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言紀錄
- 鄭天財Sra Kacaw委員
(12時3分)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我延續剛才幾位委員所關心的問題,科技部所成立的財團法人國家實驗研究院國家太空中心所委託的晉陞公司,在2月13日要試射火箭,這個晉陞公司總共標得我們政府也就是拿了政府5,480萬元的經費要發射火箭,而事實的狀況是違法且欺騙了原住民,也欺騙了政府。為什麼說是欺騙原住民?它申請的是養蝦場,結果變成火箭的發射場,晉陞公司欺騙原住民,就如同1975年要在蘭嶼蓋罐頭工廠,結果變成核廢料貯存場,隔了這麼多年,當時1975年欺騙了我們蘭嶼的原住民,現在是2020年,去年2019年養蝦場變成火箭發射場,除了欺騙原住民,也欺騙了政府,這個非常、非常地嚴重。這除了是農牧用地以及林業用地,也是原住民保留地,我們原住民私人的原住民保留地,它跟我們的鄉親說它要養蝦,部長知不知道它是承租還是合夥?
- 主席
請科技部陳部長說明。
- 陳部長良基
主席、各位委員。我不了解,我其實是後來看報紙才知道它要在那邊發射。
- 鄭天財Sra Kacaw委員
因為它是一個農牧用地、林業用地,而晉陞公司要養蝦,所以它去申請了農育權,這裡面還有很多違法的東西喔!一個公司怎麼可能可以申請農育權呢?所以一定還有其他違法的問題在裡面。到現在為止還沒有人告訴我,上次我跟高金素梅委員有請你們的同仁來,到現在也還不知道,應該去了解到底為什麼它可以取得農育權,晉陞公司你們很清楚,它怎麼可以取得農育權,所以也是違法的。它欺騙了臺東縣政府去設定了農育權,這個設定的農育權是在政府的地政資料系統裡面設定的,這不是它自己說說的,而是在政府的地政資料系統裡面設定了農育權,所以它也欺騙了臺東縣政府。
此外,有關違法的部分,晉陞公司嚴重違反區域計畫法、違反原住民族基本法,原住民族基本法很清楚,第一個因為這是原住民保留地,第二個這裡是我們的南田部落,是一個排灣族的部落,按照原住民族基本法,政府或私人要在原住民族土地或部落,這不只是原住民保留地,又是部落,所以它要從事這些開發行為,都應該要依原住民基本法。可是它沒有,沒有完全,第一個它欺騙原住民,然後又違法。至於區域計畫法當然就很清楚了,剛才有講這是農牧用地、林業用地,當然不能做為發射場。原住民的土地被列為林業用地只能做什麼,部長你知道嗎?我們只能造林啊!我們連蓋房子都不行,我們自己鄉親要蓋自己的房子或農舍都不行,所以未來它如果透過你們相關的這些機制,現在行政院很重視也開了會,找了相關部會看怎麼樣把這個變成符合發射火箭的發射場使用分區,那還得了!什麼叫還得了?那我們所有的原住民,從有區域計畫法開始、從有非都市土地使用管制規則開始就受到限制,我們是受到限制多少年了?然後一個拿了政府5,480萬元的公司,它根本不怕罰,為什麼?因為有你的錢啊!它不怕臺東縣罰那個幾萬元,它算得很清楚啊!它算得清清楚楚,那幾萬元算什麼,因為它有5,480萬元。部長,欺騙原住民、欺騙政府,然後又違法,像這樣的政府標案,都還是要依法令啊!這沒有錯吧?
- 陳部長良基
對,沒錯,我們條約裡面也有這樣設定。
- 鄭天財Sra Kacaw委員
所以它說還要再發射,科技部做為主管機關,應該就要要求它不可以在這個地方,應該要換地方啦!部長也說國外都有相當完備的火箭發射場地,那這個地方怎麼會完備?不可能完備嘛!請問部長接下來要怎麼處理?
- 陳部長良基
我想第一個當然會要求公司還是要合法,而且合約我們有要求,它也切結一定會依照我們的法令去行事,所以第一步就是我們一定會去要求,如果有違法,那相關單位就應該去執法,也不是拿科技部當晃子,老實講我覺得科技部也是很委屈的受害者,所以我們也一直講說這個東西我們一定要求所有都要合法,我們才會支持。第二個是如果政府政策要做,那一定要有政府國家的規劃,而不能這樣,這兩個部分我們同時都在進行,廠商跟太空中心也有這樣的承諾,它一定會遵照相關法令來做,目前我們會去盯這一塊,請委員放心。
- 鄭天財Sra Kacaw委員
這個部分恐怕後續還會繼續談,請你們儘快妥善處理。
文字取自立法院公報,由 LYAPI 對齊至影片片段。講者無法確定的句子不列為鄭天財Sra Kacaw本人的發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