部長卻在調查小組都還沒運作之前,就先定調說特偵組應該沒有監聽國會的主觀意圖,部長都這樣說了,我們還能要期待這個調查小組能查出什麼真相嗎?調查小組還未運作公信力就先破產,更何況,由法務部來調查本案,根本是球員兼裁判,是否企圖將這起監聽風暴大事化小,小事化無?

  13. 這一次的竊聽風暴,嚴重破壞我國權力分立的憲政精神。相關違法失職人員應全部移送司法調查,監察院及國會也應即刻成立調查小組,將竊聽風暴查個水落石出。

  14. 特偵組僅憑一個「特他字」案號,就無限上綱任意擴線監聽,監聽範圍,不僅涉及案件當事人,就連立法院的總機都敢監聽,完全是違憲違法濫權之舉,讓台灣人民有種回到過去戒嚴時期警總就在你身邊的感覺。台灣已經解嚴超過25年,沒想到在號稱民主國家的台灣,還有這種濫權,視憲法保障人民通訊自由與通訊監察保障法於無物的特偵組。

  15. 這樣的特偵組已經沒有存在的必要,廢除特偵組已是朝野共識,韓國中央搜查部(相當於我國特偵組),也因為被質疑介入政爭,在今年4月遭到廢除。在此之前,檢察總長一定要先下台負責,接受徹底的調查,司法、監察、國會都應該介入調查,徹底將本次的竊聽風暴查個水落石出。

  16. 馬總統也不能置身事外,總統不但聽取特偵組報告偵辦中的案件,還主動招來檢察總長了解案情,馬總統即使沒有下令監聽也是縱容非法監聽,盧森堡前首相容克、捷克前總理內洽斯都因為情報部門非法監聽而引咎辭職,本席呼籲馬總統比照辦理,等到被國會給彈劾才下台就太難看了!

文字取自立法院公報,由 LYAPI 對齊至影片片段。講者無法確定的句子不列為李昆澤本人的發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