蔡易餘於司法及法制委員會會議

民主進步黨民主進步黨・嘉義縣第1選舉區

從這段發言整理出的主張

立法院的調查權、調閱權應如何設計?主張在釋字585號解釋文的精神之下,推動立法委員的調查權,以強化立法院的功能「在這次國會改革中要強化立法院的功能,因此希望在釋字585號解釋文的精神之下,推動立法委員的調查權及聽證權。」立法院舉行聽證、要求官員與民間人士到場,應有什麼規範?主張在釋字585號解釋文的精神之下,推動立法委員的聽證權,以強化立法院的功能「在這次國會改革中要強化立法院的功能,因此希望在釋字585號解釋文的精神之下,推動立法委員的調查權及聽證權。」對「藐視國會」應否處罰?如何處罰?質疑由誰來認定調查中提供虛偽不實資料及聽證中虛偽陳述,要求立法院必須在認定上訂定清楚,否則很容易侵害到人權,理由是立法委員不是檢察官,也無法像檢察官直接認定所得為虛偽「究竟由誰來認定虛偽陳述或資料?因為我認為立法委員不是檢察官,也無法像檢察官直接認定所得為虛偽,那麼未來如果通過調查權和聽證權之立法,則對提供虛偽資料或陳述的不實罰則,我認為立法院必須在認定上訂定清楚,否則很容易侵害到人權」

發言紀錄

  1. 蔡委員易餘

    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首先請教法制局高局長,早上你在報告時說明法制局未來的方向,並且提出自己的一番見解,但令人遺憾的是,我和召委一樣,沒有聽到法制局在因應國會改革之後,未來到底要如何強化的作法。事實上,法制局應該提供每位立委專業性的意見,所以我們希望面對經過改革後的新國會,法制局能夠就每個委員會充分發揮其專業,好比這裡是司法及法制委員會,也許局長和局內所有同仁認為司法及法制委員會正好是你們的專業,但是面對經濟、財政委員會時,你們每個科員及研究員,有辦法清楚了解單一法案通過之後的影響如何嗎?包括整個影響評估以及這個法案會產生什麼樣的瑕疵,法制局有辦法提出專業意見給每位委員嗎?

  2. 主席

    請立法院法制局高局長答復。

  3. 高局長百祥

    主席、各位委員。因為我們現在固定會寫政府的法案評估報告,也都會放在……

  4. 蔡委員易餘

    你們在什麼時候寫?

  5. 高局長百祥

    只要他們把法案送來立法院,我們就會寫,寫完之後就放在網站上……

  6. 蔡委員易餘

    我想知道這個時間點,除了政府的法案送來,我們每位委員提出法案……

  7. 高局長百祥

    我們會在委員會審查該法案之前,趕快把相關報告印出來,這樣委員在審查時就可以看到我們法制局所提供的評估報告。

  8. 蔡委員易餘

    所以在每次委員會開始審查法案之前,一定會有法制局提供的……

  9. 高局長百祥

    對,如果召委有排法案的話,我們會儘快在審查之前提供。

  10. 蔡委員易餘

    目前有嗎?

  11. 高局長百祥

    我們儘量這樣做,但有時會來不及,所以我很高興這次召委及委員能夠讓我們相關人員列席,希望將來除了寫靜態的報告之外,也能動態的來到委員會提供相關的……

  12. 蔡委員易餘

    本來就應該來嘛!

  13. 高局長百祥

    確實沒有錯……

  14. 蔡委員易餘

    法制局在我們委員會開會的時候,沒有在委員會……

  15. 高局長百祥

    過去是採用幕僚分散制,現在能夠來是很好的。

  16. 蔡委員易餘

    我懂你的意思,但你說幕僚分工,請問對於幕僚的專業,你們如何挑選?

  17. 高局長百祥

    我們有些幕僚原是委員會的資深工作人員,調來法制局工作一段時間後,也可以調去其他議事單位做人員的交流。像我個人目前是在法制局工作,但也曾經在議事處工作,所以我就可以在議事處的工作中了解議事實務的運作,這對我研究相關的內容是有幫助的。不過整體而言,學科五花八門,而我們是一個研究單位,所以難免遇到一些研究課題,畢竟全院委員有113位,我們只有四十幾人,但不論如何,我們會儘量符合委員的要求。

  18. 蔡委員易餘

    好,我知道。應該這樣說,我們在推動國會改革時,法制局尤其要強化功能,所以我原本有些擔心法制局的編制人員不足。但昨天我們看到了,基本上,法制局有48個配置員額,而且這些人都是十一、十二職等的高職等人員,可以到達這樣的職等,表示他公務員的閱歷非常豐富……

  19. 高局長百祥

    我們法制局是院層級,而法務部法制司是部會層級,在整個政府的組織法上,院層級是比較高的。

  20. 蔡委員易餘

    當然,這個層級比較高,但公務員可以做到十一、十二職等,基本上是有一定以上的閱歷。

  21. 高局長百祥

    對,像我們……

  22. 蔡委員易餘

    既然有一定以上的閱歷,我希望未來法制局能夠讓研究員在每個專業領域上做好充分的分工,分工之後,研究員及助理研究員必須列席每個委員會並提出專業意見。你們有辦法做到嗎?

