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言紀錄
- 趙委員天麟
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請教環保署魏署長,您一上任以後表現很不錯,馬上就有重大的外交成果,當然這也是因為前人的努力,但是對於整個應對,我們還是要給你們肯定,畢竟這是臺美關係一個很不錯的進展,又適逢臺灣關係法35週年,這是好事。
當然,針對今天這樣的主題,我們還是要再和您討論一下,馬總統昨天說了一句成語,他和環保團體提到「環境保護這個東西是沒完沒了的一件事情」,他的用詞有時候很妙,本席仔細看了字典,因為本席認知的「沒完沒了」這句話,感覺起來並沒有那麼正面,通常都是因為我們之間有點恩怨,所以才會說和你沒完沒了這類的話。當然,他說的這個「沒完沒了」應該不是惡意,本席看了字典的解釋,這是無窮盡的意思。
- 主席
請環保署魏署長答復。
- 魏署長國彥
主席、各位委員。謝謝您這樣的解釋,我昨天也在現場,其實如果你把全部的話都連接起來聽,就會知道馬總統是非常善意的,而且他的意思是說這件事情一定要繼續進步,不能因為美國方面來拜訪,也說我們做的很好,我們就自滿,我們應該要沒完沒了的繼續做,他是這個意思。
- 趙委員天麟
就是無窮盡,我們要無窮盡的做。
- 魏署長國彥
對,是無窮盡的意思,您說的是,就是百尺竿頭還要更進一步,他是這個意思。
- 趙委員天麟
他一定不會故意在那個場合拿磚頭砸自己的腳,對不對?
- 魏署長國彥
應該是不會。
- 趙委員天麟
本席後來有看字典的解釋,它有說到「沒完沒了」的反義詞,本席和你分享一下,就是「到此為止」。本席接下來要說的兩個案子都是老議題,可是本席認為這些案子都很重要,所以本席會長期關心,而且本席要看這個案子究竟是沒完沒了,還是會到此為止。
第一個案子就是我們關心的空污法第十二條,我們前署長在卸任前終於完成一件大功德,把這個案子送進行政院,但是送進行政院以後,經過一個月又一個月,可能因為我們現在有學運,接著又有核四的議題,所以我們完全忘記這件事,但是本席並沒有忘記。這個案子在行政院好像變成是一件沒完沒了的事、是無窮盡的等待,到底什麼時候可以送出來?我們有沒有辦法預期?你們又做了什麼努力?你們現在要和國際接軌,要開始建立國際的平台,這會是我們一項很重要的成績單,你剛才也說了很多例子,就是剛才向林淑芬委員提到的。
- 魏署長國彥
我想您關心的是關於這個「會商」、「會同」……
- 趙委員天麟
對,什麼時候可以出行政院?這個案子一旦出了行政院,甚至是立法完成以後,它會成為我們臺灣宣示對環境保護是一個無窮盡努力的保證,是我們國家在重要法制上的進步,可是如果一直在行政院無窮盡的等待,或者甚至是到此為止,不可能再出行政院的話,那就是一個惡法了。
- 魏署長國彥
這個部分不可能到此為止,不會像您剛剛說的這樣,我想絕對不是到此為止。我覺得我們現在還在詳細思索的,可能是一些配套的問題,因為不管任何一個法案,其實徒法不足以自行,如果我們很多配套都還沒做好就遽予改變的話,其實也不是最好的時機。所以我覺得當然要用您剛才的語言,或是用馬總統的語言,這個部分應該是要繼續往前進,不可能停在這裡。
- 趙委員天麟
那我們該怎麼期待呢?
- 魏署長國彥
我們現在還要和經濟部進一步協商,另外我覺得大院也很清楚,關於環資部的成立,其實也是滿重要的,因為這個部分和大氣傳輸模式等等都有關係。另外就是當環資部成立之後,它的高度和它所管轄的範疇會不同,我覺得和其他部會的合作關係也會有一些不同。我們現在很期待整個行政院的組織改造儘快完成,現在例如國科會變成科技部了,農委會也要變成農業部,所以我們的角色以後都會有一點調整。
- 趙委員天麟
為什麼聽起來讓人感覺你們是用組織法去綁空污法?怎麼會有這種感覺?
- 魏署長國彥
倒不會這樣,就是前面是組織法,後面是作用法,我想組織法確定以後,組織只要一定下來,之後就是作用法的事情。作用法如果是在新的組織架構裡面談的話,它的力道、配套就會不一樣,我要向委員說明的是這個。
- 趙委員天麟
本席只是要提醒你,之前環保署已經提出空污法第十二條修正案,那是在還沒有升格為環資部之前的事,當時環保署就已經做了這樣的努力。
- 魏署長國彥
是。
- 趙委員天麟
在這種情況之下,你有沒有辦法提出一個期程或時間點?今年底以前有沒有可能真的讓空污法第十二條出行政院?不管你說的配套等等,因為你們現在的草案就是把「會同」改為「會商」。
- 魏署長國彥
我們提的是「會同」,大院的決議是要改成「會商」,這一字之差會讓其中的強度不同。我們環保署的立場當然是比較希望能夠用「會商」,這個部分我們會繼續努力。
- 趙委員天麟
對,你們提出的版本是「會商」。
- 魏署長國彥
是的。
- 趙委員天麟
所以這個部分今年底以前有辦法完成嗎?
