邱志偉於教育及文化委員會會議審查10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關於教育部及所屬單位預算

民主進步黨民主進步黨・高雄市第2選舉區

發言紀錄

  1. 邱委員志偉

    這個事情可大可小,學生不應該做為被政治動員或是工作動員的一部分,聽起來工作的性質、範圍、內容好像都已經確定了,然後就把學生動員起來去做食品安全維護的工作,我覺得這樣非常不當。擔任志工是不能違反學生個人意願的,一定要是學生自願而且有專業能力,不能因為公部門沒有辦法去處理這個事情,所以就動員校園裡面的學生去做,這樣有沒有受迫性,部長可能要去瞭解有沒有違反個人意願?教育部應該是站在維護學校、學生的立場!不能說衛福部說怎麼樣,你們就全力配合,如果這樣子的話,我們等一下會對教育部長發出譴責,我會提出譴責的提案,如果是這樣地沒有顧及學校、學生,完全配合衛福部,我覺得你的這種作法……

  2. 主席

    請各位委員體諒,讓我們先進行議案的協商。

  3. 起鄭委員麗君發言。

  4. 鄭委員麗君

    我補充一下,主席,我已經舉手很久了。過去我在青輔會推動志願服務,志願服務很重要一點在於它是自願性的,是一種為公共利益所做的服務。部長,你問問同仁就知道,志願服務很重要的是,它是自願性地為公共利益所從事的一種服務,不是政府可以隨意動員的補充性人力,我們的政府沒有這樣的概念啊?動輒就是自己該負起的責任不做,然後就敷衍社會說它會來動用志工,這個是完全不對的,志願服務不是拿來做政治動員跟工作動員的。尤其很重要的是,如果政府對於這一次的油品事件,衛生部長說這是人心險惡,一方面又叫學生去稽查,這像話嗎?又不是共產黨!所以,我真的覺得教育部長應該要大聲地說:不!你要很清楚志願服務的精神,如果是學校學生自願在後端的部分去協助,那由學校的學生跟公民團體去協助發動嘛!怎麼可以總統一聲令下就做這個事呢?我們也歷次跟您談到不要隨便動員學生去排字,不要去做這些為國家掩飾跟門面的工作,對於這個觀念,教育部長要非常清楚,否則我想學生會全面反彈。

  5. 何委員欣純

    主席,我們再給部長一次機會正式地表示態度,以回應各個委員對這件事情的疑問,好不好?那等一下再處理主決議。

  6. 主席

    請孔委員文吉發言。

  7. 孔委員文吉

    這個議題是很重要,教育部說明天要開一個協調會,先釐清一下學生是基於什麼狀況、條件會參與這個行列。今天這個議題最重要的是學生的安全部分,因為到食品廠去稽查並不是學生本分內的工作。我想也沒什麼政治動員的問題,我講的條件是學生去做這個事情有沒有薪水、是不是志工範圍的一部分,這些都要調查清楚、釐清整個狀況。是不是給部長一點時間,明天開協調會的時候,你們再……

  8. 主席

    請蔣部長說明。

  9. 蔣部長偉寧

    我簡單講一下,我剛剛講了,一定是自願性質的才叫志工,不然就不叫志工,這是很明確的。如果未來學生經過協調,確實在某些項目上合適由學生以志工的方式去參與,我也說一定要注意學生的安全及權益,學生在發展過程當中有沒有成長,這是關鍵,而不是學生只做為某種程度的替代人力等,一定要這樣明確地來說。我也認為這其實並沒有要用政治動員等方式去處理,真的是沒有。明天要開會,我也會把我的具體立場跟要去開會的同仁講清楚,一定是在自願性質、學生具安全性,以及學生有所成長這幾個思考的情況下,才讓他們自願性地去參與。

  10. 何委員欣純

    還有,不得做為補充稽查人力。

  11. 蔣部長偉寧

    不以做為替代人力的這個概念,我已經講得很清楚了。

  12. 主席

    請呂委員玉玲發言。

  13. 呂委員玉玲

    明天如果開會的話,有幾個重點還是要跟部長討論,地方上也有很多志工,不管是環保志工,或是清潔隊也有很多稽核人員,這些都可以動用。像這麼重大,跟法令或食品管理、公權力有關的事情,未成年志工適不適合來執行這種公權力?學生未滿18歲可不可以去執行,這都要進入討論的階段。所以,部長要注意,不只是安全問題,學生未成年也不適合執行跟公權力有關的事情,好不好?部長要考量進去,地方上有很多社團、志工,我們有沒有一個具公信力的單位可以來做這個工作?請部長要注意學生的安全。

  14. 何委員欣純

    部長,我找到新聞稿了,參與籌畫該聯盟的某大學保健系教授表示,未來還要做為實習學分和工讀時數。這部分又牽涉到方才孔委員所說的,有沒有錢的問題,也牽涉到鄭委員麗君、邱委員所說的,這有沒有強制性?因為他要把它當做實習學分。在整個計畫籌備的過程中,教育部的態度如何?這牽涉到學生的權利與安全,本席要再重複說一次,食品安全的責任是政府的責任,政府應該去補實基層稽查人員不足的人力,而不是用學生來替代,這樣的方案萬萬不可行!

