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一方沒有工作才能夠請求,不過以我的了解,日本的年金制度也有這樣的內容,但是基本上,它的分配方式是2個人的財產加起來除以2,並未要求一方完全沒有年金。我不太了解的是,什麼樣的情況要由主管機關來衡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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質疑離婚配偶年金分配以一方沒有工作為請求條件並由主管機關衡量,認為日本制度是兩人財產相加除以二、並未要求一方完全沒有年金,主管機關介入的條件與角色不明
王榮璋・民主進步黨
原句與證據
審核與修改紀錄AI 審核通過
另一個 AI 對照原句與發言原文獨立檢查:原句確實質疑一方無工作始得請求及主管機關衡量之條件與角色,並以日本兩人財產相加除以二為對照,主張忠於原意且屬離婚配偶請求權範圍。
內容與 AI 最初整理的版本相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