質疑立法院職權行使法第二十五條關於質詢答復的規定在實務上未被落實,被質詢人打哈哈拖過質詢時間就算了

中國國民黨曾銘宗・中國國民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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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句與證據

審核與修改紀錄AI 審核通過

另一個 AI 對照原句與發言原文獨立檢查:原句前後明確引用第二十五條並質疑實務上以拖延應付質詢,主張內容與原意相符且屬於官員答詢規範問題。

內容與 AI 最初整理的版本相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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