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這段發言整理出的主張
q_labor-hours-annual-leave主張為打破僵化應採曆年制按比例計算特別休假,非自願離職者當年度年資亦應按比例計算特別休假日數「為了打破僵化,所以採取曆年制,依照比例來計算休假天數,也就是說,非自願離職者,當年度的服務年資亦應依比例計算特別休假日數」q_labor-hours-system認為因臺灣勞工工時過長,應以縮短年度總工時為政策方向與目標「因為台灣勞工工時過長,所以把總年度工時的縮短是我們政策的方向和目標」發言紀錄
- 鍾委員孔炤
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針對特休假部分,勞動基準法到目前為止未曾修改過勞工特別休假之日數,然而因為環境變遷、現今社會多元的生活型態與家庭需求,勞工確實需要更多可以自行彈性運用的休假日,所以我們參酌公務人員請假規則第七條相關規定,提案修正勞動基準法第三十八條,相關的說明文件,在修正條文中都有做進一步的說明。
有關特別休假的部分,我希望針對新進的人員能降低特休門檻,我的提案中特別提到,任職滿3個月就可以享有特休假權益。另外,為了鼓勵資深員工久任,增加勞工特休,希望能平衡公私部門之休假權益;為了打破僵化,所以採取曆年制,依照比例來計算休假天數,也就是說,非自願離職者,當年度的服務年資亦應依比例計算特別休假日數。
在特休假的部分,除了以上三點之外,我們還特別要求在年度前要做排休,除了年度前排休之外,我們也期待雇主不得因為勞工要求變更而有不利之行為,對此,我們提出了相關修正條文,希望接下來進行逐條討論時,能讓大家有更深入的瞭解,以取得大家的支持。以上說明,謝謝。
-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 郭部長芳煜
主席、各位委員。貴委員會審查(一)行政院函請審議「勞動基準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二)本院委員王育敏等17人擬具「勞動基準法第三十八條條文修正草案」、(三)民進黨黨團擬具「勞動基準法第三十九條條文修正草案」、(四)時代力量黨團擬具「勞動基準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五)親民黨黨團擬具「勞動基準法第三十六條、第七十四條及第七十九條條文修正草案」、(六)委員鍾孔炤等17人擬具「勞動基準法第三十八條條文修正草案」、(七)委員林淑芬等18人擬具「勞動基準法第三十八條及第七十九條條文修正草案」等7案,本部能有機會應邀列席作口頭報告,並得親聆各位委員的教益,深感榮幸。
-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 郭部長芳煜
主席、各位委員。過去的特休假或許有委員剛才所談的現象,所以未來還有很大的空間可以努力,我們一定會朝這個方向努力。至於如何解決「看得到吃不到」的問題,我們會在法制上加強,第三十八條只提到有幾天休假而已,如何落實方面,則規定在施行細則第二十四條,過去有一些解釋案,未來我們會檢討如何讓解釋函的解釋更精準、更詳細,讓勞工了解如何維護特休的權益,這部分,我們會加強法制面。第二,我們也會加強檢查面,如果雇主真的違反第三十八條或施行細則第二十四條,就要祭出罰則。第三則是加重罰責,這次的修法已經有加重的條文。配合這三個配套措施,未來應該更能保障勞工的特休權益。
-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 郭部長芳煜
對,母法裡面沒有,施行細則有折算工資的規定,但沒有規定要於14天之前提出,如果委員有這樣的提案,而且大家也有共識,我們當然尊重,否則,在施行細則或相關的行政規定裡面補強,也是一個做法,我們尊重委員的意見。
-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 郭部長芳煜
第二十四條第一項第三款已經有折算工資的規定。
-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 郭部長芳煜
我們沒有具體的數字。
-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 郭部長芳煜
如果未來的檢查強度加強一點,這方面會慢慢掌握精準一點。
-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 郭部長芳煜
是非常重要的一個點,未來這方面我們責無旁貸,一定要接受各位的考驗。
-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 郭部長芳煜
我們看過委員提供的這份契約,我們認為基本上它是違法的。
-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 郭部長芳煜
是,但是因為每個企業、公司或機構內部的事情,如果不是經由員工向外投訴的話,我們也無從得知。
-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 郭部長芳煜
沒錯,這是事實。
-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 郭部長芳煜
我認為這也是違法。
-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 郭部長芳煜
是。
-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 郭部長芳煜
我請謝司長說明。
-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 郭部長芳煜
通常就是公布欄、網站,在大家都看得到的地方,我們在檢查的時候,在實務上我們會去看有沒有公開揭示的動作。
-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 郭部長芳煜
是。
