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昆澤於交通委員會會議一、審查行政院函請審議「民用航空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

民主進步黨民主進步黨・高雄市第5選舉區

發言紀錄

  1. 李委員昆澤

    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有關機場捷運的問題是眾所矚目的重大交通議題,我們在交通委員會一再督促交通部,可是機場捷運卻一再跳票,社會大眾也習以為常,針對政府的承諾,大家都認為是玩笑一場!民眾最關心及最在意的就是安全及品質,機場捷運是最陡的捷運,有時上坡會高達4.9%,一般只有3%,也就是100公尺會上升至4.9公尺。其次,機場捷運是高度最高的捷運,最高處是42公尺,加上車廂可以達到48公尺,簡直是雲霄飛車。機場捷運也是最複雜的捷運,包括站站停及直達等設計。這麼重大的交通建設,在這段期間一再延長跳票,施工品質也沒有控管,因此可以看到電纜線及墊片都有破損及斷裂的情形,我們非常憂慮這種安全品質,也一再提醒交通部,交通的安全及品質才是最重要的啊!今天不是桃園市政府打交通部的臉,而是交通部在控管機場捷運的安全品質上一再打社會大眾的臉,這種安全品質實在值得憂慮,請次長簡單說明一下。

  2. 主席

    請交通部吳次長說明。

  3. 吳次長盟分

    主席、各位委員。我完全同意委員剛才的指教,如果一個系統的安全無法確保的話,就不應該進入營運,交通部一定會全力堅持安全不能打折扣的原則。機場捷運的施工期間這麼長,有人也提到露天設備的狀況,不過這部分應該經過專業的認證或檢測,看看是否可以達到安全無虞。現在所有的檢測有43項,只剩下1項在進行當中,交通部一定會……

  4. 李委員昆澤

    請部長及局長應該儘快出面向社會大眾公開說明。

  5. 吳次長盟分

    是。

  6. 李委員昆澤

    機場捷運的這種品質實在讓人憂慮。

  7. 吳次長盟分

    工程的品質一定要確保才能營運。

  8. 李委員昆澤

    現在回到正題,無人飛機的管理的確出現很多問題,民航法有明文規定,無人飛機侵入軍事區或禁航區,可以罰35萬至150萬,不過針對威脅公共安全、影響國安及侵犯隱私等,目前卻是無法可管。有關威脅公共安全的部分,包括101大樓、住宅密集區或高鐵等,今年6月到7月,101大樓就發生3起撞機或墜毀的事件,問題當然非常嚴重啊!有關影響國安的部分,在2004年有接獲情資,於520就職時,無人飛機可能會去擾亂就職典禮;甚至今年的國慶,也有人說要以無人飛機來干擾國慶的進行。在侵犯隱私的部分,這也是社會大眾所關心的議題。

  9. 現在對於交通部的修法版本,我們認為的確還要更為仔細。目前是規範為15公斤以上的及以下的無人飛機,而15公以下的無人飛機在國內是占了6成以上,15公斤以上必須登記及考照,而15公斤以下則不需要登記及考照,對不對?

  10. 主席

    請交通部民航局林局長說明。

  11. 林局長志明

    主席、各位委員。15公斤以下授權地方政府來管理及執行,如果地方政府有需要,想有考照辦法也是可以的,民航局會有一個指導文件提供給地方政府參考。

  12. 李委員昆澤

    你們認為15公斤以上的無人飛機必須登記及考照,並由民航局來管理;針對15公斤以下的無人飛機,你們認為不用登記及考照,且由地方政府來管理,地方政府有能力嗎?難道也要他們成立民航局嗎?

  13. 林局長志明

    不是成立民航局……

  14. 李委員昆澤

    美國對於無人飛機都是採取強制登記制度,在發生狀況之後才知道是誰的,可是我們的無人飛機有6成以上是15公斤以下的啊!

  15. 林局長志明

    委員講的沒有錯,美國……

  16. 李委員昆澤

    撞到101大樓的無人飛機就是15公斤以下的。

  17. 林局長志明

    後來我們處罰了30萬,罰款也繳了。委員所提也是事實……

  18. 李委員昆澤

    美國在這個月已經宣佈,不論新舊都要強制登記。

  19. 林局長志明

    FAA原來的規定是25公斤以上必須要登記及考照,最近修正了規定,如委員所說要登記及考照。在草案中,誠如委員所說15公斤以上要登記及考照,15公斤以下授權地方政府依地方法令去規範。如果地方認為有考照及登記的需要,在強化監理方面也可以這樣來做,民航局會訂定相關作業的指導手冊。

  20. 李委員昆澤

    民航局很偷懶,有關15公斤以上要登記及考照的部分,你們只在禁航區及管制區予以管理。至於,15公斤以下的部分,則是交由地方政府來管理,禁航的地區也是由地方政府去劃分,他們有這樣的專業能力嗎?

