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這段發言整理出的主張
現有核電廠是否應延役?認為核一、核二即使要延役,也不是原能會可以決定,須經過長時間跟地方政府、人民溝通,且以新北市政府連乾式貯存場都不要的態度及新北民眾的反對聲音來看,溝通時間跟成本很高,不認為明年度或短期內會發生「剛剛黃委員也講得很清楚,並不是原能會可以決定的,即使要延役,也要經過長時間跟地方政府、人民溝通,所以我不認為明年度這件事情會發生,而且以新北市政府的態度,他們現在連乾式貯存場都不要,要讓他們接受延役這件事情,我想新北民眾也會有很多反對聲音,溝通的時間跟成本應該都滿高的,所以我不認為這件事情會很快發生。」核電廠的安全監管與核災應變應如何確保?認為核電廠越來越老舊當然越來越危險,不能以加嚴標準作為違規件數提升的理由,要求強化核電廠違規監督「但是我認為你們還是要強化這部分。因為核電廠越來越老舊,當然越來越危險,所以我不認為可以因為老舊,你們加嚴標準之後,件數應該就會提升。」核電廠的安全監管與核災應變應如何確保?要求針對超過10年沒有檢討的相關法規儘快精進,並參照日本在福島核災後的檢討,說明到底要研修什麼法規「就是相關的一些法規已經超過10年沒有檢討,我當然希望對這部分你們能夠儘快地來精進。因為我有談到日本在福島核災之後,他們檢討了很多,接下來,你們到底要研修什麼法規?」核廢料最終處置應如何處理?質疑放射性廢棄物貯存跟處置安全管制業務缺乏積極精進作為,指出現在高階核廢沒辦法處理、低階又有很多爭議「現在高階核廢沒辦法處理,低階又有很多爭議,未來你們在這部分有什麼樣積極的精進作為,現在看不太出出來」發言紀錄
- 洪委員慈庸
結論就是原能會的第三點是「假會」!我們回到預算的問題,因為我覺得這個議題實在太大了。回到預算面來講,當初擁核團體在提倡「以核養綠」公投時,他們的說法是讓核四有重啟的可能性,以及核三廠有延役的機會,所以希望把電業法第九十五條之一刪除,但並沒有提到核一、核二是不是要延役的問題。現在因為這個公投案通過了,大家才又開始討論核一、核二廠是不是也可以延役的問題。針對這個問題,我非常支持蘇巧慧委員的意見,因為這件事情和現在要處理的預算問題根本就沒什麼相關性,即使要延役,剛剛黃委員也講得很清楚,並不是原能會可以決定的,即使要延役,也要經過長時間跟地方政府、人民溝通,所以我不認為明年度這件事情會發生,而且以新北市政府的態度,他們現在連乾式貯存場都不要,要讓他們接受延役這件事情,我想新北民眾也會有很多反對聲音,溝通的時間跟成本應該都滿高的,所以我不認為這件事情會很快發生。回到預算面來,我覺得我們還是針對明年可能會發生的預算來認真討論,如果把這件事情無限擴大,可能我們今天的預算就不用討論了。
- 主席
好,謝謝。請蘇委員巧慧發言。
- 蘇委員巧慧
抱歉!我還是要留個紀錄。我們尊重蔣委員,確實是原能會發了這紙公文,然後在第三點提到是否要依循未來國家能源政策,去做相關的研議動作,也因此讓蔣委員有了連想而提出這個案子。延續剛剛來自屏東的鍾佳濱委員的說法,在此,我要再次強調,既然可以有這種想像,如果順著剛剛蔣委員的發言意見,那麼我們是不是也可以修改現行法規,要求除役不一定要在5年前提出計畫?如果是這樣,那我們新北的核一、核二廠是不是也有延役的空間?那就茲事體大了!現在增列了一筆這樣的規費,再加上法規有修改的可能,那不就有延役的空間嗎?剛剛我們知道屏東縣政府已經明白表示拒絕延役的方案,但新北市政府還沒有表示啊!我們都知道在這麼多支持「以核養綠」的社會賢達當中,馬英九前總統就是一個很代表性的人物,新北市現在又是國民黨執政的最大縣市,有沒有可能順著這個脈絡、順著這個連想下去,核一、核二還真的有延役的空間?那麼這筆預算我們當然不能支持。蔣委員,非常抱歉!幸好你提出這個提案,讓我們大家在這邊討論,也讓我們發現原來在這樣的狀況下,還有可能發生延役的事情,所以我要再次聲明,做為一個新北市民,我絕對反對核一、核二廠延役,我認為在現在的政策之…
-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 蔡委員培慧
我們討論原子能管理發展業務的時候,我在第20案針對原子能的訊息,特別是一些資訊網站及刊物。我非常贊同前面大家所講的,就是我們現在沒有辦法研議,但要確保核能安全,不過確保的前提是要讓一般社會大眾可以理解,所以我在質詢的時候也特別強調,核能資訊中心的網站缺乏整理與維護,許多資料沒有更新,網站的國外訊息只是直接把外文轉載。換句話說,他們現在不管是網站或者是核能簡訊雙月刊的普及性及點閱率都不夠,所以我提出凍結,並希望你們提出書面報告。我覺得這真的是善意的提醒,而且也符合我們要確保核能安全的大方向。
- 主席
其他委員有沒有意見?我們請洪慈庸委員,接下來是柯志恩委員,再來是鍾佳濱委員,謝謝。
- 洪委員慈庸