-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 郭部長芳煜
所以,如果沒有註明的話,基本上就沒有意義了,應該要註明是經核可過的工作規則。
-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 郭部長芳煜
可以,我們一定遵照來做,透明化,並且在公開揭示時明確講清楚。
-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 郭部長芳煜
這點沒有問題,因為我們在進行勞動檢查的同時,對於宣導和輔導會同時並進。
-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 郭部長芳煜
主席、各位委員。有。
-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 郭部長芳煜
感同身受。
-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 郭部長芳煜
絕對是,我想我們勞動部同仁大家都有這樣的感覺。
-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 郭部長芳煜
抱歉,我沒有聽清楚。
-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 郭部長芳煜
哦!另一篇報導啊!我經常都是在一個很難以抉擇的情況之下去做一個痛苦的抉擇。
-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 郭部長芳煜
其實勞動部考慮的就是勞工的權益,但是在這個前提之下,有時候企業也有一些不得不讓我們去考量的問題。
-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 郭部長芳煜
其實不只是這件事情,所有勞動政策提出時,我們都會面臨這種兩難的抉擇。
-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 郭部長芳煜
以前好像也沒有少過。
-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 郭部長芳煜
對於這麼重大的一個政策推動和勞基法的修正,我們還是希望透過這裡的充分討論、公開討論之後,能夠有一個共識,然後趕快把這個事情做一個處理。
-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 郭部長芳煜
是的。
-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 郭部長芳煜
修法之後……
-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 郭部長芳煜
修法前是週休一日,所以會造成很多企業就把它的工時零碎化,譬如說讓禮拜一到禮拜五的工作時間不到8個鐘頭,然後把剩下的時間挪到禮拜六的休息日,結果還是一樣,週休只有一日而已,所以我們最大的不同就是從原來的週休一日變成週休二日,而且配套措施就是週休二日之休息日的加班費提高、總工時納入整個月的加班總工時之內,所以有兩個配套。謝謝
-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 郭部長芳煜
日數也增加。
-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 郭部長芳煜
對,因為原來是週休一日,所以一年可以增加52個休息日。
-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 郭部長芳煜
是的。
-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 郭部長芳煜
如果84小時變成80小時,再乘以週數的話,一年可以減少104個小時。
-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 郭部長芳煜
對,104個小時。
-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 郭部長芳煜
少了104個小時就少了13天……
-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 郭部長芳煜
修法後少了104個小時。
-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 郭部長芳煜
對,一年減少104個小時,就是84小時變成80小時,84減掉80,再乘以26,因為是雙週。
-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 郭部長芳煜
104年平均每個月的工作時數是175.3小時,現在是降到167.7小時,這是1到7月的數據,所以看起來是有明顯的下降。
-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 郭部長芳煜
根據統計資料,我印象中目前是下降4個多小時,但可能還要進一步統計、觀察看看。
-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 郭部長芳煜
現在是統計到7月份,到了12月份,整個年度到底減少多少會有比較具體的數字出來。
-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 郭部長芳煜
對經濟的影響來講,因為雇主減少工時之後可能需要再進用或調整人力的需求和調度,我們也認為,如果提高加班費以後,應該會激發勞工的參與程度和工作士氣,所以整個生產力應該會提升。
-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 郭部長芳煜
我們有做就業的影響評估,但是大概比較沒有細到到底會增加到什麼數字。
-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 郭部長芳煜
