蔣乃辛於教育及文化委員會會議

中國國民黨中國國民黨・臺北市第6選舉區

從這段發言整理出的主張

政府應如何推動人工智慧產業、人才與算力建設?主張為培育具備 AI 人工智慧、物聯網等未來科技知識的人才,應先對現職老師提出增能計畫,並從前瞻計畫的人才培育預算撥出一部分支應。「能否對現有的老師提出增能計畫,於前瞻計畫人才培育預算撥出一部分到這邊來,才是真正的人才培育。」

發言紀錄

  1. 蔣委員乃辛

    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現在教育部門口一定有很多人吧?

  2. 主席

    請教育部潘部長說明。

  3. 潘部長文忠

    主席、各位委員。我沒有特別注意,因為一早就到這裡了。

  4. 蔣委員乃辛

    說實在的,我沒想到你今天會來這裡,一般來講,審查法案大多是次長列席,部長來這裡是不是為了避開教育部門口那些人?

  5. 潘部長文忠

    沒有,因為師資培育法有行政院版,我應該來這裡向委員報告。

  6. 蔣委員乃辛

    今天教育部門口有台北市國中家長聯合會會長以及台北市家長會長,也有全教總、警消的理事長去抗議,他們主要的訴求是,他們已經宣布520不在這幾個學校附近遊行,因此台北市國中家長聯合會希望考場不要再改變,能回到原來的北一女和成功,部長的看法是什麼?

  7. 潘部長文忠

    委員上週也關心這個議題,考場的變更其實很困難,複雜度也很高,但現在、包含到這一、兩天,相關人士對520會考前後所陳述的意見非常分歧,有些甚至還更加強表達他們的意見,然而考場的準備沒辦法隨時因應這些不確定因素的改變。

  8. 蔣委員乃辛

    這個我知道,可是全教總、警消的理事長在教育部的門口,國中家長聯合會長與家長也都在教育部門口。成功移到建中要增加七百多個學生、北一女要移到附中要增加九百多個學生,原來就有一千多個學生,加上九百多個學生就變成兩千多個學生。對面大安高工又是個考區,交通是否容納得了這麼多?師大附中增加九百多個學生,監考老師、陪考家長、考生等,這些校舍夠不夠?是不是有些校舍休息的地方沒有冷氣、有些有冷氣?所以家長認為既然他們已經表態而且正式宣布520不在這幾個學校附近遊行,希望就維持現況,讓北一女與成功繼續當做考場。難道這樣部長還是要說「一定要到建中、一定要到附中!」嗎?

  9. 潘部長文忠

    我向委員報告,每天陳述的意見都不一樣,每天不同的人講的意見也都不一樣,我想委員也瞭解最近大院正在審查有關年金改革的法案,所有的變數一直都存在,但我特別要提,只要當天因為這些陳情、狀態造成任何一位考生受到影響,我想任何人都沒辦法幫這位考生做權益上的補救,這才是教育部這次最為難的部分,我沒辦法去呼應今天有個人講一句話、明天又有個陳述意見,這種變動其實是非常不利於整個考場相關事務的準備工作,我想這個……

  10. 蔣委員乃辛

    所以教育部還是不變,仍要移到建中和附中?

  11. 潘部長文忠

    因為我現在並不瞭解,委員如果有看相關……

  12. 蔣委員乃辛

    教育部今天有誰去接見這些陳情的家長?

  13. 潘部長文忠

    我想我們同仁會……

  14. 蔣委員乃辛

    應該去聽聽看嘛!部長說不瞭解,應該就要派人去嘛,對不對?

  15. 潘部長文忠

    一定會!只要有任何的陳情,教育部一定會去瞭解他們的相關意見,我要跟委員報告的是考場的決定……

  16. 蔣委員乃辛

    下禮拜才會發准考證,今天才5月1日,還有幾天的時間,教育部是不是可以再慎重地考量、溝通?如果今天新聞稿發布了,記者會也開了,根本就不在這邊遊行,如果教育部不改的話,他們就懷疑是不是污名化他們?我想這個部分教育部還有幾天的時間可以去瞭解一下。

  17. 潘部長文忠

    我們會去瞭解他們陳述的內容,但我要跟委員報告,因為考場的準備工作真的不可能在很短時間去做因應,也不太可能隨時處理,他們今天表達這個意見、過兩天又表達另外一個意見,我相信所有試務工作同仁根本沒辦法做應變。

  18. 蔣委員乃辛

    我知道,但他們的顧慮教育部有沒有考慮到?所以不同的面向都要去考量。好不好?

