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這段發言整理出的主張
核電廠的安全監管與核災應變應如何確保?認為原能會作為獨立機關應秉持專業素養判斷核能安全,而不是跟著政府改變政策,能源政策不是原能會的事「獨立機關就是秉著你們的專業素養去判斷核能安全,而不是跟著政府改變政策,改變政策不是你們的事,能源政策也不是你們的事。」現有核電廠是否應延役?認為核一廠根本不可能延役,即使放寬申請時間並立即申請核准也還是沒辦法延役,因為爐心用過的燃料棒根本拿不出來「說實在的,核一廠根本不可能延役啊!就算把可以申請的時間往後延,立刻申請延役然後立刻就核准,核一廠也還是沒有辦法延役啊!為什麼核一廠的反應爐會提前停機呢?就是因為用完的燃料棒拿不出來啊!」核能在能源組合中應扮演什麼角色?認為政府要談非核家園,必須先完成從頭到尾的配套措施、相關法律與處置場選址,否則沒有資格談非核家園「今天政府要講非核家園,從頭到尾的配套措施、相關法律、相關處置場的選址統統要把它完成,才有資格講非核家園」現有核電廠是否應延役?質疑原能會關於延役說明的第三點非常曖昧,會讓人以為只要行政院能源政策改變,核一廠、核二廠與核三廠就都可以配合延期「原能會這個說明第三點真的非常曖昧,他說如果行政院能源政策改變,核三廠是可以延期,不但核三廠可以延期,包括核一廠、核二廠都可以延期,照你的說明三是這樣,你統統可以配合!」發言紀錄
- 蔣委員乃辛
請問科技部科發基金18億餘元,最後是如何處理的?
-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 蔣委員乃辛
預算本身通過了嗎?
-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 蔣委員乃辛
因為今天下午蘇院長要協商107年的預算,是同樣的問題……
-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 蔣委員乃辛
請教吳副主委的專長是什麼,我剛剛沒有聽清楚。
-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 蔣委員乃辛
那個跟原能安全有關嗎?
-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 蔣委員乃辛
因為我不是學這個,所以我不了解。問題是什麼時候會除役?到底是停機,還是除役?那天在詢答的時候,我跟主委討論過,如果是核一廠,今年12月5日就應該要除役了,對不對?
-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 蔣委員乃辛
現在是停機,還是除役?
-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 蔣委員乃辛
現在是停機,還不能算是除役,對不對?因為它的燃料棒還放在爐心裡面,其他東西也都沒辦法處理。
-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 蔣委員乃辛
如果現在是除役的話,那麼3個月前就在除役了?因為情況一模一樣,都停在那裡!
-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 蔣委員乃辛
對不起,我還沒講完,先讓我講完。依照核管法相關規定,延役必須在五至十五年前提出來,所以核一的期限已經過了,二號機也來不及了,核二的兩個機組也來不及了,所以核一、核二都來不及延役,光是五年前要提出來,就已經來不及了。可是你們最後那一句話,我還是看不懂,到底講的是什麼。「核能電廠是否延役屬國家原能政策之考量,若能源政策將核能電廠延役納入選項,原能會為政府之一環,將本於核安管制職責,以安全為首要原則,審慎評估審查與辦理相關管制作業。」由此內容來看,國家能源政策改變的話,你們還是可以配合,是不是這個意思?我看不懂。因為照你們前面兩項的說明,核一、核二是不行了,可是第三項說明又是配合國家能源政策的考量,假如能源政策要延役的話,你們還是可以審慎評估審查,並辦理相關管制作業。請問這到底是可以,還是不可以?到底是延,還是不延?可不可以延?還是只要能源政策改變,就可以延?雖然時間已經過了,還是可以延?
-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 蔣委員乃辛
本席在歲入部分增加了2千多萬元,一方面是因為106年的決算數比預算數要多很多,所以我有比照106年的決算數把它增加上去。
-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 蔣委員乃辛
這就是剛剛我一開始所問的問題,也就是你們給我辦公室回應的問題─核一廠跟核二廠到底可不可以延役,如果依照你們的說明一跟說明二,核一廠跟核二廠不能延役,那當然就跟處長講的一樣,未來是走除役方式的審查來收費。可是如果照你們的第三個說明,政府的能源政策改變,那你們就會跟著改變,如果核能政策改變,你們也跟著改變,那你們將來的收費就是按照延役來收費,而不是審查退役的收費,這兩個收費是不一樣的,那你到底是要我們用哪一個?所以我才會問你們要如何處理,結果你們還說是依照國家能源政策的考量,如果能源政策要延役的話,你們就配合,那到底是什麼?