以現階段來講,我們目前單一的底線就是這樣。
-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 郭部長芳煜
我們是認為如果整個環境成熟的時候,這是另外一個選項,但是目前來講一例一休是我們認為最好的……
-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 郭部長芳煜
未來。
-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 郭部長芳煜
嗯……
-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 郭部長芳煜
目前我們推出來的是希望在一例一休的時候,能在勞工的部分有一些配套措施,包括剛才跟委員報告的,就是我們把他的加班費提高、把他的工時限制住,希望這樣的過渡時期不會因為勞工的過勞而產生一些問題,所以,在過渡到二例之前,他還是有保障的。
-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 郭部長芳煜
有些地方可能需要經濟部或其他部會跟我們一起來做這個研究。
-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 郭部長芳煜
我們先把一例一休處理完了,就像委員方才說的,我們不要再做黑白郎君了,希望其他部會也能跟我們一起合作來做好相關的評估。
-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 郭部長芳煜
這部分我們會來加油。
-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 郭部長芳煜
這個題目很多人都提到過,但在實務上每次只要有一、兩個敏感性議題出來進而說要修法,這時就會鬧得沸沸揚揚,所以過去以來才會採逐漸式的、就部分的條文去做一些修正,比方說彈性工時等,這是多年以來才演進為目前這樣一套的勞基法,所以未來有無辦法做澈底的翻修,其實還是需要多一些對話,看看社會建立的共識是什麼,不過對於部分、局部的修正,我們從來沒有放棄過。
-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 郭部長芳煜
我覺得這樣的說法有失偏頗,其實我們已經有很多有彈性的做法,其實過於彈性會對勞工的工時、過勞、工時增加等造成傷害,對此,目前我們是採漸進式來處理這些問題,事實上,有一些彈性的做法其實已經可以因應相關問題了,所以可能有些人對於這些彈性的做法不太了解。
-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 郭部長芳煜
我覺得有些人是不太了解。
-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 郭部長芳煜
我們已經有向他們書面說明了。
-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 郭部長芳煜
這需要有共識,應該要漸進式來進行。
-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 郭部長芳煜
目前比較多的建議是來自服務業的部分,他們希望能夠訂定專章,這部分我們也在評估,事實上……
-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 郭部長芳煜
我們會分批跟他們好好坐下來談一談。
-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 郭部長芳煜
勞基法現階段在溝通的時候,兩方面都要去請教,目前採逐漸修、逐漸修的方向,至於有無可能大幅度翻修,這也要看看大家的意見,這是可以同時並進的。
-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 郭部長芳煜
在逐漸修的調整當中,去等待大翻修的時機。
-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 郭部長芳煜
謝謝。
-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 郭部長芳煜
主席、各位委員。是啊!
-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 郭部長芳煜
我們非常這樣的認為。
-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 郭部長芳煜
陳前部長是我們過去的同事、長官,而我們是在尋求一個更進步的修法,在520之前,採的是週休一日,再加上國定假日12天,也就是比以前少7天,而現在是多了週休二日,所以過去只有修第三十條,但現在加了第三十六條,更保障勞工有週休二日的機會,所以這是一個更進步的修法。
-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 郭部長芳煜
我們是做了,但可能做得不夠精細,所以我們會再加油,不過在整個方向上,不管評估的數據是怎樣,方向上我們一直覺得是沒有錯的,8個月以前我們認為這個方向是對的,8個月以後還是一樣,就像方才說的,陳前部長認為一例一休是對的,而我們也認為那是對的,只是當初的設計是有些問題存在的,而我們現在予以補強,並做得更好。
-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 郭部長芳煜
去年每個月的工作時數是175.3小時,到今年7月份已經降到167.7小時,已有明顯的下降。
-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 郭部長芳煜
好。
-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 郭部長芳煜
