柯志恩於第11屆第5會期教育及文化委員會第8次全體委員會議

中國國民黨中國國民黨・全國不分區及僑居國外國民

從這段發言整理出的主張

人工智慧生成的內容(含深度偽造)應如何標示或規範?認為AI基本法第五條雖已有明文規定,但畢竟是基本大法、很多細節並未規定,導致仍須承受AI生成造成資訊扭曲「即使AI基本法第五條已經明文規定,但它畢竟是一個基本大法,很多的細節並未規定」人工智慧生成的內容(含深度偽造)應如何標示或規範?質疑目前對於選舉期間AI生成的扭曲訊息,數發部最大的做法只是通知平台將其下架「然後我們跟數發部檢舉,以Meta為例,你們最大的做法就是:好吧!那我們就通知Meta,然後把它下架。」人工智慧的主管機關應由誰擔任、權責如何劃分?主張AI風險分類方法與框架公布後,不用每次都由數發部處理,應分門別類交由不同單位處理「但如果這個分類的方法、框架一出來之後,就不用每次都由數發部來做處理,你們可以分門別類給不同的單位去做處理」人工智慧的主管機關應由誰擔任、權責如何劃分?要求在最快時間公布AI風險分類框架,以便明確不同事項應找哪個部會,例如用AI做遠距醫療可直接找衛福部「包括我們用AI來做遠距醫療,我就可以直接去找衛福部,什麼事情要找什麼部會,所以你必須要在最快時間把它放出來」人工智慧生成的內容(含深度偽造)應如何標示或規範?要求不要只有中研院能使用可偵測AI生成或改寫的系統,應讓大學也能使用「副院長不要只有你們中研院在用,我們也需要,不管是改寫還是生成,要讓大學也能用」人工智慧生成的內容(含深度偽造)應如何標示或規範?主張應就AI生成內容的參考書目訂出準則,提供各界處理方向,否則問題無法解決「最重要的是到最後的參考書目當中,我真的認為應該有個準則,提供大家更好的方向」

發言紀錄

  1. 柯委員志恩

    謝謝召委,我們先請數發部的侯次長好了。

  2. 主席

    有請數發部侯次長。

  3. 柯委員志恩

    次長好。非常感謝召委今天排定的AI主權時代所衍生非常多問題的議題,當然我們肯定AI基本法已經三讀通過,但是到現在,面對AI的時代,我們還是有很多細節需要來做討論。在進入主題之前,我先請問侯次長,目前高德地圖真的是鬧得沸沸揚揚,每個人都說它可能有資安的疑慮,但是地方政府卻認為目前並沒有個資外洩的問題。中央說有疑慮,地方說沒有資安的疑慮,次長,就你的觀點,到底是誰的認知有問題?

  4. 侯次長宜秀

    首先跟委員說明,我們處理的原則是依據資通安全法第十一條的規定,就是公務機關不得下載、安裝或使用危害國家……

  5. 柯委員志恩

    我知道,我的意思是,你們有做過這個評估……因為剛剛特別提到,高雄市交通局認為我們這些個資沒有外洩的問題,而且它純粹是用大數據的方式,其實這個政府不禁還好,一禁,它馬上就變成熱門下載app,上個禮拜還是第一名,這個禮拜變成第二名,所以顯然政府所謂的國安疑慮跟人民的使用是有一些落差的。我還特別來問,而且不要忘記你們上一次也特別發布的,去年數發部及國安局認定有高風險的五款中國製造app當中,像抖音幾乎就是排名第4名,微信、小紅書在社交類排名大概是第10名和第11名,我當然認為政府替人民把關是天經地義,但是你就應該檢視所有的app,所以到目前為止,你們認為高德地圖還是有資安的危險嗎?

  6. 侯次長宜秀

    向委員報告,因為高德地圖是中國廠商的地圖,他會受到中國法律的拘束,在中國的法律底下,據我們所了解,關於他的情報法及網路安全法的規定,中國政府是可以隨時取用這些使用者的資料的。

  7. 柯委員志恩

    我個人認為還是一句話,為了資安,你們可以做任何的事情,可是我覺得在發布這個消息之前,應該要有更審慎且一致的標準。如果你覺得這是有資安疑慮的話,但到目前為止,大家還是在用我剛剛所條列的不管是抖音或是小紅書等等,所以我才說這與民眾的認知有一些落差,而且就以大家感受最深刻的詐騙來說,以app來說,從數發部的網路詐騙通報查詢網內一個月詐騙平臺分布來看,那個是個資的問題,到底有沒有資安的問題,每個人見仁見智,但是這個部分裡面,人民受傷最多的、有關於詐騙的app的問題裡面,32萬則當中,Threads占了28.6%,Facebook占了24.8%,Instagram占了17.2%,這才是人民切身關切的。你們永遠都是在這裡告訴大家這些有國安疑慮,然後要禁、要禁、要禁,卻不去思考為什麼大家要用高德地圖,說實在我用了,我也不覺得有那麼好用,很多人看法就不一樣,但是我個人覺得app的標準應該要一致,像詐騙的部分,數發部目前為止束手無策啊!所以到底哪個軟體是我們人民在使用的時候最需要、最應該提高警覺的?數發部在這個層面上面也應該有更積極的作為嘛!

