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這段發言整理出的主張
立法院行使人事同意權應有哪些程序?認為立法院行使大法官同意權案的審查設計有不妥之處,現行立法院職權行使法對同意權行使僅有3條條文、內容非常簡單「正因為今天早上的過程,我深刻地感覺到我們在行使同意權案的審查時,這個設計確實有不妥之處。現行立法院職權行使法對同意權的行使只有3條條文,內容非常簡單,依照第二十九條的規定,先交付全院委員會審查,所以目前審查的程序第一階段是在公聽會,也就是現在我們正在進行的程序。」立法院行使人事同意權應有哪些程序?主張第一階段公聽會的重點應是請專家學者對現行大法官制度問題提出臧否、也對被提名人選是否適任提出看法,認為當天形式使學者與委員對話不夠豐富、無法提出更多元議題,質疑未來大法官同意權審查制度在時間及形式上是否有改進必要「我認為第一階段公聽會的重點應該是請專家學者對現行的大法官制度問題提出臧否,也對被提名的人選是否適任提出看法;但是很可惜的是,我認為以今天早上的形式,學者專家及委員之間的對話其實並不夠豐富,也無法提出更多元的議題。所以不但是時間及形式上面,我想未來對於大法官同意權審查的制度是不是有改進的必要,在這裡我可能想請教各位專家學者,是否我們應該對此制度有所改進?」發言紀錄
- 蘇委員巧慧
主席、各位學者專家、各位同仁。感謝今天有機會聆聽各位的高見,今天公聽會主要的目的就是要匯集各位學者專家的意見,協助立法委員們做最後審查的時候作為參考,並且行使同意權。經過今天早上漫長的一連串意見討論之後,其實我非常認同許多學者專家的意見,就是當我們在審查大法官是否適任的時候,其實最應該討論的正是這一位人選過去的言論、舉止、任何言行所展現的意識形態是否足以作為憲法的守護者,能夠真正地保障人權。這裡指的意識形態當然不是指政黨的屬性,而是指他在所有意見、問題上面的態度、立場及價值觀,這是檢視一個大法官是否適任時我們最應該討論的問題。
其次,既然我們同時在討論大法官是否適合擔任司法院院長及副院長,今天早上各位專家學者也提到,被提名人的司法行政能力及效率的問題當然也應該被檢視。在一個早上當中,我們聽到許多有意義的提問,但是我也必須說,正因為今天早上的過程,我深刻地感覺到我們在行使同意權案的審查時,這個設計確實有不妥之處。現行立法院職權行使法對同意權的行使只有3條條文,內容非常簡單,依照第二十九條的規定,先交付全院委員會審查,所以目前審查的程序第一階段是在公聽會,也就是現在我們正在進行的程序。我認為第一階段公聽會的重點應該是請專家學者對現行的大法官制度問題提出臧否,也對被提名的人選是否適任提出看法;但是很可惜的是,我認為以今天早上的形式,學者專家及委員之間的對話其實並不夠豐富,也無法提出更多元的議題。所以不但是時間及形式上面,我想未來對於大法官同意權審查的制度是不是有改進的必要,在這裡我可能想請教各位專家學者,是否我們應該對此制度有所改進?
第二個部分是,既然我們想要對司法行政的效率及能力加以討論,本席也想針對目前大法官的現狀請教各位專家學者。雖然各位專家學者可能都很清楚這個問題,可是我還是想利用這個機會再次提醒社會大眾。我特別統計了從1961年到今年所有的釋憲案件,結果發現,1961年到1985年之間每年的解釋文都不到10件;接下來的1993年最多,高達73件;但是回到最近幾年,大概又都是10件左右。所以從1961年到現在平均每年大概是12件,對於這樣的解釋能量,不曉得各位專家學者認為適當、偏多還是偏少?如果比較近5年來臺、美、日大法官的解釋件數,我們可以看到,美國1年平均80件,日本平均44件,我們臺灣就是剛剛說的數字。相形之下,我認為臺灣的件數是偏少的。我在這裡提出我的意見,我認為是偏少的。
再進一步追查,我發現大法官會議的次數1年大約是1個月1次,這跟大法官審理案件法第十五條規定每星期開會3次、必要時得開臨時會,顯然是差距過大。當然,本席不太理解為什麼1958年制定的大法官會議法規定2個星期要開會1次、必要時得開臨時會,而到了1993年修正改為每星期開會3次。不管是對過去的規定或對現在的每星期開會3次,我都不是非常認同。不過,如果我們從2015年的審查結果來看,申請案件總共有745件,沒有結案的件數是360件,在結案的件數當中,有36件是不予受理,其他的24件併案解釋成8件,我不知道各位學者專家對於這樣的數據如何解讀?
再進一步延伸,我想請問,未來的司法院院長及副院長既然肩負了司法行政的效率及能力,這是不是也是一個適合當成我們在檢視這位人選是否足以勝任院長及副院長時的適當問題?因此,我在這裡把這個問題提出來就教各位專家學者。
同時,對於這次的大法官提名,我們是否也應該把司法院大法官審理案件法配合大幅修正?我們理解,在上一屆(第8屆)的立法委員其實已經提出了修正草案,但是因為屆期不連續的關係,所以就此擱置。因此,我想請教專家學者,各位認為司法院大法官審理案件法是否應該修正?修正的方向又是如何?我想今天的公聽會是希望能夠匯集各位學者專家的意見與適當問題,供立法委員於下週審查會中對所有大法官人選來提出,並將各位的態度對整個社會展現。因此,我非常期待今天能夠有更多的學者專家提出各位寶貴的意見。謝謝!
文字取自立法院公報,依公報上的講者標籤切出蘇巧慧本人的發言。這段發言沒有對應的影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