我先回答第一個數據的問題,我們會把數據資料送給委員辦公室,不過我們這邊的數據大概都是以6個月為期做的統計,所以現在有1到7月份的數據,12月份應該也有另外一個數據出來,不過到目前為止,我們統計又有一些數據,我剛剛有特別報告,到底在這幾個月當中我們降了多少,雇主為了因應這樣的情況,他們已經在調整了,我再把這個數據提供給委員參考。第二個就是怎麼樣可以讓勞工享有彈性。從制度面來講,我們有配套措施,包括我們讓他的加班費提高,讓雇主可以以價制量,同時也有總量管制,例如包含在46小時之內,這就可以降低雇主叫勞工出來加班的動機和誘因。第二就是加強勞檢,第三就是提高罰責。
-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 郭部長芳煜
委員提到我剛才背得很熟的部分,說法可以一樣,但是做法可以不一樣,未來我們要面臨這麼多一例一休真的推出去之後的新情勢,我們在這裡做這麼多的承諾,所以未來做法一定要不一樣,因為我們一定要接受各位的檢驗,請委員相信,未來在國會殿堂之上,你們也會看到我們到底有沒有進步,因為能夠做的措施就是這些,但是做法絕對不一樣,請委員放心。
-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 郭部長芳煜
其實我們不是反對,因為時代力量用「規模」去訂罰則的高低,我覺得我們大概有另外一種思考的方式,所以不是反對,而且第八十條之一其實已經有按照天數、人數跟情節重大,可以訂不同的罰則。第二,我們對於低限,就是地板,應該要考慮到中小企業的負擔能力,至於高限天花板的部分要怎麼增加,未來在逐條討論的時候,我們都可以來公開討論。
-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 郭部長芳煜
如果委員需要我們提供意見的話,我們會提供意見。
-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 郭部長芳煜
我們已經把計畫送給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還在溝通當中。
-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 郭部長芳煜
是。
-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 郭部長芳煜
還是一樣,希望能夠到1,000人。
-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 郭部長芳煜
對,這個很重要,我們一定要做好,而且希望能夠用員額落實,但是因為還沒有爭取到,可能主計總處不會讓我們編預算,所以我們先把人數獲得人事行政總處的支持後,我們就可以專案編預算,再請委員支持。
-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 郭部長芳煜
我簡單說明一下,第一,我們所有的聲明都不表示我們認為臺灣的工時不需要再加強,還是有很大的改善空間。第二,OECD的計算標準是用全工時和部分工時加起來一起算的,所以我們是第四名,但是如果只是用全時的話,我們大概在第八名左右,但是我要強調,我們還是要再繼續加強。第三,如果跟OECD比較的話,我們的國定假日19天,在30幾個國家當中是第一名,是最多的,但是我們的特休第一級7天是最後一名,所以我認為應該要從國定假日去減少,然後從特休去增加,這樣處理會比較好一點。
-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 郭部長芳煜
我們尊重內政部的權責,因為權責的關係,由內政部來處理。
-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 郭部長芳煜
任何勞動政策我們都一定會這樣。
-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 郭部長芳煜
主席、各位委員。對,比去年更進步、更改善。
-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 郭部長芳煜
把每天縮短一點。
-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 郭部長芳煜
而且禮拜六都沒有加班費。
-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 郭部長芳煜
我們很關心,都是一些老朋友,但是怎麼去拿捏比較合宜、妥當的分寸,其實我們也考慮很多,後來我還是請我們同仁到現場去表示關切。
-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 郭部長芳煜
我想我們盡可能去表示關切,無論如何,總是表示我們的關心。
-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 郭部長芳煜
主要訴求大概都很清楚,就是希望這7天假能夠不要少,國定假日維持19天。
-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 郭部長芳煜
他們也還是希望能夠二例,大家都有各自的論述。第三就是休息日的加班,他們認為看得到吃不到,類似這樣的訴求是有的。
-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 郭部長芳煜
勞條部分有325人。
-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 郭部長芳煜
是我們前年才爭取到的人力,未來希望安全衛生加上勞條能夠達到1,000人。
-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 郭部長芳煜
我們希望未來有些部分是不要只能做勞條的檢查,就是希望兩邊都能兼顧,這樣調度起來會比較有彈性。
-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 郭部長芳煜
這我們會加強,大家過去對我們比較沒有信心,我們未來一定要拿出績效給大家看。