  15. 邱委員志偉

    有關公權力、公務的執行,即便是學生協助都不行,公權力的執行有相關法律之規定,也有一定的安全性、危險性的問題,倘若這個惡例一開,以後核四、核三、核二、核一若要安檢,我是不是可以按照這個例子來動員核能相關系所的學生來協助安檢?所以公權力的執行,本席認為連協助的性質都不適合,因為公權力執行必須負責任,還有安全性的問題,在這個過程中產生任何問題,我覺得都不是教育部所應該負的責任。

  16. 蔣部長偉寧

    所以我剛才已經很明確的說,如果他要推動這件事,基本上是在自願的架構下;第二,他一定是在安全無虞的情況下;第三,他做了志工一定要有成長;第四,這不是一個替代人力的概念。若要再往下談,這可以花很多時間,面向就愈談愈多了,方才也有談及實習,如果明天我們有開會,我們具體表達意見之後,如果衛福部要訂出這樣的辦法,未來也是大家共同一起來檢視的。

  17. 鄭委員麗君

    部長,明天你真的要表達意見,我必須說政府這個思維真的像共產黨,大家還記得嗎?1960年代,共產黨發動除四害運動,動員學生、百姓去打老鼠、抓麻雀、滅蒼繩、殺蚊子,大家還記得嗎?我覺得兩者有點像,所以這個思維應該不能夠隨意的去配合。

  18. 蔣部長偉寧

    方才我已經很明確的說了……

  19. 鄭委員麗君

    我們推動的是民主時代的自願服務。

  20. 蔣部長偉寧

    方才我已經很明確的說,既然是做志工,就是自願性質,剛剛我講的這幾個原則,我們會堅持也會提出來。

  21. 何委員欣純

    主席,我們的這個主決議有4位委員連署,關於這個議題,方才部長明確表示明天要開會,那可否先處理這個案子?這個案子改為臨時提案。

  22. 主席

    先提案,我們會議的程序要照走。

  23. 何委員欣純

    可是明天部長要去開會啦!今天就先處理,讓部長有所依據啊!

  24. 蔣部長偉寧

    這四個原則我已經講了。

  25. 主席

    委員的提案稍後會……

  26. 林委員佳龍

    我昨天質詢時有提及,教育部真正該做的是營養師對於食品安全的檢查,但預算卻是逐年遞減,而且是從1億到8,000萬,到現在只剩下五千多萬,類似這種事情是教育部真的該做的,從制度上去管控這些食品,不是找一大堆學生志工,像國慶日,以前的學生動員,現在幾乎都已經取消了,這真的會涉及到學校裡面的倫理關係,這樣動員下去,其實學生還是會有壓力,所以這部分真的要慎重,謝謝。

  27. 何委員欣純

    你一定要具體表態,因為連馬英九總統都說要動員志工了。

  28. 主席

    謝謝。我們再回到第一案至第四案。請問行政單位的員工800元租車位費用的根據在哪裡?

  29. 周處長以順

    這部分有兩個層次,最原始的文件是財政部民國97年1月2日的公文,其主旨是,各機關學校建築物之附設停車空間,提供員工停放車輛,除以收取租金者外,應依規費法規定,徵收使用規費,其收費標準並請依該法第十條規定辦理。而說明的第一點是,各機關學校對於其經管之公用財產,如無其他法規之限制規定,原則上得選擇以私法或公法關係為之,即可以租金或其他方式為使用收益,或依規費法規規定徵收規費,故各機關學校建築物之地下室或平面場所附設之停車空間,如有開放所屬員工停車者,對於停放車輛之員工,除以向其收取租金者外,應依法徵收規費,其收費標準,請依規費法第十條規定辦理。而正本的受文者是總統府以及五院的秘書長、各部會,副本則是給25個縣市。

  30. 主席

    規費的標準有沒有相關規定是規定800元?

  31. 周處長以順

    就是各機關自行斟酌……

  32. 主席

    請告訴我們各機關是收多少錢,以台北市來說。

  33. 周處長以順

    各機關都不一樣。

  34. 主席

    你有沒有這部分的參考資料?