  8. 侯次長宜秀

    是,跟委員報告,就app來說,還是必須看它所適用的準據法,因為中國的app有他原廠地國的法規,跟其他國家不一樣……

  9. 柯委員志恩

    高德這部分,次長,我同意,只要有資安疑慮,你可以提出你的看法,但我現在是要告訴你,目前跟人民最相關的app當中,他們都是使用這些,其實這些部分的詐騙比率更高,在更高的狀況下,你會不會做出像高德一樣的警訊,告訴大家這些都是大家應該要注意的?我覺得這才是數發部的角色跟責任,我所要強調的是這一點,我並沒有說你們不應該完全不顧人民的資安問題,你要搞清楚我的重點好不好?所以關於這個部分,你應該更強調的去宣導,很多詐騙都是來自於這些,這些都需要大家共同去做。所以我才說不要有雙標,任何只要跟人民有關的,不管是跟資安或者是跟這個有關,都要做相同的提醒,不要顧此失彼。還有很重要的是,今天因為AI的倫理,時間的關係,你們特別建置了兩個很重要的任務,一個是建立AI風險分類框架與指引,沒錯吧?是。另一個是推動AI模型評測機制。是。關於AI風險分類框架與指引,我認為這是非常重要的,是重中之重,因為這涉及到各部會當中,這個法規是否充足以及風險管理的規範到哪裡。以目前來說,到選舉的時候,AI出來的東西簡直讓我們疲於奔命,我們看到有很多AI生成的扭曲訊息,即使AI基本法第五條已經明文規定,但它畢竟是一個基本大法,很多的細節並未規定,導致我們要承受很多AI生成之後造成資訊扭曲的部分,然後我們跟數發部檢舉,以Meta為例,你們最大的做法就是:好吧!那我們就通知Meta,然後把它下架。但如果這個分類的方法、框架一出來之後,就不用每次都由數發部來做處理,你們可以分門別類給不同的單位去做處理,沒錯吧?

  10. 侯次長宜秀

    跟委員報告,其實目前就已經是由數發部統籌給各部會來處理。

  11. 柯委員志恩

    好,你們預計這個要審查多久?

  12. 侯次長宜秀

    我們現在已經把風險分類框架送到行政院了。

  13. 柯委員志恩

    什麼時候可以下來?

  14. 侯次長宜秀

    要看行政院那邊處理的狀況。

  15. 柯委員志恩

    需要很快就下來,因為對我們來說,這樣我們才知道對等在什麼地方,包括我們用AI來做遠距醫療,我就可以直接去找衛福部,什麼事情要找什麼部會,所以你必須要在最快時間把它放出來,這樣我們才會知道,不然你們數發部真的會忙死啦!同意!

  16. 侯次長宜秀

    跟委員報告,我們現在已經跟各個部會在進行協作中,也開了很多次的工作坊……

  17. 柯委員志恩

    好,你們儘量趕快把這個管理規範訂出來,因為過去基本法只是個大框架,很多的細節、我們所遭遇的問題都來了。請回座。關於遭遇的問題,我想請中研院彭副院長以及國科會陳副主委,因為這個很重要,這面臨到學術倫理的問題,這完全打破我們以前在教書……各位都教過書吧?對。我們以前最重要的就是第二章文獻探討、reference,對不對?對。當老師的、指導教授不是每天都要去看它到底跟我們之間的研究有什麼關係,現在這塊反而是老師最不曉得該怎麼辦的,為什麼?因為學生比我們更了解這個資訊,他把他全部的資料丟進去,AI把它生成連老師都沒有辦法出來的,以致在最後文獻參考資料的部分,以前我們只要把出自哪裡放出來就好,現在這麼多的整合,而且你們還要找到源頭,但是要從AI生成的資料當中找到源頭,必須要有一些技術跟方法,這叫我們怎麼辦呢?兩位學術單位,你們要怎麼辦?

  18. 彭副院長信坤

    報告柯委員,中研院學術處已經有這個能力,而且我們已經在做這個動作,任何一個paper、任何一個計畫,我們都有辦法用AI去偵測到底是AI生成的,還是AI改寫的,甚至改寫了哪一部分,我們都可以mark起來,我們有在使用這個軟體。

  19. 柯委員志恩

    我不想看到我們以前寫的paper,到最後被它生成之後,我看到這個,覺得看起來很像是我以前寫的,可是又好像不是,因為整合了很多。都會有這個狀況!然後以前你只要標注幾年幾月、什麼時候、在什麼地方出版,但現在光是後面的參考資料,我看都需要重新定義。中研院有這三個部分,但是我覺得目前為止還是……這都是在AI基本法之前你們就已經先做的。對。國科會也是,但基本法公布之後,你們有沒有在參考指引上面做更細緻的分工、更細緻的分法?