-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 郭部長芳煜
根據主計處的調查大概有35萬人。
-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 郭部長芳煜
主計處的調查。
-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 郭部長芳煜
部分工時大概可以分成兩類,一類像是診所的護士,他每一天都是早上來,做到12點,他是有固定的部分工作時間,禮拜一工作到禮拜五,禮拜六、禮拜天就有休息日、例假日。第二類就是打零工的,就是打工族,可能一個禮拜中就一三五或二四六打工,他不是禮拜一工作到禮拜五。這兩類的保障,像第一類的人……
-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 郭部長芳煜
其實是一樣,它是比例原則,他禮拜六未來加班還是跟我們一樣,他未來有沒有特休?還是有,就是按照比例計算,所以他還是會享受到我們這次修法以後的權益,大部分沒有問題。但是打工的問題,第一,現在看起來我們認為他未來會減少7天的國定假日,到底有幾天正好是他打工的那天,他才會有權益受損。例如我那天來打工是加倍,以後就沒有了,類似這樣的情況。再說,企業主也不會在那七天特別去找一些打工進來,他可能會優先選擇找現有的員工去輪班、調度,未來再給他補休。這部分如果占很少的話,未來我們考慮在勞基法裡面對於部分工時法制化,他們的權益是否透過未來修法來給予保障。
-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 郭部長芳煜
我們正在研究這方面的問題。
-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 郭部長芳煜
一例一休這件事過去以後,我們所有的業務都會按部就班來推動,看看明年能不能有一些初步的成果出來。
-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 郭部長芳煜
第一,我稍微回溯一下90年的時候,其實我看這幾天網路上都有,年輕的朋友跟我說,很簡單的說法就是有週休二日就減少7天,沒有週休二日就保留7天,他說這麼簡單,你為什麼講不好?我說我們已經講了N次了。90年的時候公務員週休二日,所以那7天就改為只紀念不放假,那時候的共識就是因為勞工沒有週休二日,哪一天有了,條件成熟了,就跟公務人員一樣,我們等了15年等到今天,就是這樣,現在已經開始週休二日了,所以自然而然要減少7天。第二,權益有沒有受影響?為什麼選在15年後的今天要去推動週休二日?因為根據我們調查,已經有超過65%在實施週休二日,而且國定假日也少了7天,變12天了,所以這個時候來動是影響最小的。他們的權益有沒有受到影響?35%的人不受影響,因為他們多了6天出來;61%的人完全就已經調整好了,只有4%的人稍微受到影響,因為他原來就是優於勞基法,給19天也同時給週休二日,這些我們會有一個動作,就是去瞭解,希望雇主能夠維持原來優於勞基法。第三,最重要的,我們上位考慮,第一要處理的就是全國一致,老百姓的作息、生活真的要一致,這兩天看到報紙寫的,連開個車左轉右轉都出問題,吃個飯標準都不一樣,連停車標準是什麼都不知道,這個生活作息的不一致,真的是必須要去面對的。
-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 郭部長芳煜
而且國定假日調整成12天了。
-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 郭部長芳煜
就像剛剛委員講的禮拜六零碎時間還是要上班,這些人如果改成週休二日以後,他就少上13天,就是剛才講的少了104小時,13天扣掉7天的假日,他少了6天。
-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 郭部長芳煜
對於這35%,其實數字會說話,一看就知道我比原來修法前多了6天的假,比61%的人還多,61%是維持現狀。但是對於4%的人,我已經看到有委員在提案,就是基於勞工權益不倒退的大原則,例如在科學園區裡面……
-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 郭部長芳煜
對,沒問題啊!只要那些雇主在去年以前就已經同意優於勞基法了,在未來我們會跟他說繼續優於勞基法,何況有這樣的大原則,所以我們會跟地方政府合作,在地方上去瞭解這4%約30萬名的勞工在哪裡,透過我們的輔導、勸導,我相信應該可以解決大部分的問題。
-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 郭部長芳煜
主席、各位委員。我說明一下,我覺得總統的痛苦是抉擇上的痛苦,兩種選擇不管選哪一邊……
-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 郭部長芳煜
報告委員,這個承諾在我看來並沒有背叛的問題,因為我們在選擇哪一個對勞工最有利的方案時……
-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 郭部長芳煜
我們的一例一休也可以達到實質的週休二日。
-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 郭部長芳煜
我認為可以,我們當初就強調一例一休的前提是讓勞工作主,勞工如果認為他要週休二日,家裡有活動、要跟家人在一起,他可以拒絕休息日出來上班。委員可能會說他不敢這樣要求,但是我剛才講我們有機制來配合。
-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 郭部長芳煜
我們認為當時第三十六條沒有搭配修正,就會讓雇主……
-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 郭部長芳煜
沒有修成每週兩個例假,因為還是7休1的話,雇主就會把平常的工作零碎化。
-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 郭部長芳煜