  35. 周處長以順

    沒有。我只知道南棟的6個機關跟北棟的5個機關都是每個停車格800元,就我的了解,立法院好像沒有收費。

  36. 邱委員志偉

    外交部、總統府前面停車位的月租費是多少錢?如果大家都有共識,認為這個租金太過廉價,跟市場行情差距太大,本席認為所有部會,不管是北棟或南棟,都應該同時做調整,應該與其他單位做比較,比方說,外交部、國防部、總統府,看看他們的租金是不是跟你們一樣,還是比你們高,如果比你們高,我覺得這部分應該要有一致性,我想大家都有一個共識,就是現在收的租金太廉價,跟市場行情差距太大,一般最便宜的是每小時20元,但你們現在算下來每小時是4.5元,我覺得可以調整一倍,甚至是調整到10元、15元或20元,不要跟市場行情差距太大,應該顧及人民的感受,使用者大部分是公務人員嘛!

  37. 蔣部長偉寧

    方才也說明過了,來拜訪的人也可以用,有些記者也會用。

  38. 邱委員志偉

    租鐘點的情況很少,大部分是月租的。

  39. 蔣部長偉寧

    如果要用市場價格來看,當然絕對是有滿大的差異,過去用了這樣的規範,一定是參考其他單位的作為,我相信政府各機關在停車場的使用收費上,我們收的費用應該不是屬於低的,應該是大家相近的情況,我也請他們特別去了解了,像大院好像並沒有訂,監察院好像也沒有訂,這附近約略都是一個月800元左右,其實我們不是要defense,並不是我們特別跟人家不一樣,如果我們特別跟人家不一樣,那我們當然要去處理,如果是差不多的話,也許你們進一步要思考是不是用通案的方式來處理。

  40. 邱委員志偉

    部長,我覺得應該通案來處理。公務人員的部分其實都一樣,不管是哪個部會,可能每個小時是4.5元、每個月是800元,但是公務人員跟其他老百姓、一般市民可能就不一樣了,一般市民在附近租車位可能一個小時要二、三十元,為什麼公務人員可以低到一個月800元、一小時4.5元?你要跟人民去做比較,而不是跟公務部門做比較,本席認為4.5元實在太過低廉,所以我們提案希望能增加稅入有其合理性,部長應該也要支持全面去做檢討。

  41. 蔣部長偉寧

    原來這是根據財政部的函令所做的相關處理,我也同意這個金額跟現在市場的金額有一定的差異,如果這部分要做處理,我相信不是針對教育部單一單位,南棟、北棟共有11個機關,我們在那邊也有三十幾個車位。

  42. 邱委員志偉

    這個標準是財政部授權由你們訂定,授權各機關來訂定,其實教育部可以以身作責,你可以訂出跟其他部會……

  43. 蔣部長偉寧

    現在南棟、北棟有11個機關,這11個機關現在是一樣的,總不能說教育部突然把南棟、北棟我們分到的35個停車位的費用拉得很高,這樣也不宜,不過,如果大家經過討論後覺得合適,要做一些調整也可以,可是不宜說單一由教育部自己來做這個處理。

  44. 邱委員志偉

    法律授權給教育部自己去訂定。

  45. 蔣部長偉寧

    如果完全是我們自己決定的,我還可以做處理。

  46. 邱委員志偉

    這完全是你自己決定的啊!

  47. 蔣部長偉寧

    整個南棟、北棟有個管理委員會。

  48. 邱委員志偉

    請周處長說明一下,這是不是教育部自己訂的價錢?

  49. 周處長以順

    應該這樣講,第一,教育部的車位是分布在3個地點,包括部本部、南棟35個、三辦,所以不可能說教育部的這35個車位特別跟其他10個機關不一樣,南北棟總共有450個車位,我們只占35個車位,所以我們是少數,謝謝。

  50. 邱委員志偉

    其他部會像財政部,他們也有一個月收到1,200元,所以這是授權各機關自己去訂這個標準。

  51. 主席

    財政部是收1,200元?

