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辦公室會提出增列第三十八條之一,把針對Deepfake兒少的部分列出」
人工智慧生成的內容(含深度偽造)應如何標示或規範?
認為兒少合成影像的處罰應有所區隔,主張增列第三十八條之一,把針對Deepfake兒少的部分列出
范雲・民主進步黨・AI 整理、以原句驗證・AI 審核修正後發布
原句與證據
審核與修改紀錄
AI 審核修正後發布另一個 AI 對照原句與發言原文獨立檢查:待審主張僅摘錄程序性發言,未完整呈現原句強調兒少合成影像處罰應予區隔的原意,故需修正文字。
- 原始版本辦公室會提出增列第三十八條之一,把針對Deepfake兒少的部分列出
- AI 審核・發布認為兒少合成影像的處罰應有所區隔,主張增列第三十八條之一,把針對Deepfake兒少的部分列出理由:待審主張僅摘錄程序性發言,未完整呈現原句強調兒少合成影像處罰應予區隔的原意,故需修正文字。