  19. 潘部長文忠

    對,所以現在全面在做考場改變後的準備,包含台北市教育局跟幾個試務工作,剛剛我們有談到包含這些空間的冷氣設施、電力設施,都全面性在做籌備,主要是考生如果到這個考場……

  20. 蔣委員乃辛

    部長,去瞭解一下,好好溝通。

  21. 潘部長文忠

    是,我會帶同仁去瞭解整個陳述的內容。

  22. 蔣委員乃辛

    今天,討論師培法的問題,現在3所師大、8所教育大學及39所大專院校有師培中心,請問1年師培的畢業生有多少?

  23. 潘部長文忠

    目前1年的師資生大概八千多位,每年的數字會有差異。

  24. 蔣委員乃辛

    八千多位的畢業生中有多少位通過師資檢定考試?

  25. 潘部長文忠

    這幾年的統計大概是50%左右,將近四千多到五千位。

  26. 蔣委員乃辛

    這四千多位之中又有多少位能通過全國教師甄選?

  27. 潘部長文忠

    以最近這幾年統計來看,整個高中以下離退的總數大概有五千個職缺,近3年的平均……

  28. 蔣委員乃辛

    通過教師檢定之後又通過全國教師甄選大概幾位?400位!

  29. 潘部長文忠

    近3年每年公立教甄……

  30. 蔣委員乃辛

    通過教師檢定人數是4,000嘛?

  31. 潘部長文忠

    教甄。

  32. 蔣委員乃辛

    我說的是畢業生。

  33. 潘部長文忠

    就畢業生來說,大概八千多到九千多位。

  34. 蔣委員乃辛

    通過教師檢定的只有四千多位?這四千多位畢業生中有多少人通過教師甄選?

  35. 潘部長文忠

    剛才向委員報告的可能是歷屆……

  36. 蔣委員乃辛

    據我瞭解大概就是400位。

  37. 潘部長文忠

    就是應屆的……

  38. 蔣委員乃辛

    是,一年八千多位畢業生中,只有400個學生通過教師甄選去當老師,其他人去做什麼?

  39. 潘部長文忠

    因為現在師資培育屬於儲備制,歷年下來,現在擁有教師證……

  40. 蔣委員乃辛

    要不要儲備這麼多?1年只有400位可以通過教師甄選,卻要儲備8,000位學生,有這樣的儲備法嗎?這是不是教育資源的浪費?

  41. 潘部長文忠

    近幾年來,整個師培量其實不斷在做修正,1位師培生至少需要2年到4年才有辦法養成,目前來說,投入中、小學代課具有合格教師證書者大概有2萬人。

  42. 蔣委員乃辛

    我的意思是,師培的制度與政策是不是要通盤考量?一年培養8,000位學生畢業,可是真正通過教師甄選的只有400位學生,只二十分之一,其他的人學了以後到哪裡去?補習班?還是去哪裡?補習班也不用這麼多啊!所以,請部長去瞭解一下。

  43. 潘部長文忠

    好,我們會持續做檢討。

  44. 蔣委員乃辛

    現在師培的資源是用在培育一位新的學生,還是針對現在的老師增能?今天我們講資訊科技結合,國中必修2小時、高中4小時,我問過老師有沒有辦法教?沒辦法教啊!關於未來的物聯網、大數據、AI人工智慧,老師懂不懂?不懂啊!老師都不懂要怎麼教學生這些概念呢?這樣的話,課上出來有什麼效果?這樣科技跟資訊可以結合在一起嗎?沒辦法啊!未來最重要的科技跟資訊結合再一起的就是AI人工智慧,現在大學要開AI人工智慧的課,科技部也要設AI人工智慧中心,可是如果學生從小沒有這個概念、沒有這種培育,到大學的效果會好嗎?如果要培養學生這種觀念、知識,是不是要先培育老師?

