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以不管受損害對象國籍,應本於損害賠償及人權平等保障之精神,給予同等待遇,不限於他國對我國是否有同等之最惠待遇,因此現行條文第三十五條「互惠原則」之相關規定應該考慮予以刪除,如此才能符合現代人權保障及公民與政治權利國際公約的精神。」
主張應考慮刪除原子能損害賠償法第三十五條的「互惠原則」規定,認為核子事故損害賠償應不分被害人國籍給予同等待遇,凡在我國境內發生的核子事故,被害人無論國籍均得依法請求,才符合人權平等保障與公民與政治權利國際公約的精神。
鍾佳濱・民主進步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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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句與證據
審核與修改紀錄AI 審核通過
另一個 AI 對照原句與發言原文獨立檢查:原句明確要求檢討刪除第三十五條互惠原則並不分國籍給予同等賠償,屬於核災賠償的安全監管議題。
內容與 AI 最初整理的版本相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