沒有,一例一休,我說週休二日,都是週休二日。
-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 郭部長芳煜
依照第三十六條,只要是每7天當中至少有2天休息,1天是作為例假,1天作為休息,這是我們的主張。所以,如果搭配自主權是在勞工身上……
-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 郭部長芳煜
我們比他更進一步的是第三十六條修了以後……
-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 郭部長芳煜
那就回到剛才跟委員報告的,這樣的二例對勞工到底是好還是不好?我們的專業是認為不好。
-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 郭部長芳煜
我們「休」是有彈性的。
-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 郭部長芳煜
含彈性的,但是勞工作主,不是企業主作主。
-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 郭部長芳煜
是。
-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 郭部長芳煜
他如果是每一天都縮短,移到禮拜六的話,就違反修法以後的週休二日。
-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 郭部長芳煜
如果是還沒修法以前,有一天休息是ok的,但未來我們修的是7天當中有2天,一天例假一天休息日,所以就不能夠……
-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 郭部長芳煜
但是休息日要先約定好哪一天是休息日。
-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 郭部長芳煜
但你就不能把他40小時移到這裡來,這樣他就規避加班費了。
-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 郭部長芳煜
未來第三十九條就是規定休息日工作要給加班費。
-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 郭部長芳煜
有,當然要有。
-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 郭部長芳煜
那5個小時不能當成縮短,那5個小時就是加班,我們已經規定很清楚,7天之中最少要有2天休息。
-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 郭部長芳煜
對,所以5個小時要給加班費。
-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 郭部長芳煜
如果算加班的話,前面就不在40小時之內。
-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 郭部長芳煜
不管有沒有超過,禮拜六出來上班就是算加班。
-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 郭部長芳煜
對,可以加班。
-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 郭部長芳煜
休息日加班是正常的事情,怎麼會違反?
-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 郭部長芳煜
不會吧!
-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 郭部長芳煜
委員,有句話你大概漏掉了,我剛剛講的意思是說,如果他不…
對話紀錄沒有收錄的發言
這場會議很長,上面的對話紀錄只保留了一部分。以下是鍾孔炤在同一段發言裡、上面沒有出現的話,逐字取自公報,但看不到前後其他人說了什麼;需要完整脈絡請看公報原文。
- 鍾孔炤
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為了這7個條文的修正,從今年的3月起到現在,紛紛擾擾,我們委員會的陳瑩陳召集人還被稱作「一分瑩」,其實他說他是100分啦!這些日子累積了那麼多的看法,對於這7個條文的修正,早上也有很多委員對於兩例、一例一休或特休持有不同的見解和看法,當然也對於未來實質上這些休假日到底能不能放得到,或是特休假到底能不能吃得到,都提出相對的疑慮,而針對這部分,部長也做了說明。
- 鍾孔炤
我看今天媒體的頭條新聞也報導到,對我們的總統來說,勞工朋友的假也是他心頭中的一塊肉,對他來說,這塊肉也必須有所取捨,這個取捨是希望讓台灣更能夠向前走,這個取捨是希望讓台灣的經濟發展更能夠有所進步。部長,當面對總統這樣一個沈痛的呼籲時,你有什麼感覺?
- 鍾孔炤
那你選擇哪一種?
- 鍾孔炤
部長,有關國定假日的一致性,大家都一直在提,而我的見解是,希望讓它的規範的位階提高,因為針對國定假日的放假日,你們是在施行細則第二十三條內去做規範,我還是認為應該要回到立法機構,最高的統一機關大概就是中央的內政部。
- 鍾孔炤
所以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是在哪裡?
- 鍾孔炤
所以你認為在施行細則中規範假日的一致性,是合宜的嗎?
- 鍾孔炤
這段時間,包括一開始陳雄文部長,也是你的前長官,當時提出每週工時修正40小時之後,其相關的配套並沒有提出來,當時第三十六條還是保有每7天應有1天的休息作為例假日,也因為如此,導致了工時零碎化,也讓工時被分化、被切割,所以勞工朋友還是無法周休二日,雖然他們的工時是40小時,也導致了第6天必須出勤的狀況。當然,這也是當時我在立法院和陳雄文部長互相在詢問的問題,也就是說,當時你們要將7天假移除時,應該要有相關的配套措施,這樣才能真正落實周休二日。部長,當時提出這個法案時,你也是次長,你有沒有一些看法和見解?