  45. 潘部長文忠

    十二年國教課綱中科技領域確實是新增的領域,剛才委員所談到資訊與科技的連結,從國中以上就是必修的領域,委員的指教確實非常關鍵,這些年我們不斷在準備科技相關領域教學的師資,尤其是這次課綱要因應相關進度,我們再延後1年,我相信這方面所需的師資就會充分培養。

  46. 蔣委員乃辛

    我不曉得教育部在前瞻計畫裡面拿到多少錢,我們一定要把培育人才的老師先培育好,才能夠培育人才,培育未來的人才。

  47. 潘部長文忠

    是,委員說得我完全認同。

  48. 蔣委員乃辛

    說實在的,這段時間我也跟很多老師接觸,這些老師說「我就沒辦法教,我也不懂AI人工智慧、物聯網,你要我如何去教學生未來的概念,我還是把我過去了解的東西教給學生。」結果學生學的還是舊東西、不是新的、不是未來的科技、不是未來資訊與科技的結合,當然資訊與科技的結合是一個層面,未來還有很多其他的介面。所以在這個情況下,師培制度是不是可以做某種程度的改革和調整?既然一年8,000個學生,真正能夠獲得老師甄選的只有400個,資源是不是浪費掉了?在這情況下,能否對現有的老師提出增能計畫,於前瞻計畫人才培育預算撥出一部分到這邊來,才是真正的人才培育。

  49. 潘部長文忠

    是,誠如委員所說科技領域這部分,是教育部這一、二年的養成重點,至於在職老師的專業成長,尤其是新課綱所談到的核心素養,對老師而言都需要不斷做增能。教育部會來努力。

  50. 蔣委員乃辛

    有關質詢部分,教育部未來有什麼計畫,請給我一個書面答復。

  51. 潘部長文忠

    好,謝謝委員。

  52. 主席

    請李委員麗芬發言。

  53. 李委員麗芬

    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上禮拜發生一件不幸的事情,一位年輕女作家自殺身亡,她的父母也發表聲明,說他女兒是九年前遭補習班老師誘姦,讓她沒有辦法走出創傷,而得到重度憂鬱症。部長應該知道這件事情,本席很難過,也想跟部長來探討,要怎麼樣才能讓不幸的事件不再發生。先請問部長,如果在補習班發生老師性騷擾或性侵害學生,到底應該用性侵害犯罪防治法、性騷擾防治法、性別工作平等法還是性別平等教育法,你覺得該循那個管道、那個法律來做?

  54. 主席

    請教育部潘部長說明。

  55. 潘部長文忠

    主席、各位委員。跟委員報告,102年1月30日有一個法條修正,即補習及進修教育法第九條,針對在補習班任職的教職員有關性騷擾、性侵害做更明確的規範。

  56. 李委員麗芬

    我知道有這樣的修法,可是這是針對已經出現重大行為的老師,不再適任補習班的老師。但在補習班的現場發生性騷擾、性侵害時,要走哪一個法律、哪一個系統,是性別平等教育法、性騷擾防治法、性別工作平等法、還是性侵害犯罪防治法?因為跟性騷擾、性侵害有關就這四個法。性別平等教育法並沒有規範短期補習班,只規範公私立學校;性別工作平等法主要是講職場,學生跟老師也不是工作的關係,所以這部分可能要回歸性侵害防治法或性騷擾防治法去做處理,在學校有第二軌的行政作為,可是短期補習班沒有。目前看起來,如果不修改現行法令,唯一可以強化的部分,大概只能從性騷擾防治法來做,因為該法第七條提到,受僱人或受服務人員人數達十人以上者,應設立申訴管道協調處理;人數達三十人以上者,即應訂定性騷擾防治措施。通常它是一個演進的過程,可能先從性騷擾開始,所以補習班有無成立申訴管道、有無性騷擾防治措施是很重要的一點。另外第八條也規定,相關人員必須接受性騷擾防治的教育訓練。所以在不修法的情況下,性騷擾防治法有兩個條文要求補習班做相關措施,請問部長,短期補習班究竟有沒有落實性騷擾防治法這兩條規定?

  57. 潘部長文忠

    如委員所提,目前依性騷擾防治法、性侵害犯罪防治法,即可對補習班作規範。

  58. 李委員麗芬

    是。

  59. 潘部長文忠

    教育部還有一個做法,補習班相關人員如涉及這些行為,經查證屬實,即列為公告對象,以防範他在某個補習班工作有這個情形,未來又不斷流竄。其實教育部也不斷會同各地方政府做宣導,因為這涉及法律層次,如果有該通報未通報、該處置未處置,地方社政單位即可依法裁處。

  60. 李委員麗芬

    謝謝部長。性騷擾防治法主管機關確實不是教育部,可是短期補習班應該是教育單位要負責的。

  61. 潘部長文忠

    是。

  62. 李委員麗芬

    因為性騷擾防治法主管機關是內政部,地方的性騷擾防治委員會則是社政單位在處理,教育部應該跟這2個單位更積極去落實,要有最根本的作為,讓學生在補習班不會遭受性騷擾的侵害。部長一直提到補習及進修教育法,3月30日本委員會也有就修正草案進行詢答,針對部長剛講的第九條,我們在102年1月30日修正之後,短期補習班才準用不適任教育人員之通報與資訊蒐集及查詢辦法,所以本席上次也特別提醒次長,102年之前已經聘任的教職人員,我們有沒有做查詢?當時提到可能有疏漏,所以我們就請教育部一定要馬上查,經過一個月之後,這部分人員的查詢是否已完成?還是仍要多久才能完成?