  52. 邱委員志偉

    對,我們查出財政部稅務中心是收1,200元,所以各部會可以自己決定這個收費標準。

  53. 蔣部長偉寧

    邱委員,剛才我已經說過了,因為在南棟、北棟四百多個車位裡面,我們占了35個位子,如果我們單一決定要提高這部分,其實並不是一定可以做,可是我也願意針對各部會一起來討論,若在這個委員會有這樣的提案,要我們去做個處理,我也願意去做考量,但不要是單獨、isolate、一個單一單位來做這個處理,如果完全是由教育部自己做決定,那我們就拍板定案了,但現在確實我們是整個停車系統的一部分,所以不是我主動去做處理,大家也要來協商,否則大家都會停在隔壁,突然在跨部會之間就有不同的……

  54. 邱委員志偉

    教育部可以做個模範,你去召集相關部會來處理。

  55. 蔣部長偉寧

    它有管理委員會。

  56. 主席

    請孔委員文吉發言。

  57. 孔委員文吉

    我是支持部長的說法,因為南棟、北棟有十幾個機關,以前我也在內政部上班,所以本席認為不要單獨要求教育部,就是你們去做檢討,看看別的部會是怎麼收費的,像內政部在南棟、北棟都有,你們要去參考一下,如果教育部有偏低的情況,那我們就可以檢討,也許財政部可以召開一個會議,所有中央部會一律統一收費,不能說內政部是一個月1,500元,你們一個月才800元,如果是這樣的話,那你們就要檢討、要增加了,總之,本席認為部會最好是能夠統一。

  58. 邱委員志偉

    我們不要當一個濫好人,所有部會都講好了,而且使用者都是公務人員,這和外界老百姓差了兩、三倍,如果他們都講好了,大家都不要講話,一小時是4.5元,一個月是800元,但這部分不能跟外界差距這麼大,部長,你可以請周處長召集南棟、北棟相關單位來開協調會。

  59. 蔣部長偉寧

    可以。我要跟委員特別建議,其實就是做一個提案,要我們努力去做這個處理,我們就會去做處理,好不好?就是不要在今天直接刪減。

  60. 主席

    請部長聽一下蔣委員乃辛的意見。

  61. 蔣委員乃辛

    停車位的問題並不是教育部主管的,南棟、北棟停車位的管理費用並不是教育部一個單位來主管的,這一定有其主管機關、主管單位,所以今天你叫教育部去召集相關單位來開這個會是不對的,這並不是他的權責,關於這個案子,如果要提,不是針對教育部提,而是針對行政院提,讓行政院自己出面去處理這個問題,跨部會各單位去處理才對呀!你今天要求教育部一個單位去做,教育部要怎麼做呢?它又不是停車場的主管機關,它又不能決定說我停的這個位子就是收多少錢,這不是給教育部的錢,這是給國庫的錢。

  62. 主席

    綜合各位委員的意見,提案委員應該要考慮到這個辦公室大樓並不是教育部獨立使用的,而且除了員工停車之外,到政府機關的訪客、尋求服務的市民、人民也會進入相關機關,在一個綜合大樓裡面也有其他單位在使用,如果我們只針對教育部的訪客、員工,請教育部特別提高停車費,在執行上可能不是這麼恰當,所以建議委員們另做個提案,當然,在法規裡面,有一部分的授權是讓各單位針對費用、規費、租金等,可以有自己的意見,不過,若要請一個獨立的單位對於其他行政單位做這樣的要求,我們是不是可以尋求一個方式,就是讓財政部來針對整個公務機關之停車收費做檢討,本席建議提案請行政院來提出建議、檢討,教育部是否有這個權責來針對整個行政單位的停車費提出建議、檢討?我想這部分仍有待商榷。關於第一案至第四案,委員們是否要換一個方式來提出意見?

  63. 邱委員志偉

    換方式我同意。不過,這89個車位不可能是訪客或是一般外賓在使用,因為這是月租的,處長,有時租的嗎?你剛才說有訪客,有哪個訪客會去用?

  64. 周處長以順

    外賓洽公……

  65. 邱委員志偉

    有沒有收費?

  66. 周處長以順

    不收費。

  67. 邱委員志偉

    對嘛!那是屬於公務使用,它不是收費停車格嘛!收費停車格全部是月租的,我們認為你們月租費800元實在太低,與外面的行情相比,只有外面價格的四分之一而已,外面最起碼要兩、三千元,這89個停車位都是教育部的員工在停嘛!而且也不要把責任推給財政部,財政部授權給各機關去訂定費率,你們當然可以把這個費率提高啊!你不要迴避這個責任嘛!部長,這89個車位就是你們部裡面的同仁抽籤來使用的,而且是月租的,沒有租小時的,所以這全部是教育部的員工在使用,這個費率是授權各機關來訂定,請問這89個有沒有其他單位?