  21. 林局長志明

    地方政府可以因地制宜,他們比較瞭解地方的情形。

  22. 李委員昆澤

    這裡是國會,日本禁止無人飛機進入國會,有關15公斤以下的,我們這邊可以進入嗎?

  23. 林局長志明

    依法台北市政府是主管機關,將照相關法律……

  24. 李委員昆澤

    你們的修法,首先是看是不是15公斤以下的,再來就是看台北市政府有沒有將這邊劃為禁航區域,在日本是不准無人飛機進入國會,你們只會把責任推給地方。由於該法律修正案牽涉到26個部會,並與22個地方政府有關,可是你們只開過1次會,也只要求6都來,可是只來了5都而已,如此草率的修法啊!

  25. 林局長志明

    我們找過2次地方政府。

  26. 李委員昆澤

    我是說22個地方政府。

  27. 林局長志明

    在訂定時,他們就會去考量,如果認為這邊不行,可以採取負面表列……

  28. 李委員昆澤

    針對15公斤以上的,相關的禁航區及管制區原本就是高度管制的地方,你們可說是非常輕鬆啊!現在你們又將15公斤以下的推給地方,除了不用登記及考照之外,也由地方政府去劃分禁航區,地方政府有這樣的能力嗎?

  29. 林局長志明

    我們會有一個指導作業的文件,然後也會找地方政府來……

  30. 李委員昆澤

    在修正的法案中,你們的管理也是鬆散的,界定不清楚,模糊空間也非常大。日本及英國的規定都非常明確,現以日本為例,人口稠密區的1平方公里以外,或重要設施300公尺以外,包括國會、首相官邸及核電廠。英國規定無人機與人、車及建築物保持至少50公尺,這是要保障民眾的隱私;無人機與群眾必須保持150公尺,這是保障公共安全。台灣則是不得於露天集會上空作業或活動,這種規定非常模糊不清啊!

  31. 林局長志明

    這是民用航空法修法草案中的規範方向,將來在執行的子法中,我們會訂得更為清楚。日本也是一樣……

  32. 李委員昆澤

    交通部民航局很莫名其妙,去年7月已經發生多起無人飛機肇事的案件,媒體及社會大眾也多所關注。去年9月運研所已經提出相關報告,你們在今年9月份才提出相關的法律修正案,當時你們有找運研所一起開會嗎?

  33. 林局長志明

    我們有參考他們的資料,那個報告是我以前在運研所服務時所寫的,因此非常清楚無人機的運用……

  34. 李委員昆澤

    你以前是運研所的所長。

  35. 林局長志明

    民航局也陸陸續續在蒐集國外的資料,運研所開會時也有找民航局的同仁來……

  36. 李委員昆澤

    你們有找地方政府,除了6都之外,其他16個地方縣市政府有來嗎?

  37. 林局長志明

    都有通知,有些沒有來……

  38. 李委員昆澤

    你們要地方政府去管理6成以上都是15公斤以下的無人機,撞到101的也是15公斤以下的,而禁航區也要由地方政府去劃,哪有那麼輕鬆的民航局及那麼爽的交通部啊!

  39. 林局長志明

    從整體面來講,國際上的作法是這樣子……

  40. 李委員昆澤

    剛才我已經說過美國是採取強制登記制度,現在我們還用那麼落伍的觀念,就是分為15公斤以上的要登記及考照,15公斤以下的就不要。假使找不到撞到101是誰的無人機,屆時該怎麼辦呢?

  41. 林局長志明

    有關登記的部分,我們會有統一的平台,將中央及地方連結在一起。

  42. 李委員昆澤

    所以要不要改成美國的強制登記制度,不管是15公斤以上的或以下的呢?

  43. 林局長志明

    照草案,15公斤以下的是尊重地方……

  44. 李委員昆澤

    你是推給地方,哪有尊重地方啊!

  45. 林局長志明

    我們會有一平台,將來在強化監理這一塊就可以拉到這一平台來處理。

  46. 李委員昆澤

    本席再次提醒交通部,無人飛機的問題非常多,影響到飛安、居民安全、國安及侵犯到人民隱私,因此必須要有安全的基本規範,不要將責任推給地方政府。

文字取自立法院公報,由 LYAPI 對齊至影片片段。講者無法確定的句子不列為李昆澤本人的發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