在這一目項下,我總共有3案。我先講第28案,這是有關學術合作研究計畫,你們編列2,150萬元,與科技部總共兩個單位,一共編了4,000萬元。當然我們支持你們去做這些研究計畫,可是我的提案有講到,你們這3年做的這些研究,包含放射性的廢棄物管理、民眾參與及溝通研究,以及多元族群與原子能相關議題之認識暨溝通研究、核電廠除役民眾參與及社會溝通研究,這幾個都很強調溝通,要跟社會大眾溝通。但是我們看不到你們相關的執行,所以我對這筆預算很有意見。雖然我可以不減列,但是我希望你們在下一個會期初可以提出專案報告,我們進行部分凍結。因為我覺得這一次公投政府單位真的在溝通上做得非常差,民眾可能都不曉得他們應該知道的事。就你們這3年所做這些相關的研究出來之後,到底有沒有執行這些溝通?這是我覺得需要很大檢討的部分。
有關第46案,之前我在詢答的時候有問過主委,你們現在臻於核電廠的違規,主委的意思是因為你們加嚴標準,所以件數提升,但是我認為你們還是要強化這部分。因為核電廠越來越老舊,當然越來越危險,所以我不認為可以因為老舊,你們加嚴標準之後,件數應該就會提升。我覺得我的部分可以合併來處理,但是這部分你們還是需要加強。最後是第53案關於法規的部分,我之前可能在業務詢答的時候也問過,就是相關的一些法規已經超過10年沒有檢討,我當然希望對這部分你們能夠儘快地來精進。因為我有談到日本在福島核災之後,他們檢討了很多,接下來,你們到底要研修什麼法規?這部分我也希望能夠你們在下個會期提出報告。我的3個案子可以一併處理,希望主席等一下能夠裁示,有需要專案報告的部分可以一起合併處理。
- 主席
你提的凍結還需要嗎?或是減列?
- 洪委員慈庸
要,我的案子不必減列,因為有溝通……
- 主席
第28案關於學術研究總共2,150萬元,你提案凍結二分之一,是嗎?
- 洪委員慈庸
我之前是提出這樣的凍結,我等一下可以尊重其他委員,採合併處理。
- 主席
第一個是原子能科學發展的費用,再來就是核設施安全管制的部分,以及核子保安法規的議題,所以你待會兒聽完全部委員的說明,你才要決定凍結多少。好,請柯志恩委員。
- 柯委員志恩
我提的是第34案及第42案,這些我都在質詢台上質詢過主委。我再次強調,雖然有來溝通過,但我還是要表達有關第34案,內容純粹就是關於安全防護,特別是我們提到,你們在健檢層面上歷年來的成效都不佳,我想這純粹來自於宣傳。例如從5毫西弗目前降到1毫西弗,可以早點做這樣的計量檢查,可是根據數據顯示,受惠的人其實很少,你們希望能有2,000人,往往去的人只有600多人,頂多到700人,顯然你們在層面上並沒有善盡宣導。如果是這樣,是不是還需要這麼多的錢來做這樣的事?我樂觀其成,但是顯然你們在宣導的部分沒有做到。另外,關於第42案,我提出有關你們的安全管制,核電3年來違規事件有強烈增加的趨勢,很顯然除了視察之外,異常狀況有高達四成以上都必須靠核電廠主動來回報,讓人覺得態度滿被動的。為什麼要減列?純粹就是希望透過減列能夠讓大家對違規事件立即處理,或者強調主動性。不過我也說因為原委會有派人來溝通,所以我可以把減列,改成凍結及報告。在這兩案當中,我各提出凍結減列100萬元的方式加上書面報告。這是我的處理方式。
-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 柯委員志恩
尊重主席。
- 主席
請洪慈庸委員發言。
- 洪委員慈庸
第28案部分,我希望可以凍結十分之一並專案報告。
- 主席
請問主委,可以嗎?
- 謝主任委員曉星
我想這個部分提供書面報告就可以,因為……
- 洪委員慈庸
不會,下一次業務報告時,可以請主席一起排入議程,我沒有一定要特地辦一次專報。
- 主席
洪慈庸委員,這樣好了,我做一個裁示,剛剛有凍結500萬元,再加你的100萬元,我們是不是就凍結600萬元,讓他們提出書面報告?
處長別擔心,雖然第2目分了4節,這是針對第2目全部凍結600萬元、提出書面報告,沒有減列,就這樣通過,謝謝。
-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 主席
處理放射性物料管理局歲出,有洪慈庸委員、李麗芬委員的提案,洪慈庸委員凍結四分之一,也就是8,819萬元要凍結四分之一,李麗芬委員是大陸地區旅費,因為剛剛有一併處理,所以我們就不處理。
請洪委員慈庸發言。
- 洪委員慈庸
其實我提案說明裡面已經講得非常清楚,關於放射性物料管理跟相關溝通,以及放射性廢棄物貯存跟處置安全管制相關業務,現在高階核廢沒辦法處理,低階又有很多爭議,未來你們在這部分有什麼樣積極的精進作為,現在看不太出出來,所以我可以接受你們交書面報告,凍結5%。
文字取自立法院公報,依公報上的講者標籤切出洪慈庸本人的發言。這段發言沒有對應的影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