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言紀錄
- 鄭天財Sra Kacaw委員
主席、各位委員。有請次長。
- 主席
有請花次長。
- 花次長敬群
委員好。
- 鄭天財Sra Kacaw委員
次長好。新住民基本法在內政委員會不是第一次討論,上一屆的時候也有討論過。這個部分我們看內政部的報告,確實新住民的人數不斷的成長,到今年3月底,我國婚姻移民人數共計五十九萬五千多,將近60萬,如果加上子女四十七萬多,真的是超過100萬。立法委員會有這樣的提案,表示現在的法律顯然是不足的。內政部或是其他相關部會的報告必須說明現在的法律已經有哪些規定,如果有不足是哪些不足,而不是說還不需要訂定。像人事行政總處常常用那一條,說不能另外訂定、不能從作用法,這個也不是作用法,那個都不是理由。過去8年來成立了多少新的部會,對不對?有沒有需要?需要!所以人事行政總處以後不要再寫那種規定了。成立了多少的部還有委員會?改來改去的都有,一下子國科會,一下又科技部,一下又改回來,原子能委員會什麼改來改去。當然就是因為他有他的需要,所以這個部分未來要很具體的聚焦到底應該怎麼推動,基本法是一種方式,在各種法律裡面增加也是一種方式。內政部跟相關部會在談這個事情的時候要聚焦,比較具體一點。現在你們的說法、內政部的報告,什麼新住民是否因而被標籤化,像這樣的用詞可能都必須儘量避免。是。次長有什麼說明?
- 花次長敬群
謝謝委員,大家對新住民的關心,我覺得態度都是一樣的,我們當然都希望新住民在臺灣能夠過得更安定。當然法制面這件事情,我會覺得要多討論,不是說一定不行,也不是說訂定新住民基本法好像問題就解決了,我想也不可能,所以要思考怎麼樣把這件事情做得比較到位,釐清問題點到底在哪邊,反而避免徒增一些新的爭議,就像怎麼定義新住民的對象和範圍?即使界定了,如果他不是,什麼時候叫不是?就好像因為婚姻過來的這些新住民,我說他是,但是他一輩子都是嗎?或者他的下一代,我們還該不該把他作為新住民?還是把他變成國人就好?其實這背後有很多社會學上面嚴肅的課題,我們必須要思考。我們在這件事情的態度上認為如果要,可能對象要比較明確先說,OK,也不要再涉及子女可能會比較好等等,這需要大家多討論。
- 鄭天財Sra Kacaw委員
沒有錯,這個你們要專案處理去研究。是。我們就以設置新住民發展基金為例,我在內政委會也質詢過幾次,以現在的規模及人數的成長來說,事實上是要檢討的,因為這部分的規模、金額應該有所不足,大家才會說是不是弄一個基本法會更好?會有樣的主張,所以你們要整體的……
- 花次長敬群
這個部分我們來檢討。
- 鄭天財Sra Kacaw委員
因為這個必定是臺灣要面對的一個問題,為什麼?因為我們少子女化很嚴重,然後移工來得越來越多,來了就有機會認識、就有機會結婚,對不對?移工越來越多,最近已經開放一萬多人。了解。來了就有機會認識、就有機會結婚,是不是這樣?所以這個部分是一個要面對的問題。
- 花次長敬群
我們來檢討基金規模和每年執行的預算……
- 鄭天財Sra Kacaw委員
包括後面的這些……
- 花次長敬群
該擴大的我們就來擴大。
- 鄭天財Sra Kacaw委員
因為時間的關係,各個版本對於新住民的定義,這個就很重要了。是。你們要依照各個版本,考量怎麼樣最適切的因應,好不好?
- 花次長敬群
好,謝謝委員。謝謝。
- 主席
非常謝謝鄭天財委員的質詢,也謝謝次長跟署長。好,繼續請張嘉郡、張嘉郡、張嘉郡委員不在。繼續請吳琪銘召委質詢。
文字取自立法院公報,由 LYAPI 對齊至影片片段。講者無法確定的句子不列為鄭天財Sra Kacaw本人的發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