  20. 陳副主任委員炳宇

    跟委員報告,我們有根據生成式AI的進展,針對這些內容再做一些調整。

  21. 柯委員志恩

    所以我們什麼時候可以在網站上看到?

  22. 陳副主任委員炳宇

    我們應該是隨時調整完都會隨時公告在……

  23. 柯委員志恩

    身為老師,我真的覺得馬上就會遭遇到這樣的問題,而且最重要的是,我也同意你們說未來只要用AI,它會有一些浮水印等等之類的,但是在學校裡面,不是每個人都可以像你們兩個單位做成這樣,所以你們這樣的技術是有辦法完全下放到所有的學術單位、任何公私立大學、168間所有的公私立大學都可以來做這樣的使用嗎?否則你會造成這些老師……

  24. 彭副院長信坤

    我們中研院的部分是要購買、要有版權、要有中研院的IP才可以使用。

  25. 柯委員志恩

    是,那學校怎麼辦呢?我們這些老師看學生報告的時候,以前看到學生寫出這樣的報告,我就會給他很高分,但現在看到學生寫報告寫得這麼完整,跟他平常的表現不一樣,我都要稍微質疑一下,這到底是用抄的還是他自己想的,這個就會造成我們很大的困擾,這部分怎麼辦?不能只有在你們中研院啊!包括國科會未來在審查的時候,包括五年創作的部分,都是我們審查的標準,你怎麼樣面對這個問題?

  26. 陳副主任委員炳宇

    跟委員報告,這個還是要回到學術的本質上去做探究,我們的確會再透過很多的管道去讓老師們……

  27. 柯委員志恩

    你就趕快拜託隔壁的中研院,他們要版權什麼的,你就拜託中研院,好不好?請他們把這個技術給你們,到最後我們要申請中研院的學術獎勵或是個人的專案獎勵的時候,搞不好大家都先用中研院的系統掃過一遍,告訴我們這個部分……當然原創性還是非常重要,對不對?是。但變成我馬上想到的第一個就是文獻探討的部分,以前大家覺得還要花很多時間,現在學生搞不好最後全部丟給AI生成,然後老師也搞不清楚,因為根本不知道,重點是對我們來說,一份寫這麼好的報告,以前都給他最高的肯定,現在第一個就馬上質疑到底是誰寫的,這才是我們現在面臨最大的問題!

  28. 彭副院長信坤

    對我們來說,這部分不是問題,現在可以偵測到72%、68%。

  29. 柯委員志恩

    好,既然你們已經有研發這個系統,就全部丟給老師。最重要的還是一句話,AI的臺灣模式到底是要像美國比較放寬、不要那麼多的限制,還是要像歐盟一樣?我們絕對要有臺灣的模式,趁最後時間告訴我們,你覺得在學術界來說,到底應該廣泛?還是在學術界當中,反而是像歐盟一樣,要給相當大的限制範圍?

  30. 陳副主任委員炳宇

    因為AI基本法在制定的時候,就經過很多次討論,基本上,我們希望AI基本法能夠衡平比較創新跟風險控管的機制,但是在學術界,我們是更加鼓勵創新,希望大家能夠利用AI工具進展到其他的研究當中。

  31. 柯委員志恩

    是,如果進入到更大的研究工具,就應該在一些文獻、歷史資料允許這樣的原則,透過一些科技方法幫我們把歷史資料做一系列的統整,統整完之後,基於這個部分,再去做額外的創新,這樣應該才是……當70%可以偵測出來的時候,到底是偵測出他是抄襲,還是資料完整,這個界定恐怕又是另一方面的問題了,對不對?

  32. 彭副院長信坤

    分成兩塊,它有寫AI生成的部分以及AI改寫的部分,我手上就有資料,我過去半年已經用得很熟悉了。

  33. 柯委員志恩

    好,還是一句話,副院長不要只有你們中研院在用,我們也需要,不管是改寫還是生成,要讓大學也能用,否則我剛剛所提到的問題還是會繼續發生。最重要的是到最後的參考書目當中,我真的認為應該有個準則,提供大家更好的方向,否則解決不了,好不好?感謝,謝謝。

  34. 主席

    謝謝柯志恩委員的質詢。請機關代表回座。接下來有請葛如鈞委員進行詢答。

文字取自立法院公報,由 LYAPI 對齊至影片片段。講者無法確定的句子不列為柯志恩本人的發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