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永昌於財政、經濟兩委員會第1次聯席會議審查「中華民國104年度中央政府總決算審核報告

民主進步黨民主進步黨・新北市第8選舉區

發言紀錄

  1. 江委員永昌

    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次長,在前瞻基礎建設計畫中有一個太陽光電技術平台,除了原本的一般預算之外,加上特別預算,總共是6.77億元,請問,這個太陽光電技術平台要推動什麼?目的是什麼?能夠有什麼效果?

  2. 主席

    請經濟部楊次長說明。

  3. 楊次長偉甫

    主席、各位委員。是,臺灣的太陽能光電產業,基本上技術是成熟的,現在要努力的是高效率的模組,我們是朝這個方向來發展。

  4. 江委員永昌

    要幫忙推動有關高效率、低成本元件的技術,從105年7月開始,經濟部有2年期的太陽光電發展計畫。

  5. 楊次長偉甫

    是。

  6. 江委員永昌

    開發高效率、低成本元件技術,是這個計畫最大的瓶頸關鍵嗎?還是其他的障礙才是太陽光電發展最大的瓶頸?那個因素在哪裡?

  7. 楊次長偉甫

    是不是讓能源局林局長來回答?

  8. 江委員永昌

    可以啊!

  9. 主席

    請經濟部能源局林局長說明。

  10. 林局長全能

    主席、各位委員。目前我們推動太陽光電所面臨的狀況、要解決的挑戰是滿多的,除了剛剛提到要提升模組效率之外,我們現在所面臨的最大問題跟土地有限有關聯。

  11. 江委員永昌

    最大的問題是土地?

  12. 林局長全能

    對。

  13. 江委員永昌

    我先問你,如果以高效率、低成本的開發技術元件來完成,有助於你對太陽光電相關計畫的推動,在效益上能夠再增加多少?

  14. 林局長全能

    我們現在……

  15. 江委員永昌

    效率會增加多少?我覺得你錢沒有用在刀口上耶!你這個平台只是對元件技術的提升,你怎麼不多花一點錢去整合在土地上所面臨到的一些障礙?

  16. 林局長全能

    這樣一個高效率模組技術,還包括我們可以應用的場域,除了我們現在的地面型是在一般不利耕種農地上之外,這個計畫還可開發水面型,如果我們能夠開發這種高效率的水面型模組,事實上也可以解決現在土地不足的問題,我想這是有關聯的;當然,它可以增加2年計畫中水面型太陽光電設置的容量。

  17. 江委員永昌

    好,我暫且先接受你這樣的講法。我們預計2025年太陽能光電的發電要達到多少?

  18. 林局長全能

    大概是250億度左右。

  19. 江委員永昌

    不是「度」啦!如果你用「瓦」來算的話是多少?2,000萬?

  20. 林局長全能

    我們的設置量是20個Gigawatt,會發電250億度。

  21. 江委員永昌

    好,2025年再生能源總共要占發電率的20%對吧?

  22. 林局長全能

    是。

  23. 江委員永昌

    這20個Gigawatt占20%的多少?

  24. 林局長全能

    大概是七十幾個percent,將近八成。

  25. 江委員永昌

    你們達得到嗎?從去年7月開始為期2年的計畫,只要達到152萬瓩,對吧?

  26. 林局長全能

    是。

  27. 江委員永昌

    可是我看你們能源局的資料,這個2年計畫到106年2月,原進度應該要達到50萬瓩,可是事實上只有34萬瓩,落後很多呢!這個怎麼補足?

  28. 林局長全能

    跟委員報告,我們這個2年計畫事實上是在做所謂的鋪路、推動的工作。

  29. 江委員永昌

    你的意思是說我們並不是以月平均等量的進度在提升?

  30. 林局長全能

    是。

  31. 江委員永昌

    而是這2年到最後的半年可能會爆量、突然大增,一舉追上進度?

  32. 林局長全能

    是,因為面臨到剛剛您提到的土地的整合,還有很多相關法規要在先前去處理,所以我們的推動是越往前邁進的時候,它的量會越來越大!

  33. 江委員永昌

    你話講得這麼滿,如果明年檢驗這個績效,沒有達到的話,你要負什麼責任?

  34. 林局長全能

    當然我們會負……

  35. 江委員永昌

    我跟你講,你剛剛有講2025年要達到20個Gigawatt,可是這2年才推動152萬瓩,這個差距非常的大,這不過是百分之十以內的目標而已,可是這個期限很快就到了。

  36. 林局長全能

    是。

  37. 江委員永昌

    至少這2年是達不到的,但是你剛剛話又講得那麼滿,說在最後半年會有爆量的增長,達不到的話,你的責任要怎麼負?

