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尤其是第三十四條,將兩班之間隔縮短為8小時,這是很多勞工朋友最介意的地方,到底有誰能夠4點下班然後再接大夜班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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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對將兩班之間隔縮短為8小時,認為這是很多勞工朋友最介意之處,質疑有誰能4點下班再接大夜班。
張麗善・中國國民黨
原句與證據
審核與修改紀錄AI 審核通過
另一個 AI 對照原句與發言原文獨立檢查:原句明確指出第34條縮短班距為8小時是勞工最介意之處並以排班實例質疑,主張忠於原意且符合輪班間隔問題範圍。
內容與 AI 最初整理的版本相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