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相關的低放射性核廢料最終處置場址要依據原基法第三十一條的規定,不能放置在蘭嶼」
主張低放射性核廢料最終處置場址應依據原基法第三十一條規定,不能放置在蘭嶼,並落實將核廢料遷出蘭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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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句與證據
審核與修改紀錄AI 審核通過
另一個 AI 對照原句與發言原文獨立檢查:原句及其前後對話明確主張最終處置場址應依原基法第三十一條排除蘭嶼,並以欠缺遷出規劃為由凍結預算,主張忠於原意且歸類正確。
內容與 AI 最初整理的版本相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