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席認為第三十四條非常重要,這一次它被一併撤回,對於這些輪班勞工來講是不利的,如果能讓這樣的法案儘快通過,事實上可以讓這些輪班的勞工真正得到非常充分的休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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認為明定輪班勞工至少有連續11小時休息時間的勞基法第三十四條非常重要,被一併撤回對輪班勞工不利,主張應予保留並儘快通過
王育敏・中國國民黨
原句與證據
審核與修改紀錄AI 審核通過
另一個 AI 對照原句與發言原文獨立檢查:原句明確主張第三十四條重要、撤回不利並應保留儘快通過,對照前後對話可確認所指為輪班勞工連續11小時休息規定,歸類與文字均忠於原意。
內容與 AI 最初整理的版本相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