  63. 潘部長文忠

    剛剛司長提到,已全面發函,各縣市正在清查、整個資料還在彙整當中。

  64. 李委員麗芬

    完成之後,請告知我一聲,讓我掌握進度,謝謝部長。

  65. 潘部長文忠

    是。

  66. 李委員麗芬

    繼續請教部長,4月14日第6間的部落互助教保服務中心在哪裡成立?

  67. 潘部長文忠

    請委員指教,我沒有特別注意到。

  68. 李委員麗芬

    是在新竹的馬里光,相信第7、8間也會陸續成立。對於教育部跟原民會展開全國巡迴,請有經驗的教保中心人員跟部落做分享,這非常的棒,本席肯定兩部會的努力。教保服務中心除了要有穩定的經費外,還面臨一個困難就是教保中心主任的問題,依社區互助式及部落互助式教保服務實施辦法第二十一條規定,教保中心要聘專任教師、教保員、助理教保員,這三種人員可以兼主任;問題是,要去部落服務的人真的很少,後來我們就開了一個特別的方式─如果專任教師、教保人員及助理教保員都沒有這個資格時,可以用保母人員技術士證來代替,亦即保母也可以到教保中心擔任教師、教保員或助理教保員。

  69. 因為要當主任或兼主任要有這三項人員的資格才能擔任,但是在部落裡面,擁有這三種身分的人真的不多,還有他們認為要跟部落有關係,懂得部落文化、部落語言的人來當主任,才是比較好的人選;問題是,這樣的人選往往不符合剛剛那三項人員的規定。面對教保中心的困難,教育部要如何協助他們來克服主任兼任的問題?

  70. 潘部長文忠

    跟委員報告,國教署目前正在進行相關的說明會,誠如委員所說的,在部落裡面不論是專任人員的資格或硬體設施、建築條件等等,都有它的特殊性,我們會做跨部會的處理。至於委員提到的部分,我們會在說明會後做進一步檢討。

  71. 李委員麗芬

    如果他懂得部落文化、語言,也在教保中心工作一段時間,我們是不是可以給他一個主管的訓練課程,讓他也可以來當主任。這個部分也請部長參考研究。

  72. 有關師培法的部分,我們今天審查的第十七條提到高級中等以下學校的幼兒園、特殊教育學校配合全時的教育實習的話,我們要給予鼓勵、補助,可是我們沒有把相關的鼓勵放到教保中心,請問教保中心是不是也應該涵蓋在幼兒園裡面,我們是不是也應該把這部分寫出來,因為教保中心也有這樣的需求。

  73. 潘部長文忠

    委員,可否在條文審查的時候,我們再一併研處討論?

  74. 李委員麗芬

    可以;本席只是在提醒,我們是不是漏掉了教保中心。謝謝。

  75. 潘部長文忠

    謝謝。

  76. 主席

    請何委員欣純發言。

  77. 何委員欣純

    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在進入今天的質詢之前,本席對林姓女作家這麼年輕就自我了結生命這件事情,感到很沈重;她的父母親在網路上po文表示小說的內容是真人真事,是她13歲時的親身經歷。不論是真是假,看到她敘述的文字還有她的父母親在網路上的po文,身為父母、家長的我們都非常心痛。

  78. 這位林姓女作家才26歲,我剛剛推算了一下,她大概是7年級後半段或80年代的孩子,那個時候我們已經有性侵害犯罪防治法、性騷擾防治法、性別平等教育法等各項法令,要求各級學校教導孩子要有防護的心且要知道怎麼去保護自己,沒想到事情還是發生了,還是有這樣的遭遇。本席希望部長及教育部所有同仁,不論是性別平等教育或是家暴防治、性侵防治等等,要在各級學校真正落實,尤其是在國民教育的中、小學校園;但,這也不能光靠我們口頭提醒或不斷的修法,其實法律是最後一道防線,這需要所有家庭、社會與校園,還有我們的社會共同來努力,對性平要堅持下去,教導孩子保護自己。部長,我們一起努力,好不好?