-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 蔣委員乃辛
我想電業法當時會規定2025年,當然一方面是因為核一、核二、核三廠的時間都在2025年以前要除役,所以定了2025年,但如果是這樣的話,那為什麼還要定2025年呢?如果2025年以前統統都會除役的話,根本不需要定這一條啊!為什麼還要限制2025年不可以延役?電業法第九十五條的精神就是不能延役,時間到了就要除役,所以2025年就結束了。如果這條拿掉以後,就表示是可以延役的,至於要不要延役,則是由政府來做決定,也就是政府的能源政策到底是什麼?所以在這種情況下,我們問你除役的問題,你告訴我核一、核二以目前來講不能延役,只有核三可以延役,因為核三在明年提出申請的話,是在五年之內,沒有問題,兩個機組都可以延役,至於核三要不要延役,那是另外一件事情,對不對?這個五年不管是用法規命令或是行政命令,只要行政院院會通過,就實施啦!至於立法院同不同意備查,這是另外一件事啊!行政院送到立法院備查,立法院到現在還是有很多案子沒有備查,但是從送到立法院的那天開始就會實施了,如果你們的政策要修改,說那個五年要調整,隨時都可以提出延役的話,台電就可以隨時提出延役,這個就是你們第三項說明的內容及精神,我相信就是這個意思。如果你們堅持不可以延役,你們就不應該有第三項的說明,說為了配合政府能源政策的改變,原能會可以配合,那到底是什麼?如果你們今天只有第一項和第二項,很明確的告訴我核一廠跟核二廠不可能延役,因為時間過了,只有核三廠可以延役,所以108年的歲入是按照除役的標準審查收費,那我也可以接受。可是你們為什麼要加個第三條,只要行政院一通過或行政院改變,你們馬上配合,那收入就變成是彈性的,所以你們原能會到底是在做什麼,我不知道啊!
-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 蔣委員乃辛
這就是為什麼我們在審查預算之前,我要先瞭解你們原能會的態度是什麼,因為核管法是在你們原能會耶!要修改行政命令也是原能會去修,不是台電去修,也不是經濟部去修,你會不會修?不管行政院決定要不要延役,你們原能會就是說不同意延役,就是要除役,你也不修改核管法五年的規定,你可不可以這樣講?你就明確的講出來嘛!
-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 蔣委員乃辛
主席,剛才鍾委員提到我……
-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 蔣委員乃辛
不是我的想法,是原能會的說法。
-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 蔣委員乃辛
我急著說明就是因為這個樣子,這不是我的說法,就像剛剛鍾佳濱委員講的,很多是送立法院備查,然後行政院就同時實施了,後來經過立法院審查,因審查結果才停下來,對不對?否則行政院是一送到立法院就開始實施了。
第二,會不會延役?這不是我說的,是原能會講的,冤枉啊!所以我急著說明……
-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 蔣委員乃辛
我要先說明一下,我並沒有要求核一、核二廠延役,我也沒有要求核三廠延役,從今天早上的發言到現在為止,我從來沒有講過核一、核二、核三廠要延役,這是第一點我要說明的。
第二,這是11月28日的公文,不是現在的公文,是在我寫提案之前的公文,在公投案通過之後,我就問核電廠除役的相關規定,我只是問除役的相關規定,照理說,他們只要說明第一點及第二點就好了,我並沒有要求他們提出第三點,但是他自己說為了配合政府能源政策,如果政府能源政策有改變的話,他們那邊也可以配合,意思就是這樣,內文我剛剛也已經唸過了,所以這個案子不是我的意見,我後來之所以會增列規費收入,是因為這是原能會的意見,我只是把它化為數字而已,而且依照現在的情況來看,核三廠是可以提出延役,如果台電、經濟部、行政院要延役的話,核三廠是可以延役的,因為它還沒有過期喔!只有核一廠、核二廠過期,對不對?原能會這個說明第三點真的非常曖昧,他說如果行政院能源政策改變,核三廠是可以延期,不但核三廠可以延期,包括核一廠、核二廠都可以延期,照你的說明三是這樣,你統統可以配合!
-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 蔣委員乃辛
我是因為你這樣的說明,才增列你們的歲入預算,我並不是無緣無故增加你們的歲入預算,藉著增加歲入預算,要求你們核一、核二、核三要延期,請大家不要誤解。
-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 蔣委員乃辛
這是非常嚴重的事,你們原能會的態度到底是什麼?你要在一開始審查預算前就告訴我們,而且你回應給我們的公文也不要誤導,說實在的,原能會就應該只管原能安全,其他事情都不應該去管,能源政策不是你們該管的事,對不對?