  38. 林局長全能

    當然我們必須負應該負的責任。

  39. 江委員永昌

    應該負的責任是什麼?就是離開而已嘛!

  40. 林局長全能

    我想也不是這樣子,我們必須去檢視,如果萬一沒有達到,那麼問題點出在哪邊我們必須把它做一個突破。

  41. 江委員永昌

    就你所講的,現在進度已經落後,已經過了1/3的時間卻只完成1/5,後面2/3的時間要完成4/5的裝置容量。現在你實際核准的裝置容量是34萬瓩,你知道這34萬瓩現在有多少在發電嗎?我問你,一個太陽能光電板從核准設置到供給再到完成發電,需要多少時間?

  42. 林局長全能

    這要看它設置的量,一般如果是屋頂型、小型的會比較快。

  43. 江委員永昌

    多快?講一點專業的,多快?從核准設置到工期完工接上台電,整個電業配置、輸電、送電要多快?

  44. 林局長全能

    我們現在規劃的部分是……

  45. 江委員永昌

    多久嘛!你給個時間啊!

  46. 林局長全能

    法定規範部分,我們希望在……

  47. 江委員永昌

    剛剛問你技術平台的事情,你跟我講解決文件、解決水面、解決什麼問題,我現在是問你一個平均值,太陽能發電板設置之後,要多少期間才可以開始發電、供電?我跟你講,你的34萬瓩實際裝置容量,現在只有321瓩在供電啦!百分之一啊!除非你們能源局給我的數字是錯的,不然你們要回去自己檢討啊!請回答我。

  48. 林局長全能

    跟委員報告,沒有錯,我們在設置的時候……

  49. 江委員永昌

    百分之一沒錯吧?核准的實際裝置容量,現在真正在發電的,才百分之一而已!

  50. 林局長全能

    是。

  51. 江委員永昌

    拜託你行行好、加加油啊!你剛剛跟我講土地只是其中一個障礙,這樣我要回頭跟你講一件事:土地是最大的障礙!關於私有土地,剛剛前面也有委員在質詢,零零碎碎的,我知道啦!私權的部分你也沒有辦法動用公權力去怎麼樣做,也許是誘因不夠或是台電躉購怎麼樣等等,一大堆條件啦!可是公有房舍、公有土地部分,你們有沒有去輔導、有沒有跟縣市共同去商量、共同去幫忙?我直接問你,這麼重要、在未來2025年非核家園目標中占了再生能源高達75%的太陽能發電,請問它算不算電業設施?

  52. 林局長全能

    現在目前那個太陽能……

  53. 江委員永昌

    如果再生能源占20%,而它又要占20%當中的75%,那太陽能發電算不算電業設施?

  54. 林局長全能

    目前有很多太陽能發電設施不是申請電業,它是用自用發電的方式來處理。

  55. 江委員永昌

    這就是你們的問題,它如果不算電業設施,就不算促參法當中的公共建設;它如果不是公共建設,就會受到土地法的限制,超過10年的話,要地方議會去決定啊!你擋住了它,連公有房舍、公有土地都沒有辦法去協調處理啊!你回答我啊!你們要不要去協調處理、解決這個問題?讓太陽能發電至少除去你剛剛有疑慮之外的部分,列入電業設施,讓它進入促參法當中的公共建設,而公共建設可以排除國產法、土地法那些箝制,才有機會更進一步推展嘛!

  56. 林局長全能

    現在有很多的太陽光電是用自有發電設施,既然是自有發電設施,就不是在公共建設的範疇之內,這一點可能就沒辦法用「促進公共建設條例」來處理。

  57. 江委員永昌

    那個不是嘛!但是如果你有供應回到台電、進入到台電在整個臺灣地區的供電系統、進入到民生用電的供電系統、進入到我們所需要的,那就值得去做啊!

  58. 林局長全能

    這個部分我們要協助它能夠……

  59. 江委員永昌

    我剛剛跟你講的是全部被排除的,地方議員每個人也覺得公有房舍、公有土地要建置太陽能光電板,地方議會……

  60. 我請問你,設置太陽能光電板要多久成本才能回收?不是為業者講話,而是為發展這個產業講話嘛!你要去努力協調啊!你連公有的都協調不出來、你連促參法也不願意去努力!你推、推、推,說它是自有供電,那你就不要做啊!它自有供電、它在臺灣是一個產業,臺灣不供電給它,它就自有發電,你也不能夠排除它;它不用台電的電,它自己去發電、自有供電,你要排除它嗎?

