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國昌於財政委員會會議一、邀請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丁主任委員克華就「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對兆豐銀行遭美國裁罰後對相關帳戶之檢查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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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言紀錄

  1. 黃委員國昌

    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在這一整起投資的審查過程中,樂陞獨立董事宣稱他們只問收購價格是否合理,資金確實性則不關他們的事;中國信託宣稱只是代收代付,履約責任不關他們的事,資金查核也不關他們的事;金管會只針對公開收購的說明書進行查核,資金收購也不關金管會的事;投審會則只是平台窗口,匯集各部會意見。至於核心審查,就如同經濟部沈次長剛才報告的,只針對是否含有中資進行審查,資金確實性也不關投審會的事。如果以上各方講的全都正確,整體看來,投資大眾最困惑的事情就是所有公開收購是不是都要由投資人自行確認公開收購人之資歷狀況?請問金管會丁主任委員,你覺得這樣合理嗎?

  2. 主席

    請金管會丁主任委員答復。

  3. 丁主任委員克華

    主席,各位委員。這是根據既有規定,所以我們這一次也……

  4. 黃委員國昌

    你先不用跟我講接下來你打算做什麼,因為我們等一下就會討論。我的問題是,你認為這樣合理嗎?

  5. 丁主任委員克華

    我們覺得這樣對應賣人、也就是提供股票的應賣人來說,在投資人保障方面確實會產生一些缺失。

  6. 黃委員國昌

    請問經濟部沈次長,你覺得各方這樣講,合理嗎?把所有風險交給投資大眾自己處理,這樣合理嗎?

  7. 主席

    請經濟部沈次長答復。

  8. 沈次長榮津

    主席、各位委員。就經濟部的角度而言,投審會過去……

  9. 黃委員國昌

    你先不要談投審會應該做什麼,剛才你也已經講過了。我只是要請教你,現在的結果看起來就是要投資大眾自行查核資金的確實性、自負風險,這樣合理嗎?我只問你這個問題。

  10. 沈次長榮津

    有檢討的空間。

  11. 黃委員國昌

    這是歐盟在2004年的指令,規定得非常清楚,每一個會員國都必須確保公開收購者已有足夠、公開收購之能力,這是歐盟針對公開收購已經建立起來的法則。

  12. 接下來,我要請教投審會。你們說百尺竿頭背後是日資,我跟你們開會了好幾次,你們也告訴我,百尺竿頭大股東Oak Field Investment背後的投資人之一是日本人Kashino,另一家是Lin& Company,再往後追,你們追到一名日本人以及一名在日本有永久居留權的台灣人。我整理出這樣的架構,就投審會的角度來看是否正確?

  13. 沈次長榮津

    依目前對方代理人所提供的資訊是這樣。

  14. 黃委員國昌

    是吧!

  15. 沈次長榮津

    是的。

  16. 黃委員國昌

    你們當初在查核資金來源時,百尺竿頭宣稱有1.7億美金,對不對?

  17. 沈次長榮津

    是。

  18. 黃委員國昌

    對於宣稱有1.7億美金,業者有沒有任何證明文件?有,還是沒有?應該沒有嘛!業者宣稱他們有1.7億美金,那有沒有提出任何證明文件?

  19. 主席

    請經濟部投審會第一組楊組長答復。

  20. 楊組長淑玲

    主席、各位委員。我們以往只會請投資人說明資金來源……

  21. 黃委員國昌

    所以,答案就是對方沒有提出任何文件嘛!

  22. 楊組長淑玲

    但如果業者說明不實……

  23. 黃委員國昌

    沒有關係,說明不實的責任等一下再追究。換言之,如果業者要到台灣市場進行公開收購、同時引入外資,就只要宣稱在英屬維京群島有某一個投資人有200億美金,而且光是書面資料上這樣寫就好,這就是投審會的審查過程嘛!你們也不會確認業者宣稱背後這200億美元的資金到底存不存在,就像你們在這個案子中,從來沒有問過業者,他們在口頭或書面上宣稱的這1.7億美金到底存不存在,也從來沒有查核過嘛!

  24. 我現在要進一步告訴投審會,你們知不知道百尺竿頭大股東Oak Field Investment的背後,實際上打算出資的是一家叫做Yingfeng Investment Holding,這是在香港登記的公司?另外一家叫Winwin Investment group,這也是香港公司。你們知不知道,Oak Field Investment的背後實際上是這兩家香港公司?知不知道?

  25. 沈次長榮津

    我們根據它代理人提供的資料,沒有顯示有這些資訊。

  26. 黃委員國昌

    所以業者都沒有告訴你們這些事嘛!

  27. 沈次長榮津

    是的。

  28. 黃委員國昌

    所以你們完全不知情嘛!這就是我現在要告訴你們的,當你們完全相信業者在書面上提供的資料,卻沒有進行任何查核時,結果就會出現這樣的狀況。你們知道當初他們是怎麼說明要提供什麼樣的資金嗎?這家Yingfeng Investment Holding出資1億7千萬美金,另一家Winwin Investment group出了6千萬美金,所以,加起來是2.3億美金。但第一個問題是,這2.3億美金有附上存款證明嗎?你們如果去看Winwin Investment group這家公司在香港的登記資料,會發現2家公司都有可能,一是中國共贏投資集團有限公司,另一家是萬旺國際投資有限公司,不論如何,他們一開始想做的投資架構是這個樣子,你們完全被蒙在鼓裡、完全不知道,但是你們准了。現在有趣的問題出現了,如果投審會都像這樣只做書面上的形式審查,即使我先不管資金的確實性,但你們要如何讓大家相信你們真的有能力查核一家公司的背後是否真有中資?你們現在連它背後實際上是兩家香港公司都不知道,既然你們不知道這兩家香港公司,你們也絕對不知道其控股情況到底如何,包括背後是否確實為中資,你們也統統不知道!我這樣說,對吧?