  79. 主席

    請教育部潘部長說明。

  80. 潘部長文忠

    主席、各位委員。對於委員語重心長的提示,我這幾天也看到林姓女作家相關的新聞;確實在各個角落都可能有這方面的受害者,而且心理的困境可能延伸很長的時間。對於該作家所陳述的部分,教育部除了持續推動性別平等教育,在相關的法制面上,經審查確定者,我們也會加入這方面的對象去做防範……

  81. 何委員欣純

    我知道,因為法律是最後一道防線,有沒有被通報,我們也不曉得,就像李麗芬委員剛剛提到的補教界,教育行政單位能否設置一個通報系統,能不能接收到這樣的訊息……

  82. 潘部長文忠

    我剛剛跟委員報告,就是這個情況……

  83. 何委員欣純

    本席的意思是預防教育一定要落實,這個預防教育不只是在校園,也在我們的生活、家庭、及整個社會裡面。很多事情不是只發生在校園裡面,還有很多的面向,需要我們去努力。

  84. 潘部長文忠

    謝謝委員。

  85. 何委員欣純

    剛剛很多委員都以沈痛的心情在討論戴資穎的事情,她的奪冠,我們都覺得很光榮;上星期在審查國體法的時候,我們才審過戴資穎條款。本席剛剛在她的臉書上看到她說「下次出賽之前,只求能給我一套不用顧慮太多的服裝,且適合所有的選手,不單單是我個人而已的。」這段話讓本席既沈痛又心酸。她是世界冠軍,是台灣之光,如今這位國手最卑微的請求是她下次出賽時,只要給她一套不用顧慮太多的服裝,同時她也替所有選手提出這個卑微的請求。部長聽到這裡,不覺得心酸又沈痛?

  86. 潘部長文忠

    委員,早上我有看到……

  87. 何委員欣純

    我先問部長,上次里約奧運也發生鞋子不合、服裝配備不合等類似事情,羽協雖然後來也道歉了,教育部體育署可曾對它做任何處置?

  88. 主席

    請教育部體育署王副署長說明。

  89. 王副署長水文

    主席、各位委員。當初羽協說要處分戴資穎,我們說這樣不行,所以他們撤銷這樣的處分;為什麼國體法上星期會這樣修法,把條文放進這邊……

  90. 何委員欣純

    所以體育署對里約奧運那次的事件,只是告訴羽球協會不能處分戴資穎,羽球協會公開道歉之後,也就不了了之了嗎?體育署拿單項協會完全沒有辦法!那次事件也完全沒有處置,難怪還會有這一次!因為體育署完全拿它沒有辦法!你說你們要積極修法,問題是還沒有修法之前,我上次質詢時就要求教育部體育署拿出魄力,拿出你們現在手上有的棒子,你們可以要求協會也可以處置協會,但你們沒有這樣做,難怪這種事情一而再、再而三地發生。戴資穎條款在上星期才討論過:「特定體育團體代表國家參加國際運動賽會,其與合作廠商訂定之贊助契約,應參考國際慣例與考量選手比賽之需要及權益為之;選手有個別之贊助廠商者,特定體育團體、選手及雙方贊助商,應於比賽之前協商,並尊重運動員之特殊需求,不得對運動員有顯失公平之約定。」,對於此一條款,我們上週才討論過,也全部支持,但體育署在尚未三讀通過修法之前,根本完全沒有使用你們手上有的棒子。上次的里約奧運對戴資穎已經很不公平了,這次她在亞錦賽奪得冠軍,但她今天發文的內容並不是很驕傲她得到冠軍而是只有一個很卑微的請求,就是給她一套不必顧慮太多的服裝。部長,這要怎麼辦?類似的事情一而再、再而三地發生,這是國家的恥辱。

  91. 潘部長文忠

    有關戴資穎選手在臉書的PO文,我看了覺得很難過也很慚愧,一早我已經就這部分和林署長提談過,未來單項協會要做貼心的服務,比如不要在出賽前兩天才發給服裝應該要提前給,因為衣服、球鞋是上場最基礎也最重要的配備。

  92. 何委員欣純

    上次里約奧運就發生過這種事,這次又發生了,原因就在體育署對單項協會完全沒轍,也沒有辦法對單項協會做任何要求和處分。

  93. 潘部長文忠

    我認為這是體育署督導失責,我會要求檢討這個責任。

  94. 何委員欣純

    你要要求檢討,不要每次我們的國手拿到世界冠軍,大家都去沾他們的光,對於他們背後的辛酸、卑微的要求,政府完全無法幫忙,教育部確實應該感到慚愧,我覺得很辛酸、很心痛。

  95. 潘部長文忠

    我確實覺得非常慚愧,我早上看過她的臉書,選手竟然無法在比賽場上穿著適合她們的服飾,我覺得這是最基本的服務,而且服裝竟然是在賽前兩、三天才發給,比賽時間是固定的,為什麼不能提早幾天讓選手試一下衣服?既然要提供服裝了,為什麼不能這樣做呢?