  23. 高局長百祥

    我們會儘量配合各委員會召委的要求。我們的人到了以後,都會聽從該委員會召委及所有委員合議的意見,如果要我們表示意見,我們也會馬上表示。其實這是一個非常好的場域,誠如委員所言,任何一項政府法案審查時,相關政府部門的業務單位和法制單位都會派人列席,相對的,我們法制局必須強化專業能力,以針對委員問政需求提出專業意見,並與政府部門列席人員所持專業意見做君子之爭,一較長短,這是我們非常高興的。

  24. 蔡委員易餘

    局長現在說得義憤填膺,希望未來法制局……

  25. 高局長百祥

    我們要強化。

  26. 蔡委員易餘

    你們怎麼強化?方向如何?請先提供一份書面報告給本席。

  27. 高局長百祥

    我們會跟委員……

  28. 蔡委員易餘

    先報告你們要如何分工。

  29. 高局長百祥

    好。

  30. 蔡委員易餘

    這麼多編制員額,如何做好分工……

  31. 高局長百祥

    現在我們實務上是做靜態的研究。

  32. 蔡委員易餘

    好,謝謝局長。

  33. 高局長百祥

    謝謝委員。

  34. 蔡委員易餘

    接下來我要請教秘書長。在這次的國會改革中,我認為開放的國會是我們推動改革的一個重要方向,而在這個開放的國會中,目前強調的是有關立法院開會時,應該提供有線的頻道資源,尤其是讓大家能夠在網路上可以即時的隨機選取。不過,在這部分的改革中,我們會面臨的問題是,以有線頻道的資源即時播放立法院的開會狀況,但取得有線頻道是非常昂貴而且稀少的。因此,目前我們有兩個方式,一個是放在網路上,讓想要看國會開會狀況的人自行點選。可是依本席來看,這個方式恐會產生南北不均的問題,尤其是我的故鄉嘉義縣,老年人口比例居全台之冠,高達16.84%的老年人口是65歲以上。這些長者對政治非常關心,他們每天可以從報章雜誌中取得他們所要關心的政治資訊,但是無法透過網路媒體,因為以成長背景來說,這個實在離他們太遠。也就是說,他們無法透過網路取得國會資訊,所以在秘書長推動的開放國會中,針對南部地區和地方電視台的溝通就顯得相對重要。我不知道地方的有線電視平台及業者到底願意釋出多少資源提供國會未來直播之用,但希望秘書長針對這部分提出相對應的方式,鼓勵這些有線電視台的業者釋出他們的頻道,好比他們釋出多少頻道及資源,政府可以提供他們怎樣的優惠及補助,我認為這個作法在推動開放的國會中是很重要的,不知秘書長看法如何?

  35. 主席

    請立法院林秘書長答復。

  36. 林秘書長志嘉

    主席、各位委員。誠如委員所言,一些偏鄉地區的老人家可能不會上網,所以對於我們網路的即時播映,他們無法觸及,這是事實。因此,我們現在就是按照委員所說的方式,希望能夠以電視頻道來做處理,但是在試辦階段中,我們希望儘量做到公平、透明、無償等幾個原則,也就是說,收看者不必花錢。在此情形下,電視台是否願意來做,我們並無十足把握;不過,我們會儘量……

  37. 蔡委員易餘

    我希望能夠有更多的溝通,鼓勵有線電視台的業者提供這樣的服務。

  38. 林秘書長志嘉

    沒錯。

  39. 蔡委員易餘

    當然,無線台的資源又更少了,我認為這部分還是要充分考量,因為很多偏鄉地區民眾也希望看到國會的開會過程。

  40. 林秘書長志嘉

    我們現在就是朝這個方向進行,儘量努力去遊說,看業者願意不願意播放國會頻道,好讓偏遠地區的民眾都能夠看到,但原則是立法院不付費。

  41. 蔡委員易餘

    在這次國會改革中要強化立法院的功能,因此希望在釋字585號解釋文的精神之下,推動立法委員的調查權及聽證權。

  42. 林秘書長志嘉

    對。

  43. 蔡委員易餘

    我看到有黨團提案,若調查權進行中,提供虛偽不實的資料,以及在聽證的過程中為虛偽之陳述,將拉高到刑法層級的處罰。請問秘書長,就這點而言,究竟由誰來認定虛偽陳述或資料?因為我認為立法委員不是檢察官,也無法像檢察官直接認定所得為虛偽,那麼未來如果通過調查權和聽證權之立法,則對提供虛偽資料或陳述的不實罰則,我認為立法院必須在認定上訂定清楚,否則很容易侵害到人權,請秘書長對此務必審慎。

  44. 林秘書長志嘉

    謝謝。委員講的是核心問題,因為到底由誰來判定他是真的?還是假的?這點真的很重要。我們幕僚單位會就此提供意見,請委員在立法過程中要注意這點。

  45. 蔡委員易餘

    我認為要趕快思考細部規則,看看到底要怎麼操作,我認為這一塊非常重要。謝謝。

文字取自立法院公報,依公報上的講者標籤切出蔡易餘本人的發言。這段發言沒有對應的影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