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災賠償不該有上限」
核電廠的安全監管與核災應變應如何確保?
主張核子事故損害賠償不應設上限
林淑芬・民主進步黨・AI 整理、以原句驗證・AI 審核修正後發布
這則主張還沒有分到任何意見群組。看這個問題的所有意見 →
原句與證據
審核與修改紀錄
AI 審核修正後發布另一個 AI 對照原句與發言原文獨立檢查:原句明確主張核災賠償不該有上限,屬於對安全監管與賠償現行做法的質疑,應歸入核安問題而非延役問題。
- 原始版本主張核子事故損害賠償不應設上限(現有核電廠是否應延役?)
- AI 審核・退回主張核子事故損害賠償不應設上限(現有核電廠是否應延役?)理由:原句主張核災賠償不該有上限,談的是核子損害賠償制度,與現有核電廠是否延役無關,也不屬於其他問題。
- AI 審核・發布主張核子事故損害賠償不應設上限理由:原句明確主張核災賠償不該有上限,屬於對安全監管與賠償現行做法的質疑,應歸入核安問題而非延役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