  96. 何委員欣純

    每一次國際賽事的日期是早就知道的,為什麼不能符合選手的需求提早做準備?

  97. 潘部長文忠

    我一定會要求體育署負起督導的責任。

  98. 何委員欣純

    雖然體育署有督導之責,但實際上體育署對單項協會完全沒轍,我們當然會儘快修法,但在修法之前,體育署還是應有行政作為,還是有督導之責,一定要追究、檢討。

  99. 今天我們要討論的是師培法,原本實習教師是有津貼的,民國92年修法後改為無薪實習,剛才幾位委員發言時提到實習老師到底要不要有津貼的問題。以現在的教學現場而言,很多大學畢業生就等於現在的實習老師一樣,他們在兼任代課或代理教師時是有薪資的,今天我們討論師培法的修正,對於未來師培生、實習老師該不該有津貼,部長是不是要表示一下態度?

  100. 潘部長文忠

    師培法對實習教師定位的修正有幾個階段,民國92年之前,監察院也要求教育部應澈底的做這方面的檢…

對話紀錄沒有收錄的發言

這場會議很長,上面的對話紀錄只保留了一部分。以下是蔣乃辛在同一段發言裡、上面沒有出現的話,逐字取自公報,但看不到前後其他人說了什麼;需要完整脈絡請看公報原文。

  1. 蔣乃辛

    我不知道教育部要花多少時間去研究,花個2年、3年、5年?還是現在講一講,我說好,後來就淹掉了?

  2. 蔣乃辛

    第二點,我們現在在談融合教育,對不對?目前特殊教育就是根據學生的學習需求,並在普通教育的基礎上彈性調整、轉化而來的教育模式,所以如果不了解普通教育的話,你怎麼去談特殊教育呢?

  3. 蔣乃辛

    另外,我增列第四項的原因是,如果師培教育的老師本身不了解第一線的教育現場,你怎麼教?你教什麼?如同我早上所質詢的,資訊和科技要結合,對不對?現在孩子們都使用3C,未來的科技,包括AI人工智慧、物聯網,如果老師不知道,他要怎麼去教學生物聯網?他要怎麼教學生人工智慧?所以你對現職的老師是不是要加強培育?否則你沒有辦法做到資訊和科技的結合啊!在這種情況下,如果老師不了解教學現場,你要怎麼教呢?教學內容和教學現場是否一致,還是有脫節?

  4. 蔣乃辛

    關於這個部分,如果教育部認為你們在短時間內就可以研究出來,那可以考慮一下;如果你在2、3年以後還沒有辦法研究出來,請問要到什麼時候?

  5. 蔣乃辛

    這個時間可以討論,不過老師應該了解現場的這個問題要怎麼處理?

  6. 蔣乃辛

    如果大家都說現在不宜納入的話,我可以接受附帶決議。可是在附帶決議裡頭,教育部一定要提出時程,與不同領域的老師進行溝通,確定將來要怎麼處理;何時可以修正、讓它入法。教育部不能3、5年都不講話,這我無法接受,好不好?

  7. 蔣乃辛

    我針對第七條提出來的修正動議,一個是雙證的問題,一個是要到教學現場去。基本上,技職教育法有規定,技職體系的老師每6年就要到業界去1年,這兩者的精神是一致的。現在教育部說要研究,我也同意,那你什麼時候要開始研究?你要先告訴我,再來做附帶決議。可是到現在為止,教育部都沒有告訴我一個時間,我剛才聽了那麼久,一直在等你給我一個時間。

  8. 蔣乃辛

    不是,擬附帶決議沒有關係,內容都無所謂,最重要的是時間,你們什麼時候要啟動研究、評估這個機制?

  9. 蔣乃辛

    你是說6個月完成?還是6個月後才開始起步?

  10. 蔣乃辛

    好,6個月,我可以接受。

  11. 蔣乃辛

    主席,第七條和我的修正動議第二十一條是配套的。

文字取自立法院公報,依公報上的講者標籤切出蔣乃辛本人的發言。這段發言沒有對應的影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