謝衣鳯於第11屆第1會期司法及法制委員會第8次全體委員會議

中國國民黨中國國民黨・彰化縣第3選舉區

發言紀錄

  1. 謝委員衣鳯

    謝謝主席。我想要請教周秘書長。

  2. 周秘書長萬來

    謝委員好。

  3. 謝委員衣鳯

    秘書長好。我想請教,根據憲法增修條文第四條及立法院職權行使法的相關規定,到底我們邀請總統來立法院做國情報告是我們的主動權,還是他本來就應該要來的?

  4. 周秘書長萬來

    因為憲法增修條文是寫「得」,得咨請他。依立法院職權行使法所規定的第十五條之二有兩種:一個是由立法院委員的提議,經過院會決議可以請他來;另外一個是他……

  5. 謝委員衣鳯

    所以要經立法院委員做決議……

  6. 周秘書長萬來

    有兩種,這是第一種。第二種是他自己要到立法院來報告,這要我們同意,他才可以來做國情報告。所以我才會說國情報告立法院是有決定權,是這樣的意思。

  7. 謝委員衣鳯

    所以就是有兩種情況,第一種就是立法院做決議,邀請總統來立法院做國情報告;第二種是總統自請來立法院,是嗎?

  8. 周秘書長萬來

    對,但也是要經過我們同意。

  9. 謝委員衣鳯

    也是要立法委員的同意,是不是?是。所以目前我們不需要修法,就可以讓總統來立法院做國情報告,是嗎?

  10. 周秘書長萬來

    院會如果有做決議,他就有義務性來跟我們做報告。

  11. 謝委員衣鳯

    到底總統來立法院做國情咨文報告的時候,是一問一答的方式,還是概括性的、全面性的回答問題呢?

  12. 周秘書長萬來

    這就涉及第十五條之四了。目前的方式我們是綜合性答復,各個國家因為憲政規範不完全一樣,既不完全一樣,所以我剛才也特別報告,像民眾黨委員所提案的「依序即時答復」,或是傅委員與翁委員所提的版本「即問即答」,哪種方式則是由委員審酌決定。我的報告也是這樣寫,也就是由委員在審查會、院會,經大家同意,看決定採哪一種方式……

  13. 謝委員衣鳯

    不是,我現在意思是說,其實我們不需要修法,總統就可以來立法院做報告了嘛,對不對?

  14. 周秘書長萬來

    第一個是當然,現在是在說詢答方式,以現行法是綜合答復,我跟謝委員報告。

  15. 謝委員衣鳯

    你是說以現行法……

  16. 周秘書長萬來

    現行法的話,職權行使法第十五條之四是綜合答復。

  17. 謝委員衣鳯

    是綜合答復就對了,我們也沒有辦法依照慣例就對了?

  18. 周秘書長萬來

    但是在這個裡面,我來唸一下,好不好?就是第十五條之四的第三項,要綜合答復還要總統同意啦。

  19. 謝委員衣鳯

    綜合答復也要總統同意?

  20. 周秘書長萬來

    對,經總統同意時,得綜合再作補充報告,這就等於是綜合答復的概念,這個就是因為當初國民大會施行的方式是這樣。

  21. 謝委員衣鳯

    那他如果不同意呢?

  22. 周秘書長萬來

    不同意就沒辦法。

  23. 謝委員衣鳯

    他不同意是採什麼樣的方式?是一問一答還是怎樣?就只是來這裡把他想要報告的事項唸完而已,是不是?

  24. 周秘書長萬來

    對,因為這個狀況,如果以現行法的規定,就是我們委員對他的報告有不明瞭之處可以提出問題嘛,剛才鄭委員所提的,因為時間、人數、順序跟政黨比例等方面是由黨團協商決定,這是第二項的規定,至於第三項規定,如果總統不同意的話,當然他就不再做補充報告了。

  25. 謝委員衣鳯

    所以總統不同意的話,其實我們也不用規定幾個人跟總統提出詢問嘛,是不是?

  26. 周秘書長萬來

    現行法是因為黨團協商決定他的人數嘛,如果法修了,沒有這一條規範,當然就又不同了,可能就變成像立法院在院會一樣嘛,用登記質詢的模式來處理了。

  27. 謝委員衣鳯

    可是你剛才說他可以不同意回答,對不對?

  28. 周秘書長萬來

    對,現行條文是這樣,他來報告完,我們對於不明瞭處提出的提問,沒有經過同意,他不會再上來做補充報告……

  29. 謝委員衣鳯

    他可以不要做補充報告?

  30. 周秘書長萬來

    對,以現行條文來看,現在因為我們的修法提案是有二種修法方式,這個當然由委員自己去凝聚共識看看到底要怎麼處理,當然就包括可能在審查的過程就像一般立法程序的處理方式。

  31. 謝委員衣鳯

    好,謝謝,謝謝主席。

  32. 周秘書長萬來

    謝謝謝委員。謝謝。

  33. 主席

    我們接下來請王鴻薇委員發言。

文字取自立法院公報,由 LYAPI 對齊至影片片段。講者無法確定的句子不列為謝衣鳯本人的發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