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這段發言整理出的主張
核廢料最終處置應如何處理?認為二十多億元是補償過去的部分,並轉述蘭嶼鄉民意見指金額與期望仍有差距「現在這二十多億元說是補償以前的,雖然金額還不夠」發言紀錄
- 孔委員文吉
(11時46分)核電廠陸續除役,原子能委員會被認為是責任減輕,你們現在根據行政院組織改造草案,原能會未來將由目前的二級單位降格為行政院的三級獨立機關,改制為核能安全委員會,是不是?
- 主席
請原能會劉副主任委員說明。
- 劉副主任委員文忠
主席、各位委員。核能發電的部分沒有了,事實上仍有核電廠的除役和核廢料的處理,只是任務的轉換,也可能是任務的加重。
- 孔委員文吉
對,你們現在被降為三級獨立機關,你現在有什麼感想?
- 劉副主任委員文忠
有關核安委員會的部分,原能會是遵照行政院的整體考量。
- 孔委員文吉
一方面你遵照行政院的整體考量,但行政院也會考量你們根本沒有發揮功能,就像蘭嶼核廢料貯存場的問題,下個月你們的中繼貯存場應該要定案卻沒有定案,你們對台電束手無策,所以大家都認為你這個原子能委員會沒有發揮該有的功能,所以會被降為三級獨立機關,對不對?
- 劉副主任委員文忠
事實上,我們針對台電的部分有開出罰款並積極督促台電公司來辦理。
- 孔委員文吉
你們只有開罰款,台電的罰款現在繳了沒?
- 劉副主任委員文忠
目前我們過去有開過1,000萬元、3,000萬元和5,000萬元。
- 孔委員文吉
我知道,台電有沒有繳?
- 劉副主任委員文忠
台電有繳,但是也有進行行政訴訟。
- 孔委員文吉
你們光是罰款也沒有用,因為台電也找不到一個核廢料貯存場的位置,所以我們蘭嶼鄉民都說他們該搬走也不搬,土地租期也到了,鄉公所現在願不願意把土地再租給台電做核廢料貯存場?你瞭解的情形是怎樣?
- 劉副主任委員文忠
事實上,整個政府的規劃會尊重蘭嶼原住民的意願,把核廢料遷出蘭嶼的方向是確定的。
- 孔委員文吉
但現在土地早在幾年前就已經開始逾租了,現在鄉公所和蘭嶼的鄉民願不願意?因為土地已經超過租期了,台電是違法占用,蘭嶼鄉民是否願意把土地承租給核廢料貯存場?
- 劉副主任委員文忠
事實上,原能會是安全管制機關,在還沒搬之前,最主要要確保蘭嶼貯存場的安全及環境品質,有關租約的部分,是經濟部和台電……
- 孔委員文吉
因為租約已經到期了,它等於是占用蘭嶼的土地,真相調查報告也出來了,出來了之後就說政府願意賠償二十多億元,目前執行的情形是怎樣?
- 劉副主任委員文忠
這部分也是屬經濟部和台電,不過就我的了解,他們現在好像已經有成立基金的管理委員會,應該是到最後一個階段,可能把它法制化就可以了。
- 孔委員文吉
但是蘭嶼鄉的鄉民認為這二十多億元應該是賠償以前的。
- 劉副主任委員文忠
對,這是針對早期……
- 孔委員文吉
本來要求的數額不是只有二十多億元,真相調查報告出來之後,要給原住民合理的補償,距離他們的期望目標還有很大的差距,不是二十多億元。
- 劉副主任委員文忠
報告委員,應該是兩筆,25.5億元是針對過去,假如未來搬不出去,租約還是另外……
- 孔委員文吉
未來的租約也都還沒談好,現在你們是繼續占用蘭嶼的土地,因為核廢料貯存場搬到哪裡去是無解的,所以繼續占用,現在這二十多億元說是補償以前的,雖然金額還不夠,但是租約的問題到現在沒處理,因為核廢料貯存場還在那邊,所以你們對台電可以說是束手無策,難怪會被降為三級獨立機關,我為你們也是感到滿遺憾的,本來是二級單位,降格為行政院的三級獨立機關,改制為核能安全委員會,你們就管核能安全就好了,其他的什麼都不用管,謝謝。
文字取自立法院公報,由 LYAPI 對齊至影片片段。講者無法確定的句子不列為孔文吉本人的發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