- 鍾孔炤
從105年元月1日修法以前,我大概歸類為四類,就是你們一直提到,有部分的人是享有19天國定假日,一年的放假天數123天,占了4%;有57%的人有國定假日、周休二日,但他們一年的放假天數116天;還有37%的人是沒有享受到,縱使給他們19天的國定假日,他們的總放假天數也只有71天。部長,這張圖表只是要特別凸顯這樣的情況。
- 鍾孔炤
所以105年1月1日以後,雖然每週工時40小時,但是還是有很多勞工必須要工作6天。
- 鍾孔炤
針對這四成的勞工朋友,其實我的主張一直都沒有改變,真的要照顧的就是這些四成多……
- 鍾孔炤
我不講中小企業,我講的是這些勞工朋友,當工時變成40小時之後,他們沒有實質享受到周休二日,他們的國定假日也沒有因為40小時而有所改變,這是勞動部必須去面對的37%,包括部分工時的勞工朋友,這也是為什麼我們今天會站在這裡互相討論,這也是為什麼我們要去修改現行的法令,就是要去補這些漏洞。
- 鍾孔炤
所以相關的國定假日,包括紀念日,主管機關是內政部,所以在立法架構上、行政處置上,勞動部實在不應該在施行細則上去訂定、去增加或減少,是不是應該回到國定假日要放幾天、放哪一天的問題,因為你們不能持續一國兩制吧?這樣造成今年928那天的情形……
- 鍾孔炤
如果研議出來比現有的假日增加,大家都會樂觀其成,部長同不同意?
- 鍾孔炤
因為有委員提特休假或是未來國定假日的版本,其實我和林委員靜儀也有相互提供了一個版本,對於在內政部訂定的國定假日,包括吳委員玉琴、林委員淑芬大家都有提,不同政黨對於未來的國定假日大概都有個共識,就是不要再從施行細則裡面去做處理,是要回到法,畢竟立法機關才能夠確定法律的位階,而不是用施行細則去處理。
- 鍾孔炤
因為施行細則是屬於行政解釋函,它不代表法令。
- 鍾孔炤
因為台灣勞工工時過長,所以把總年度工時的縮短是我們政策的方向和目標。其實蔡總統在選前也針對勞工朋友的部分,包括很多委員都在談砍7天假的問題,其實他當時就特別闡述,第一,縮短年總工時是政策方向,且在縮短工時的同時,總工資不應減少。第二,希望國定假日能維持一致性。第三,為真正落實周休二日,應朝向確實勞動檢查及修改勞動基準法的方向來做調整。部長,這是不是蔡總統當時的主張?
- 鍾孔炤
在縮短工時部分,包括剛剛蔣委員萬安提到,工時的縮短其實是會增加勞工的生產力,所以我特別提出一個特別休假的保障,日數也要增加。事實上問題的核心不在於假要放多少,而在於勞工有沒有自主、彈性來運用自己的休假日,就像一例一休,他的休息日可以選擇出勤或是放假嘛!
- 鍾孔炤
針對特休假的保障,這些日子來,勞工朋友也跟我提供相關的意見和看法,而我所提出的第三十八條特休假修正條文的重點是,第一,針對新進員工,降低特休假的門檻,只要任職滿3個月,就應該享有特別休假日。剛剛很多委員也特別提到,很多勞工在職場上換工作的機率很高,可能今年在這邊,明年就離開了,但他們還要重新計算休假,所以是不是能用這種降低門檻的方式,讓新進員工或轉換工作的勞工朋友也享有特別休假的權益?第二,針對資深員工,為鼓勵他們久任,所以增加勞工的特休,也來平衡公私部門的休假權益,剛剛委員都把公務人員的休假和勞工做比較。第三,希望能打破僵化,採曆年制,應按比例計算特別休假日。非自願離職時,亦依比例做計算。
- 鍾孔炤
其實我一開始在進行3分鐘提案說明的時候,也特別提到很多人都擔心特休假休不休得到,所以除了加重罰則之外,我希望年度前就能夠排班,也希望能夠增加事前督促的機制,為了避免雇主藉口排班排不出來,讓勞工無法確保他的特休假,所以我也會提出特休假的修正動議。
- 鍾孔炤
最後,對於修法的延宕,讓近四成的勞工朋友至今無法落實周休二日,我覺得這是在踐踏勞工的權益。回到初衷,我們應該和基層的勞工朋友站在一起。
- 鍾孔炤
特休的部分,我剛剛有特別提到,如果勞工在年度前提出特休,雇主不得任意變更,雇主不得強制要求勞工做變更,要讓勞工確實休得到他的特休假,這個部分要請部長……
文字取自立法院公報,依公報上的講者標籤切出鍾孔炤本人的發言。這段發言沒有對應的影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