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在這樣的前提下,退撫基金基金用罄年度才能延緩20年耶!如果完全不挹注退撫基金,政府編列的預算就按照新制慢慢降低,你自己送來的精算報告指出只能延後4年耶!這是一個很不合理的部分,我不曉得大家是不是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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質疑退撫基金用罄年度延後20年的前提是節省經費全部挹注基金,若完全不挹注只能延後4年,認為不合理
吳志揚・中國國民黨
原句與證據
審核與修改紀錄AI 審核通過
另一個 AI 對照原句與發言原文獨立檢查:原句明確認定延後二十年須以節省經費全數挹注為前提,並指出未挹注僅延後四年且表示不合理,主張忠實反映原意並屬退撫基金財務與挹注範圍。
內容與 AI 最初整理的版本相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