  29. 沈次長榮津

    依目前……

  30. 黃委員國昌

    請問金管會證期局王局長,這件事情,你知不知道?

  31. 主席

    請金管會證期局王局長答復。

  32. 王局長詠心

    主席、各位委員。這是我們9月7日約談中信證與中信銀時,由中信證提供的。

  33. 黃委員國昌

    那你有沒有告訴投審會?

  34. 王局長詠心

    由於當時本案已經對外宣布收購失敗、也宣告違約,所以我們最近將這份資料整理出來,一併移交檢調參考。

  35. 黃委員國昌

    所以你們也沒有告訴投審會,他們當初被騙了,實際的投資架構是這個樣子?你們一開始就沒有告訴投審會嘛!

  36. 王局長詠心

    我們也是……

  37. 黃委員國昌

    你們這些機關彼此之間的橫向聯繫到底怎麼樣?我現在就問投審會一個最直接的問題,金管會也可以一併回答。你們今天發現,其實不算是今天發現,而是9月7日就發現,百尺竿頭一開始在說明整體投資架構及資金來源時,就對主管機關說謊話,虛偽不實,那你們現在要採取什麼行動?

  38. 沈次長榮津

    這個案子,我們完全配合檢調,把資料提供給檢調了。

  39. 黃委員國昌

    配合檢調?我現在要正式向法務部檢察司林司長告發,我了解現在屬於偵查不公開的階段,但是請問林司長,業者在向主管機關申報投資架構時,如果提交虛偽資料,是否涉及刑事犯罪?

  40. 主席

    請法務部檢察司林司長答復。

  41. 林司長邦樑

    主席、各位委員。到底有沒有構成刑事犯罪,總要加以查證。

  42. 黃委員國昌

    好!那你們開始調查了沒有?

  43. 林司長邦樑

    針對這個部分,台北地檢署應該已就相關案情進行了解,應該會就樂陞……

  44. 黃委員國昌

    沒有關係,主管機關剛才都皮球提給檢方,您也聽得很清楚,所以我希望檢方開始明確調查此事,要不然,我國的外資投資交易秩序會蕩然無存。為什麼會蕩然無存?因為這些事情如果沒有任何法律結果,等於主管機關與法務部共同向社會上每一個人公開宣示,以後向投審會申請時,拿假資料是沒有關係的!因為針對前面的案子,投審會都只是做書面、形式上的審查,全都是紙上作業,儘管事後被發現,也不屬於任何形式的犯罪,那以後投審會到底還能審什麼?

  45. 請問次長,樂陞去年有沒有向投審會申報要匯錢出境?

  46. 沈次長榮津

    有。

  47. 黃委員國昌

    匯到哪裡?

  48. 沈次長榮津

    我請本部投審會第二組蔡代理組長答復。

  49. 主席

    請經濟部投審會第二組蔡代理組長答復。

  50. 蔡代理組長宗吉

    主席、各位委員。根據樂陞去年向本會申請的內容,最後是要控制廈門的同步網絡公司。

  51. 黃委員國昌

    所以錢是匯到中國嘛!

  52. 蔡代理組長宗吉

    對。

  53. 黃委員國昌

    匯了多少錢出去?

  54. 蔡代理組長宗吉

    1億7,800萬美金。

  55. 黃委員國昌

    換算成台幣是多少錢?

  56. 蔡代理組長宗吉

    沒有錯,大致如同委員講的……

  57. 黃委員國昌

    是不是如同我在簡報上講的53億台幣?

  58. 蔡代理組長宗吉

    差不多是這個數字。

  59. 黃委員國昌

    所以本案中除了百尺竿頭以外,最後可能也要負責任的樂陞到底做了什麼事?不只是答應要挹注的錢沒有進來,後續造成數萬名投資人受害,從百尺竿頭一開始宣布要以承購價收購到今天為止,樂陞的股價如何變動,你可以大致算一算。此外,樂陞這檔股票不只損及應賣人,因為交易秩序大亂導致的受損金額有這麼高,結果樂陞做了什麼事?就是匯出53億到中國,投資廈門同步網絡公司。

  60. 我要請教一個最簡單的問題,假設在這起案件中要負責任的除了百尺竿頭以外,還包括樂陞的話,匯到中國這些錢追不追得回來?有沒有可能以這些錢賠償國內的投資大眾?

  61. 主席

    請金管會投保中心邱董事長答復。

  62. 邱董事長欽庭

    主席、各位委員。我想第一步要先取得勝訴判決,再來就是到大陸去執行的問題。

  63. 黃委員國昌

    我日前到投保中心時也跟你講過,保全要積極一點,也就是對於該負責任的人執行財產保全要積極一點,別再傻傻地等拿到勝訴確定判決再去執行,等到要執行時,會發生什麼狀況?我相信你應該很了解,要不然你當不上投保中心董事長的,這是所有法律人都知道的第一堂課,那就是債務人的責任財產一定要先保全。我要告訴主管機關,這起案件牽涉到的投資人非常多,嚴重地傷害了我國資本市場的交易秩序,更可怕的是,根據到目前為止所呈現出來的資料,這是一起典型債留台灣、錢進中國的案子,接下來的偵辦能不能順利求償、該究責的是否究責,這些都是主管機關必須努力的方向。

文字取自立法院公報,由 LYAPI 對齊至影片片段。講者無法確定的句子不列為黃國昌本人的發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