  61. 林局長全能

    沒有排除啊!

  62. 江委員永昌

    你是扼殺再生能源嘛!

  63. 林局長全能

    對、沒有排除!它是可以設自有發電,我們沒有排除啊!

  64. 江委員永昌

    但是它就沒有辦法取得公有房屋、公有土地,排除土地法中要地方議會同意的箝制啊!我希望你去努力啦!

  65. 林局長全能

    好,我們會努力。

  66. 江委員永昌

    你一定要給我一個答案。

  67. 接下來的一點時間我想就教於審計長,這是跟國貿局有關的事情。請教審計長,根據審計法第二條規定,你們有監督預算執行等等職權。

  68. 主席(羅委員明才)

    請審計部林審計長說明。

  69. 林審計長慶隆

    主席、各位委員。對。

  70. 江委員永昌

    根據審計法第六十九條規定,對於未盡職責或效能過低的部分,這些你們都要處理嘛!

  71. 林審計長慶隆

    對。

  72. 江委員永昌

    關於國貿局的南港展覽館,在審計部門不斷努力監督之下,你們曾經發函監察院,也通知它的上級機關對失職人員做懲處。那我請問你,到底什麼時候要完工?

  73. 林審計長慶隆

    是的,國貿局蓋這個國家會展中心,本來是101年年底就要完工,可是在整個發包過程中,發生很多情況,包括找錯單位,它找台電公司幫它蓋這麼大的會展中心,而台電公司本身的工程是在電業方面,所以一開始提出需求時,沒有把業界的一些營運需求納入設計內容,發包時也有預算估列問題,所以總共發包7次,從100年到101年5月,也就是已經要到完工期限的時候,才完成結標手續,這中間經過4次的變更修正計畫,從原來的101年一直延到107年的8月,這中間整整落後、延長使用時間達到6年多!

  74. 江委員永昌

    好,審計長,因為我發言時間已到,我很快講一下,總共經過4次的工期修正,對不對?

  75. 林審計長慶隆

    對。

  76. 江委員永昌

    第一次從100年……

  77. 林審計長慶隆

    從101年一直修改到107年8月。

  78. 江委員永昌

    100年就修正到104年啦!

  79. 林審計長慶隆

    對。

  80. 江委員永昌

    後來又修正到……

  81. 林審計長慶隆

    到105年。

  82. 江委員永昌

    最後修正到107年。

  83. 林審計長慶隆

    107年8月。

  84. 江委員永昌

    4次的工期修正,前面你有移送監察院,給國貿局、台電各兩位人員的懲處,都只有口頭警告跟書面警告,你們審計部跟監察院是無牙的老虎嗎?

  85. 林審計長慶隆

    我想……

  86. 江委員永昌

    這樣子對這件事情來講,有什麼能夠讓行政機關加緊改善的?

  87. 林審計長慶隆

    目前……

  88. 江委員永昌

    第一次移請監察院的時候,所懲罰的事項應該不涉及第三次、第四次的工期延宕,我要你重新再送,重新檢討這個案。

  89. 林審計長慶隆

    跟委員報告,我們在105年9月有再移送過一次,不過目前是在趕工階段,我們希望它在107年的……

  90. 江委員永昌

    因為時間已經到了,我簡單來講,第一個,我認為你前次的失職處分過輕,導致大家肆無忌憚再繼續延工,不要用臺北市地下道路連通道來做為理由,我要求審計部對這個案子再仔仔細細看一次,第三次、第四次的工期延後,可以再懲處就再懲處!否則民脂民膏再加上預算的這個……

  91. 林審計長慶隆

    今天執行單位在座,他們是不是能夠承諾?

  92. 江委員永昌

    那我就教於國貿局,什麼時候會完工?南港展覽館是國家的顏面,什麼時候會完工?

  93. 主席

    請經濟部國貿局陳副局長說明。

  94. 陳副局長正祺

    主席、各位委員。預訂明年3月完工,明年7月可以驗收點交。

  95. 江委員永昌

    一定照你剛剛所講的日期嗎?如果沒有,負什麼責任?

  96. 陳副局長正祺

    我們行政機關一定會盡力去完成。

  97. 江委員永昌

    你不用擔心啦!剛剛我就問過審計部了,失職的處分只有口頭警告跟書面警告啦!這樣可以嗎?我希望審計部這邊再加強這一點;我希望看到經濟部的成績啦!以上。

文字取自立法院公報,由 LYAPI 對齊至影片片段。講者無法確定的句子不列為江永昌本人的發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