  68. 主席

    這裡有11個單位,他們是在同一棟大樓上班,如果只有教育部的停車租金比較高……

  69. 周處長以順

    關於這89個提供給員工的停車位,南棟有35個,本部有47個,三辦有7個,我們總共是115個車位,至於另外的26個車位,教育部有17部公務車,記者的車位是4個,來賓的車位是5個,如果一定要嚴格採用使用者付費,那來賓來也要收費。

  70. 蔣部長偉寧

    我已經具體說了,事實上有35個車位就是在南棟、北棟那邊,那邊有四百多個車位,是11個機關共同使用的,現在教育部用的是大家統一的,我們用的是南棟、北棟的800元,所以我們在部本部這邊也是用800元,如果全部都是在部本部、單一單位,我們就可以做決定,所以剛才蔣委員講的我也完全同意,委員若另提提案來統一檢視,我們也願意在這基準上一起處理,完全沒有反對你們的提案,但單是我們將這35個……

  71. 蔣委員乃辛

    教育部不是主管停車場的單位!

  72. 邱委員志偉

    我們現在是在審查教育部的預算與歲入!

  73. 蔣委員乃辛

    對,但我們還是可以針對整個行政院做成決議。

  74. 邱委員志偉

    因為南、北棟有財政部等其他單位,不是在本委員會,所以我不能要求他們增加歲入……

  75. 蔣委員乃辛

    我們可以要求行政院、可以要求各部會!

  76. 邱委員志偉

    對,但我也可以要求教育部重新訂定費率,因為是財政部授權各機關訂這個費率,800元是教育部決定的!

  77. 蔣部長偉寧

    因為現在南、北棟就是用這個額度,我們當然尊重大家共同討論、所規範的額度,所以旁邊部本部也是一樣,未來若是調整,部本部也會跟著一起調整,這是沒有問題的,所以委員要統籌由行政院協調此事,我們也完全支持,只要給我們一個提案,我們就會去做,我們會主動在管理委員會提出有這樣的提案。

  78. 主席

    剛剛編審也做了另一個意見。邱委員,其實這也會是一個風險,立法院所有委員、助理也有分配停車位,訪客也是免停車費,要行政單位增加這項收入當然很好,但是現在公家機關員工停車費與民間相差很大,是否建議財政部以此作為增加國庫的方式來進行會商,但這最後也會是一個風險,因為立法院本身確實也沒有收費,無論對於員工、委員、訪客,所以……

  79. 邱委員志偉

    若有必要,我覺得在一致的標準下,立法院也應該收費。我們來自中南部,我們都沒有車,我們都沒差。

  80. 主席

    你的公務車我們要付費……

  81. 邱委員志偉

    立法院車位也沒有給助理,是給委員,你們有需求就自己去租停車位,我們沒有需求。

  82. 主席

    委員若有更好的文字,也請提供。

  83. 第一案至第四案部分,請各位委員再看一下。

  84. 孔委員文吉

    如果教育部要提高,內政部也要提高。

  85. 主席

    變成立法院也要收,不然立法院所立的法……

  86. 邱委員志偉

    我覺得收或不收是另一回事,我們現在討論的是現在收的費率與外界水準差太多了,這二者是兩碼子事,若大家決議立法院要收,我也沒意見。但是我們現在都有共識認為現在的費率實在太低了,我們是不是應決議請他們確實去檢討?但問題是誰要發動?是行政院哪個單位要去檢討?我們委員會可以做出決議請行政院檢討嗎?若是不行,我們就是在做虛的決議!

  87. 蔣委員乃辛

    我們可以提出對整個行政院的決議,怎麼會不可以呢?

  88. 邱委員志偉

    可以嗎?

  89. 蔣委員乃辛

    當然可以。去年公務員的薪資問題,也是我們提了經院會通過後,各單位統統照辦,這本來就是可以的。

  90. 主席

    第一案至第四案照以下文字改列為主決議,於協商時再決定應如何分配執行:「請行政院針對所屬之各機關、學校之停車場車位每月收費金額較民間偏低者,召開會議研商針對停車位區位、交通狀況、需求、實際因素,考量訂定合理停車場租金收入之標準,以期符合政府規費法之規定」。

  91. 文字應考量周全,本案先予保留,等文字擬好後再行處理。

  92. 何委員欣純

    因為歲入已經討論完了,接下來要討論歲出,後面還有上百案,剛剛所討論非常重要的學生安全、人身安全、學生權益以及食品安全責任要由誰扛的問題,可否請主席同意在歲入剛剛檢討完要進入歲出之前,先討論臨時提案?

  93. 主席

    請委員體諒,我們委員會自始至今,對臨時提案從來沒有破例過……

  94. 何委員欣純

    其他委員會也都可以處理,只要委員裁示,因為現在剛好完成一個…

文字取自立法院公報,由 LYAPI 對齊至影片片段。講者無法確定的句子不列為邱志偉本人的發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