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工智慧基本法・第 9 屆
訓練與使用人工智慧時,個人資料與著作權應如何保護?
立委在立法院對這個問題說過的話,依內容整理成 1 種意見,共 1 位立委。同一位立委說過不只一種看法時,會同時算在好幾種意見裡。
AI發展下個資隱私保障須跟上1 位
這組成員關切AI的運用可能侵害個資與隱私,要求相關保障跟上AI發展。其中有人主張加速修法、儘快成立個資保護委員會、在AI基本法中規範AI濫用,或在蒐集資料前公告相關法規;也有人提醒注意醫療紀錄與生物特徵的隱私風險,並要求研究AI使用者權益。
「大數據其實是我們發展AI很重要的一環。可是提到大數據,就必須去注意到另外一個方面,就是它一定要去蒐集個人的資料,它一定會有所謂隱私權的問題。」李麗芬(民主進步黨)・2019 年 6 月 26 日
不同意見之間的共同點
- 資料運用應同時兼顧開放使用與權利(著作權、個資、隱私)保護。
- 法規應盡快跟上AI發展,避免規範不明造成衝擊。
閱讀時請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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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每種意見下的原句是最近的幾句(每位立委最多一句),不是挑選過的代表。完整名單、每一句的出處與影片:https://acta.tw/issues/ai-basic-act/ai-data-rights?term=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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