-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 蔣委員乃辛
要延期,你就按照延期的方式去處理,不延期,就按照不延期的方式處理,只要顧到核能安全就好,因為你們一直說希望自己是獨立機關,我們立法院也希望你們是獨立機關,獨立機關就是秉著你們的專業素養去判斷核能安全,而不是跟著政府改變政策,改變政策不是你們的事,能源政策也不是你們的事。
-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 蔣委員乃辛
尊重主席裁示。
-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 蔣委員乃辛
我的第12案呢?
-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 蔣委員乃辛
108年編列的預算比107年增加200萬元,對不對?
-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 蔣委員乃辛
101年至106年,每年都賸餘2,000萬元,原因是什麼?
-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 蔣委員乃辛
為什麼你們每年會賸餘2,000萬元?
-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 蔣委員乃辛
107年到現在為止,你們賸餘多少?
-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 蔣委員乃辛
可是到12月、到現在為止,你們還賸餘1,800多萬元。
-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 蔣委員乃辛
這是每年都會有的事!
-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 蔣委員乃辛
不是今年才有這種狀況,而是每年都有高普考,每年高普考分發都在同樣的時間。
-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 蔣委員乃辛
你的意思是108年不會有賸餘嗎?你可不可以保證?
-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 蔣委員乃辛
所以你每年都固定賸餘一、兩千萬元的原因就在這裡。
-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 蔣委員乃辛
108年會剩下多少?
-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 蔣委員乃辛
你預計108年會賸餘1,000多萬元?
-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 蔣委員乃辛
既然107年會賸餘1,000萬元,那你預計108年會剩下多少?
-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 蔣委員乃辛
關於你們今年到大陸交流的部分,你們編了兩岸交流的預算,對不對?請問今年到現在為止執行多少?8月是零、到12月還是零,明年預計多少呢?你們不去的原因是什麼?是他們不讓我們去?還是我們不去?
-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 蔣委員乃辛
我們現在處理到第幾案?
-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 蔣委員乃辛
我的第52案還沒請教他們。
-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 蔣委員乃辛
第52案部分……
-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 蔣委員乃辛
對,它是105年至108年的中程計畫,總經費是兩億八千九百多萬元,分成4年辦理,108年是最後一年,從105年、106年及107年到現在到底做了什麼?108年要做些什麼?我們都沒有這些資料,你們給我們的資料也沒有包含這些資料。以現在來說,核一廠和核二廠都要除役了,核三廠會不會延役?我們也不知道,核四廠的燃料已經送到美國去了,你們現在還在研究,請問是研究什麼呢?你們未來還要研究什麼?對於這個部分,你們應該要詳細說明讓我們了解。
-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 蔣委員乃辛
因為這是一個4年的中程計畫……
-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 蔣委員乃辛
因為現在補給我的資料只有很簡單的概略性內容,就是剛剛處長所說的這些,可是關於細節的部分,也就是你們在105年到底做了些什麼?績效在哪裡?106年到底做了什麼?107年及未來108年,你們到底做了些什麼?所以這個部分……
-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 蔣委員乃辛
為了節省時間,請你們用書面資料的方式提供給我。
-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 蔣委員乃辛
我們也不要凍結太多。
-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 蔣委員乃辛
我本來提案全數凍結,現在改凍四分之一。
-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 蔣委員乃辛
或是再少一點,凍結1,000萬元好了,約五分之一。
-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 蔣委員乃辛
600萬元。
-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 蔣委員乃辛
凍結600萬元,提供書面報告,這樣就好了。處長,可以嗎?
-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 蔣委員乃辛
主席,我就尊重主委的意見,凍結500萬元。
-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 蔣委員乃辛
我的案子主要是因為北部中心沒有組織法相關規定就設置業務單位,所以與相關規定不符,現在原能會說明組織法今年5月3日已經送到立法院審議,既然已經送到立法院審議,我就不堅持。
-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 蔣委員乃辛
主席,我想核能電廠的除役才是真正的重頭戲,核廢料要擺在哪裡、要怎麼去處理、還有多少年限之後核電廠要怎麼搬掉,然後原址要恢復原狀,這是核能除役的流程。現在核廢料到底要擺在哪裡?永久處置場在哪裡?不知道?所以今天核一廠可以延役嗎?說實在的,核一廠根本不可能延役啊!就算把可以申請的時間往後延,立刻申請延役然後立刻就核准,核一廠也還是沒有辦法延役啊!為什麼核一廠的反應爐會提前停機呢?就是因為用完的燃料棒拿不出來啊!如果要延役,首先就是要把爐心中用過的燃料棒拿出來,然後換新的進去,才能繼續運轉啊!可是現在爐心的燃料棒根本拿不出來啊!那核二廠為什麼可以拿出來?就是把核四的隔架拿來做在核二廠,把核二的燃料棒拿出來,因此核二廠繼續在運轉啊!如果處置場不處理、不解決,根本就不要談除役的問題,也不要談延役的問題,這兩個都沒有辦法處理,都是在空談,所以對於核一、核二廠將來到底要怎麼處理,甚至包括核三廠如果在明年8月不提出申請的話,核三廠也不能延役,接著後面的最終處置場在哪裡?到現在根本沒有人知道最終處置場在什麼地方,那我們還談什麼非核家園?我們根本沒有資格談非核家園,燃料棒擺在爐心裡面的危險性比什麼都高,所有的人員都要維持在那邊操作、運轉與監督,以防萬一發生……
-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 蔣委員乃辛
這才是真正的核能安全問題,爐心用過的燃料棒要怎麼拿出來,還有拿出來擺在哪裡的問題,並不是說新北市不同意,新北市當然有其不同意的理由,可是現在擺的地方到底是最終處置場還是非最終處置場,這個問題到底要怎麼去處理呢?今天政府要講非核家園,從頭到尾的配套措施、相關法律、相關處置場的選址統統要把它完成,才有資格講非核家園,所以我是覺得真的要有專案報告。
-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 蔣委員乃辛
是不是再說詳細一點?照你剛才講的,污染是在76年,是嗎?