- 魏署長國彥
這個部分我剛剛說了,因為這和我們整個環境資源部是否順利產生有關,我覺得這樣整個力道和配套的作為會不一樣。另外因為這個部分也牽涉到總量管制的一些問題,我覺得這樣會有比較好的基礎可以進行。
- 趙委員天麟
如果就政治的實力來說,本席可以理解,因為你們認為如果我們矮人一截,而且資源又不足,當你們和經濟部談判的時候,可能沒有辦法取得優勢。但是問題是如果退到我們負責監督的角色來說,我們比較沒有辦法完全接受你們把組織法和空污法綁在一起,把這兩件事情放在一起討論,那會有點為德不卒。
本席只是要提醒你們,空污法第十二條對臺灣的整體環境保護和空氣品質來說,尤其是中南部,這是至為重要的,所以這件事情我們會鍥而不捨的一直追蹤,而且力道會一次比一次增加,我們之間討論這個議題的蜜月期,你會體會到它正在迅速的消退,邊際效應也會消退,你可能會越來越看不到我們像今天一樣,以如此溫文儒雅的態度和你討論,而且還咬文嚼字的和你討論成語。針對空污法的部分,本席只是藉由這個場合再次提醒你,對於這件事情,我們等待的耐心、時間已經越來越趨近於零,在這件事情上面,到最後本席會和你沒完沒了。
第二件事情,本席要告訴你為什麼本席要先這樣做,好像是要把醜話說在前面一樣,因為接下來我們要說的室內空氣品質法,就是貴署一直不斷的和我們沒完沒了,讓我們無窮盡的等待,而且看起來還是屬於到此為止的一個案例。你看,這個法律在2011年11月公告,之後你們就一直拖,本席這邊有留下所有的會議紀錄,你們一直拖,好不容易拖到今年2014年初才公布第一批場所,而這第一批場所要到7月份才會開始生效,生效之後還要不斷的輔導他們,到2016年才會開始檢測,這些事情在我們的環保立法上會留下很不好的紀錄。我再提醒你,這個法律在2011年11月就生效了,可是我們一直到2016年,經過5年的時間,才開始針對第一批的場所開罰單或作管制,不僅讓受公告的單位惶惶不安,連準備要參與檢測的相關單位也無法準備,因為它們感覺到政府就是要進行一件我們認為是沒完沒了的事,還是到此為止的事。對此,本席將提出臨時提案。
事實上,我也不能說你們沒做,畢竟你們也在今年初公告了第一批場所,7月開始做輔導,第二批、第三批呢?可否把期程交代出來?因為依法它要往後訂出輔導期,所以才要到2016年。第一批公告之後的第二批,每延1年,我們可能就要到2017年才會再公告第二批的場所,延2年就得到2018年才會公告場所。我要告訴署長,這樣的法律已形同不會施行的法律,本席也不是說一定得施行不可,要不然你們乾脆提案修法,修出一個可以執行的法律,南韓和台灣是全世界唯二有這個法律的國家。我們可以說它是進步的立法,也可以說它是窒礙難行的立法,可是就本席來看,它是一個值得去施行的法律。
- 魏署長國彥
從公共醫學及一些統計來看,室內空氣品質不好是會影響身體健康,而這也是當初立法的理由。委員希望時程加速,因為我們要先預、公告,讓別人有所準備,因為不同的場所、廠商都要注意,甚至裡面有很多是公家單位,譬如捷運、火車站大廳、月台都是我們要去注意的。雖然有法律,但我們必須先對現況做盤點,因為徒法不足以自行,我們要讓它一公布就能夠執行。委員可能覺得步驟上慢了一點,事實上,我們是往那個方向前進。
- 趙委員天麟
本席只是要提醒你,並非要求你加速,已經5年了。在這樣的情況下,我們等一下可以討論,將期程交代出來。就學運這個例子來說,這次大家在議場裡面,空氣不好,大家就愈來愈煩躁,愈來愈痛苦,或許那是一種逼退的手段,後來是這批專家進來看了之後,引外面的空氣進來,反而比平常議場裡面開冷氣的空氣品質還要好。你們的專家說不一定要用空氣濾清器,有時是know-how的問題,對不對?
- 魏署長國彥
是。
- 趙委員天麟
捷運也是一樣,土城線是一個根本性的土建工程,就把空氣擋住,我們可能要花10倍以上的冷氣或空氣清淨機才能做循環,所以它必須在土建工程上,把牆打穿等等,而這些問題都至為重要,會影響乘客安全的。我們等一下在臨時提案中,再來討論。
- 魏署長國彥
我同意委員說的,我們先公告期程,很多公共交通建設才能據此作為它的設計基礎。
- 趙委員天麟
對,我們現在就是要求第二波、第三波趕快列入期程,讓大家上緊發條趕快去完成這個法律。
文字取自立法院公報,由 LYAPI 對齊至影片片段。講者無法確定的句子不列為趙天麟本人的發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