-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 蔣委員乃辛
76年以後就沒有再污染過?
-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 蔣委員乃辛
到現在將近30年都沒有再污染過?
-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 蔣委員乃辛
你完整的講一下,好不好?
-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 蔣委員乃辛
我還在講話嘛!我就請你完整的答復一句話,76年迄今就沒有再發生了,這樣不就好了?這麼簡單的一句話你都不能回應嗎?
-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 蔣委員乃辛
到底還有沒有污染?現在還有沒有問題嘛?
-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 蔣委員乃辛
你就不能完整的講,76年以後到現在都沒有再污染過嘛?
-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 蔣委員乃辛
11月28日到底是簽約,還是不是簽約?是簽約,但是你剛剛講不是簽約。
-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 蔣委員乃辛
所以運送到那家公司以後,它才會開始處置,才需要付錢,在這個之前不會付錢,是不是?換句話說,運送的約什麼時候會簽完?
-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 蔣委員乃辛
明年10月?
-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 蔣委員乃辛
10月簽完約以後,什麼時候可以開始運送?
-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 蔣委員乃辛
所以你預計明年(108年)10月簽約,然後109年年底才會運送?
-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 蔣委員乃辛
你們在運送之前要付三成的費用?
-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 蔣委員乃辛
104年、105年有二百多萬元,105年保留了七千四百多萬元、將近7,500萬元,107年編了8,950萬元、將近9,000萬元,這些錢用了嗎?
-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 蔣委員乃辛
照你這樣子講,明年年底簽約之前都不會用到錢,到109年10月之前也不會用到錢,要到110年6月的前3個月才會付三成的錢,這樣的話,你現有手上已經通過的預算不夠負擔三成的錢嗎?還是你們108年編了,然後再辦保留嗎?
-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 蔣委員乃辛
需要多少錢?
-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 蔣委員乃辛
大約多少?
-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 蔣委員乃辛
對呀,之前給的錢已經夠了。
-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 蔣委員乃辛
要多少額度?你說要有一個額度,你要多少額度?
-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 蔣委員乃辛
我沒有刪你的錢。
-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 蔣委員乃辛
只是認為現在不需要馬上給你,因為你現在用不到錢。
-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 蔣委員乃辛
你編了1億多元,才動支100萬元,還有一億多元在你手上。108年度你又編了六千五百多萬元,對不對?你手上擺那麼多錢幹嘛?對不對?所以在這種情況下,我們提案凍結,就是因為你們到108年是不是真的能夠跟它簽完運送的約?如果真的能夠簽運送的約,我們後續再給你解凍,沒有問題。
-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 蔣委員乃辛
招標有幾家來投標?
-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 蔣委員乃辛
不是已經簽約了嗎?
-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 蔣委員乃辛
11月28日簽的是什麼約?
-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 蔣委員乃辛
處理約是公開招標嗎?
-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 蔣委員乃辛
那他們……
-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 蔣委員乃辛
11月28日的承認了是嗎?。
-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 蔣委員乃辛
承認我們國家是台灣嗎?
-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 蔣委員乃辛
第一個,11月28日處理的標不是公開招標,明年9月的運送標是公開招標。
-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 蔣委員乃辛
公開招標到底有多少業者會來投標不知道。
-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 蔣委員乃辛
主席,剛剛您裁示他們把合約給我們嗎?
-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 蔣委員乃辛
要中英文的。
-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 蔣委員乃辛
不能只有英文,沒有中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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